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六条措施关爱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者
新闻发布会现场4月10日,渭南青年网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全市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潜在危险尚未解除,一些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没有完全找出来,常态化精准防控仍需坚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主持新闻发布会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震轩介绍情况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震轩介绍,为守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社区防线,保证居民群众健康与安全,下一阶段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继续落实优化管控措施,筑牢社区安全屏障;实施精准防控,堵塞疫情反弹漏洞;拿出实际关爱举措,关心社区战"疫"人员三个方面的措施。
居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形势的知晓率,事关社区防控的有效实施,必须持之以恒抓实社区疫情防控宣传。各县市区、各镇办、各基层社区,要继续落实过去疫情防控宣传中的好做法,用活广播、电视、网络、社区公众号以及板报橱窗、横幅标语等载体,用足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各类资源,号召居民群众少外出、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餐,戴口罩、讲卫生、勤洗手、常通风,以高频次洗手、高口罩使用率和低公众接触率,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在社区的输入。全市居民群众,要按照市、县、镇(办)、社区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取消不必要的聚会。必须外出时,要根据出入场所情况,注意保持对自身的防护,特别是出入公共场所、人员稠密场所要佩戴口罩,室外、街面、公园等场所,注意保持与他人的安全距离。回家后,要讲卫生,勤洗手,室内勤消毒、常通风,以自身习惯养成拒绝病毒感染,呵护自身健康与安全。同时,还希望居民群众静下心、沉住气,多理解、多支持,不埋怨、不抱怨,与疫情值守人员一起守住社区、小区疫情防线,确保疫情不输入、不蔓延。
近日,民政部要求,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结合实际有序恢复养老机构、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正常运行,不再要求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为确保全市养老机构健康有序运转,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以下四种情形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养老服务机构:一是15天内曾接触入境回国人员;二是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三是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的人员;四是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确需到养老机构探视到访的家属,应按照"限定时间(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进行。同时,市县两级养老机构、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都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负责人主体责任,做好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入住老人安全,确保机构内部健康有序运行。
王震轩在回答记者“关于社区工作者的关爱举措”提问时介绍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指出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关键防线,要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下沉,把社区这道防线守严守牢。中、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也相继发出通知,安排部署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在这方面,目前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为防疫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购买职业伤害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形的,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对于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二是改善城乡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明确按规定落实社区防控工作经费,落实属地原则强化社区防控工作物资保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合理配发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期间,相继开展了“公益福彩致敬社区一线防疫工作者”“众志成城显大爱,慰问抗疫送真情”活动。近期,组织为部分城镇社区各送去数百防护口罩,缓解了部分社区防护器材紧张的现状。
三是安排部署为城乡社区工作者减负减压。从上到下,及时叫停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的表格式抗疫的做法。明确除因社区疫情防控需要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居家医学观察期满证明外,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要求城乡社区组织出具其他证明。同时,部署驻地单位下沉干部,充实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力量,为社区工作者减负减压。
四是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对长期战斗在抗疫一线的社区工作者进行关爱,要求各县市区、各街镇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
五是加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在市级层面大力宣传报道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感人事迹的同时,积极向中省媒体、部门推荐社区防疫先进单位和个人,弘扬社会正能量。
六是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关爱慰问。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因公死亡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家属关爱慰问工作,最大限度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渭南青年网讯 张亚龙 责编 景明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