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起诉刘鑫获立案,盼法律最终会伸张正义!

2020-04-04 17:11
湖南

 

  

江歌妈妈起诉刘鑫获立案,盼法律最终会伸张正义!

   来源:南方传媒书院 

   作者:陈安庆

 “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遇害案”余波未平。据媒体报道江歌母亲江秋莲在青岛阳城区法院起诉刘鑫已获法院立案,2020年3月29日,法院以公告形式向刘鑫送达起诉状及传票。

    江秋莲向媒体表示,她于2019年10月28日向法院起诉刘鑫,终于立案成功。由于刘鑫本人拒绝接受法院传票,青岛阳城区法院决定在《人民法院报》发布送达公告。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被朋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此后,刘鑫在案发前后的言行在舆论中引发争议。江歌母亲认为,刘鑫在案发时未给江歌开门,导致其身亡,应该负责。2017年12月20日,陈世峰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被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之后,江歌母亲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她将起诉刘鑫。

    起诉立案,终获成功。

   江歌案背后持续三年多的网络论战,最终还是要靠法律来伸张正义。

   这件令人悲伤的案件,曾经激起无数中国普通民众的朴素义愤。也凸显出中国底层普通民众抗争维权的现实困境,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维权渠道的不畅通、抗争者资源的有限性。

    

   有人批评这场舆论暴力、说很多民众手握"正义"旗帜,进行舆论审判,其实舆论不能够对这场广泛持久的争论,带来任何最终裁决。那么好,就交给法律吧!让情感的归情感,法律的归法律吧!

 只要立案就好,只有法律,才能最终给这一持续1200多天的全民关注的公案,一个最终的裁判。

   一个常识是——留学生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权,犯罪嫌疑人回国后,我国司法机关也可对其进行追诉。

  没有人知道,江歌妈妈有多艰难。如果你如江歌妈妈一样是一位失去挚爱女儿的单亲妈妈,你也可以理解她为什么一定要讨一个公道,这不是执拗偏执,也不是非理性,而是真的需要一场法律裁决!

  说说刘鑫吧,江歌为她挡刀客死他乡,她却消失一年,别人不见,不管不问。

  原本刘鑫答应当时来参加江歌葬礼,但她并没有出现。

   江歌遇难第13天,刘鑫没有回复江母的微信。后来她说,当时每天去警察局作笔录,浑浑噩噩的,不怎么看手机。

  另外,刘鑫妈妈曾经说过一句话:“江歌活该短命”?这是什么话? 江歌见义勇为,为你女儿挡了刀,死在血泊之中,你作为受益者刘鑫的母亲,就是这样报答江歌妈妈的吗?这句话很伤人,而且引发了公众义愤了,你知道吗?

  对于刘鑫来说,需要不需要感恩,需要不需要为你挡刀的人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感恩?刘鑫啊,刘鑫,人不可能靠诅咒生活,人也不可能靠遗忘治愈伤痕。该你面对的,你必须面对,逃避责任公众是不认同的。

   刘鑫,如果你感恩,如果你主动勇敢地配合警察,出庭作证,将嫌犯绳之以法,尽到了公民应尽的义务,也让公众感受到作为江歌姐妹的担当和温暖,如果你对这场悲剧充满内疚和隐痛,愿意承担责任,并照顾好江歌母亲,善待她。

    你觉得数亿网民会不放过你吗?凡事皆有因果,逃避是没有用的。江歌妈妈诉讼了,刘鑫本人拒绝接受法院传票,你这是几个意思?你以为这就不用出庭打官司,面对这场审判了吗?

   告诉你,《人民法院报》发布送达公告,公示了公告,你不接受法院传票,也没有用!你还是要面对这场诉讼,这场审判的!接受法律的诉讼的!

   为什么你总是选择逃避?事发后,刘鑫你要是懂事的话,应该主动去见见江歌母亲,哪怕是阿姨问的问题,警察不让透露,安慰下阿姨也好,不回复消息甚至消失,难免让人猜想,加之父母将江歌母亲电话拉黑的行为也是不对的,逃避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案,只会让事态发展愈演愈烈。

   你这样做,能不令人寒心和愤怒吗?作为成年人,做错事要敢于面对,勇于承认。这还需要别人教你吗?

  也正是当事人刘鑫的自私冷漠,引发公众对该事件的负面评判和巨大声讨。但是,网络舆论终究只是口水战,最终未能解决多大问题,也许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争出一个真正的理来。

 在这场长达三年的网络拉锯战中,有人批评网络舆论居高临下的谩骂、毫无边界的人肉搜索、高高在上的道德审判和舆论审判,让江歌母亲、刘鑫、以及刘鑫的妈妈,都生活在仇恨和悔恨中。

  说这场道德审判和媒体狂欢完全没有意义,或者完全都是错的,这一点我也不同意,朴素的正义和道德,本没有错,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不是正是靠这些维持的吗?

  的确不应该消费江歌的死了,众多网民如果说只是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但是公众舆论也需要对这场悲剧的是非曲直,一个最终的结局,有期待。

   也许很多人会说,江歌案中网络舆论的非理性表达如何不正确,是的,也许你是对的,网民们也许激动了,但是现在诉至法律,现在用理性的工具—法律来裁判是非,这次不是不理性了吧?

  你难道敢说,法律都不是理性的吗?道德的准绳和法律的轨道,难道还不正确吗?既然有人对道德审判有异议,那这一次法律的审判,总该不是错的了吧!

  通过法律途径,让朴素的正义和对社会正常伦理规范的高举、让正义伸张,你还真不能扣上一顶帽子,说这是不对的吧?

  是的,网络舆论的非理性表达,不仅对刘鑫一家造成无法忽视的影响,而且对江歌母亲江秋莲也产生了二次伤害,让她裹挟进了仇恨,陷入了更深的仇恨,但你知道吗?这个心结她过不了,她需要一场正义的审判,不是网络舆论的审判,而是法律层面的正式裁决。

  这场法律的裁决,无论是赢还是输,只要公平,江歌妈妈相信都会接受,前提是必须要有一场真正公平的法律诉讼。

 也许网民们不该有“看热闹”的围观心理、过度的宣扬仇恨,这样只会加重身处仇恨之中当事人的愤怒,在喧嚣的舆论过后,伤痛无法修复,需要当事人独自面对,这些都对,但是这场讨公道,要公理的审判,不能缺席。

  无论江歌妈妈还是关注此事的亿万网民,都需要这一场法律的审判和基于事实的裁决。

  通过这场法律的审判,从法律层面为见义勇为者“撑腰”,要追究忘恩负义者的民事责任。

   你懂法吗?《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还是有法律支撑江歌妈妈的诉讼的呀,不是无理取闹好不好?拜托那些想要给刘鑫洗地的人,再没有诉讼之前,请你们也保持理性,好不好?

  在有侵权责任人对见义勇为人予以救济的情形下,受益人可以对其进行适当补偿,这种补偿带有酬谢性质,可以是物质层面的也包含精神层面、感情层面的。

  侵权人逃逸,或者侵权人无力赔偿,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者受到的损害,承担适当补偿责任,这里就是“应当”,而不是“可以”,搞清楚了这是强制性的民事责任。

   也许,江歌事件的具体事实,有赖于此次青岛阳城区法院经过审判予以认定。

  不过,从目前披露的事实看,江歌在刘鑫的民事权益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挺身而出,制止侵权行为发生,属于见义勇为,正因为她的行为,而使刘鑫的民事权益得到保护。

   在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过程中,江歌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造成了丧失生命的后果。民事权益受到保护的刘鑫,对江歌的行为,无论是在道德层面,还是在法律层面,都应当予以感谢、感恩,甚至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补偿江歌及其近亲属受到的损害。

  有些人表面上夸夸其谈,实际上见死不救!表面上是理性温和,实际上是冷血残酷……

  生命不止眼前的惨虐,还有初心和燃烧的热血! 

  在捍卫人性面前,群体并非都是乌合之众!

  懦弱人人皆有之,但这不是逃避的借口。

  再说道德,如果我们放弃道德这把尺子,模糊道德分野,只会给懦弱奔向坏的动力!

  我们的世界里除了利弊,还有对错,有公义。

  我们怕受伤害,但我们更怕自己长成自己曾经讨厌的人。

  精致私己、趋利避害,见死不救,遇事冷漠,就是错,知恩不报,这都是错!

  当我们仰望夜空,芝麻大点的星光,也可能比银河系还要大!

  这个社会就不需要一场正义的审判吗?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坚持程序正义,这没有错。

  法律是我们道德生活的见证和外部积淀。

   法律需要牙齿,道德需要惩恶扬善。

   是非不明,混淆冷漠,则道德崩坏。

   (南方传媒书院创始人陈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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