警钟!浙江一高校学生窃取出卖国家秘密,被判刑5年6个月!
日前,国家安全部新闻办
公布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的典型案件

其中有一个案例就发生在浙江舟山
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欺骗、勾联人员窃取、出卖国家秘密
据了解,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网络上以求职招聘、学术研究、商务合作、交友婚恋等各种名义为掩护,巧言令色,欺骗、勾联我社会人员甚至在校学生窃取、出卖国家秘密。
2019年3月,在校大学生庄宇在“舟山全职兼职普工”QQ群中寻找兼职。一位成员主动申请添加庄为QQ好友,并向其提供“某军港附近地图信息采集和沿街商铺拍摄”的兼职工作,要求“每天工作3小时,一周工作3天,日工资200元”。



大家在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时该如何做呢?
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具体如下:
❶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❷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❸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国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❹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具体如下:
❶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❷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❸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❹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
(www.12339.gov.cn)

这个举报电话,可要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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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钟!浙江一高校学生窃取出卖国家秘密,被判刑5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