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美洁︱堕泪碑的反讽

徐美洁
2020-04-03 11:34
来源:澎湃新闻

流民,往往与饥荒与瘟疫相伴为伍,流民中发生瘟疫也不足为奇。但明成化六年辛卯至七年壬辰间(1470-1471),湖广荆襄地带为迁移流民而人为造成的瘟疫流行,却是一起十足的人祸。流民与明代的户籍制度相始终,既有流离失所的流民,也有定居多年,却没有黄册子相随的“流民”。当时荆襄地带的流民,也是这两类的集合。虽然鱼龙混杂,地方上有所不便,但似乎未至生乱。这时来了一位巡抚,却掀起了一场大风暴。这位巡抚叫杨璿,正统四年己未(1439)进士,也是一位老资历的官员了。但杨巡抚首先考虑到的是自己的仕途,对流民问题,作了危言耸听的汇报。

薛应旂《宪章录》

首先这是个错误的建言,因为流民中,有很多是从洪武时期就迁移而来、甚至繁衍到了第三代的移民。但很不幸,这个错误建言没有在上报过程中得到质疑,反而获得了巡按御史薛承学的附和,回馈到地方后,又得到湖广布政使司执政官员的附和(明薛应旂《宪章录》卷三十三)。历史在总结时,大家发现原来有许多暂停键可按,而在进行中时,却仿佛只有快进键。于是一项大规模的流民清除行动开始了。

当时的行动分两种形式,一是派右都御史项忠总督军务,平定刘千斤的余党李胡子等作乱的流民;二是巡抚杨璿主导,将无户籍者一律遣返归乡或戍边。第一项军事行动,本来捉拿了为首者,以及一些头目后,也可中止的,但扩大化到了良善平民:“有流民自洪武以来住成家业,多听抚当差,生子及孙,未及为恶者。兵刃加之,无分玉石,悉草薙之,死者枕籍山谷。”(明黄光昇《昭代典则》卷十八)军事行动滥杀无辜有所难免,但人数也太多了点。第二项行政强制迁移,虽然也是恶政,但总不至于死人吧,然而,非常不幸,这次死的人比军事行动还多,因为途中发生了瘟疫。

黄光昇《昭代典则》

明戴冠《濯缨亭笔记》记载了这次瘟疫:“成化间无锡杨璿巡抚荆襄,恐流民为变累己,因为危言以动朝廷……流民居楚地已生子及孙矣,官司迫遣上道。时夏月酷热,民皆聚于舟中,不能寝处,气相蒸郁,疫疠大作,死者不可胜纪,弃尸水道,塞碍舟楫,哀号之声动天地。”(卷一)遣发流民,包括已定居三代以上的家族,可见是实行一刀切的懒政,只要没有原始户籍的,一律遣返。而夏天舟舍狭窄,人群密集,导致了毁灭性的疫病传播。说遗弃在水中的尸体都阻塞了航道,不知是否夸张,但“哀号之声动天地”的悲楚,当是隔着故纸堆也能打击到人的真切感受。

万斯同《明史稿》有杨璿传,说他处置荆襄流民,“留者著籍,去者资遣之”,即随移民之愿,留的人给户籍,去的人给盘缠。这是区画有方,文明有序的景象(卷二百三十)。殊不知这是史家惯用的笔法,为人作传,只要不是悖逆大奸,一般都说好话,但会在他文中有所补充表述。同稿《食货志》:“项忠、杨璿先后为巡抚,下令逐之,弗率者戍边,暍死疫毙不可胜纪。”(《明史稿》卷九十六)这就记了两位官员造成的枉杀与冤死。

但这次荆襄流民的灭顶之灾,最后却成了官员的德政碑,不可思议的是,作者还是湖广人,天顺元年丁丑状元黎淳,时任翰林院左庶子。《平荆襄碑》录在其所著《黎文僖公集》卷九,据称,他是在回乡时,受官长、师友、乡邻之托,诚挚地为巡抚、总督等官员颂平荆襄之功:“总督公之雄才,总戎公之成算,巡抚公之力赞,就此大功,敢以碑文请。”《状元图考》记有这位黎状元不入妓馆的佚事,说他“性淳厚,不事游冶”。作碑文时的黎状元四十八岁,已不年轻,当然不能称幼稚,或许形容他性格的“淳厚”,其实是“冥顽”的美饰之词。此碑文虽录在文集中,但《明史稿》《明史》绝口不提,因为在当时,这碑文就被人讽为当代“堕泪碑”了。《濯缨亭笔记》:“时有作‘大明平荆襄碑’以纪大臣之功者,或曰,此亦堕泪碑。问其故,曰,羊祜以善政及民而民为之泣,今以虐政毒民而民亦为之泣,其堕泪虽同,情则异矣。”明人薛应旂《宪章录》、黄光昇《昭代典则》等,也都载此“堕泪碑”说法。无辜惨死者众的悲剧,刻成德政碑,也只能是“堕泪碑”了。

    责任编辑:郑诗亮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