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养乌龟也犯法?原来是非法买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2020-04-21 13:49
上海

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于保护野生动物的关注。乌龟是很多市民家中常见的一种宠物,跟猫狗相比起来,乌龟的饲养比较方便。然而,最近两名上海的“龟友”却因为养龟而触犯了法律,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一下。

近期,上海宝山警方获得线索,辖区内两户居民家中收养了多只珍贵、濒危龟类动物,民警迅速上门调查。

民警:乌龟放哪里了?

当事人:这里。

民警:这个是国家保护动物!

经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务中心鉴定,这次在市民家中查获的龟类动物中,既有被列入“一级”国家保护动物名录的四爪陆龟,也有被列入 “二级” 国家保护动物名录的赫尔曼陆龟。

宝山区野保站工作人员 顾捷宇

这只是四爪陆龟,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野外基本没有了,比较珍稀。这个大的是赫尔曼陆龟,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

据当事人交代,他们先后在2018年至2019年从网上购买乌龟,把乌龟当作宠物在家饲养,养乌龟只是出于个人爱好。

吴某、李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吴某、李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宝山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经侦支队 朱雷

希望广大市民在购买乌龟等其他品种动物的时候,查询一下所购买的品种种类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如果是国家保护动物,请不要予以购买或收养。

这里也提醒市民,野生动物不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也不是手掌中的可爱萌宠,违法购买和饲养野生动物不是在保护小动物,只会带来更多的捕猎者。

记者:常亮、仲昱峰

原标题:《在家养乌龟也犯法?原来是非法买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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