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量刑太轻?“N号房”在不同国家会受何惩罚

2020-04-02 18:12
北京

原创 愤怒的编辑 四象工作室

新冠疫情在全球各地愈演愈烈,韩国在应对病毒的同时,被爆出了震惊全球的“N 号房事件”,超过26万人在社交app上围观了70余名受害者被残忍性虐待。公众在愤怒的同时,极为关注“N号房”的主谋和围观者们能得到怎样的惩罚?如果发生在别的国家,这些恶魔会面临怎样的判决?

我们梳理了多国刑法对“N号房”犯罪行为的规定,并结合了具体判例,下面就请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 | Laura Seni Paella 图 | 高高 MN 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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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地狱“N号房”

2018年以来,韩国一款社交app上潜藏着一些分享淫秽色情视频的“聊天房”(类似聊天群)。看到这里,部分读者可能心里隐约表示“明白”。不!本次事件的残忍做法连一些黄色网站都对其嗤之以鼻:

与合法成人电影不同,聊天房的受害女性完全是被强迫的普通人,许多是未成年人,还有10岁儿童;

与普通色情故事不同,受害者遭受到的非人虐待早已超过色情片尺度,突破人性的底线;

与普通黄色网站不同,聊天房有数千名围观者在线实时沟通,会叫嚣着要求受害者做更残忍的行为;

与购买色情片/注册黄色网站会员不同,聊天房的“会费”可达9000元/人。

“N号房”已被称为“一场26万人围观的强奸”,看完才明白“惨绝人寰”4个字的沉重,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屏幕前的部分读者可能尚未完全了解这一事件的经历,我们在这里做了“一图看懂|韩国 N 号房事件”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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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不止于“N号房”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让人不由自主地感慨韩国女性的地位和生存现状不容乐观:

2009年,女星张紫妍(已故)疑似因被迫向名人/企业家提供100余次性招待自杀,2019年草草结案;

2019年,韩国“胜利门”事件涉嫌迷奸/轮奸女性,最终主角李胜利全身而退;

2019年,女星具荷拉(已故)被男友家暴,并被其用性视频威胁,最终男友被判1年半,且为缓刑;

2019年,《82年生的金智英》因表现韩国女性生活状态受到韩国女性认可,却被许多男性攻击;

日常生活中,一些韩国女性不得不时刻提防针孔摄像头,尤其如厕时。

编辑身边不少朋友在得知“N号房”后,纷纷表示“可怕程度难以想象”。然而,不只在韩国,对女性的性暴力在全球多地发生,包括我们身边...

许多女性遭受性暴力后往往不会报警,担心被贴上耻辱的标签,数据所能体现的性侵害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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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号房”施暴者会受什么惩罚?

面对“N号房“,韩国国内不少声音主张“重典治乱”,认为正是当前毫无威慑力的法律导致超过26万人肆无忌惮地犯罪。面对性犯罪,“重典”真的能“治乱”吗?

韩国法律对性犯罪的惩罚力度究竟如何?四象查找了中、日、韩、美、俄等国的刑法,并对韩国“N号房”中反复出现的强奸、猥亵等性犯罪的规定进行了对比:

结合上述对比,如果单从法律条文来看,韩国法律对性犯罪的惩处力度好像确实不算重。具体判例中,嫌犯还能找出各种理由为自己开罪。

2008年韩国发生举国震惊的儿童性侵案——“素媛案”,7岁小女孩被性侵至残,但性侵犯赵斗顺坚称自己做案时喝醉,神志不清。原本韩国检方提请判处无期徒刑,但法院最终采纳“醉酒说”,判处赵斗顺12年有期徒刑。“张紫妍案”、“具荷拉案”等案中,也有韩国国民质疑法官量刑过轻。

但是,严刑峻法就一定能保障正义吗?也未必。在阿联酋,法律看似对性侵零容忍,但在现实中,强奸罪认定非常困难。如何证明自己“非自愿”就难倒了一批受害者,同时社会传统的性别观念也为她们寻求司法庇护之路设置了重重障碍。

2010年,阿联酋一名18岁女孩报案遭到6名男性轮奸,其中一人是当天跟她一起开车出门的男性友人。医学鉴定证实了她的遭遇,但法庭上检察官认为,案发当日她同男性友人一同开车出门就证明了她同意发生性行为,这名女孩反被指控存在“非法性行为或婚外性行为”。在阿联酋任何非婚性行为均属违法,应被判入狱或处以鞭刑。

一周后,女孩为避免鞭刑和监禁撤回了原先指控。最终女孩和男性友人因“非法性行为”入狱一年,其他5位嫌犯中4人被判比强奸罪轻的“道德犯罪”(moral crime),并全部被释放。

法律漏洞、法官自由裁量权、社会观念等都可能影响具体惩治犯罪。“N号房”中,除了实施强奸、猥亵、人身伤害的罪犯,还存在超过26万的围观者,他们围观、叫好、鼓励着惨无人道的行为,他们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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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号房”的26万围观者,有罪吗?

“N号房”遭到曝光后,有些“付费会员”认为自己不过是付费观看成人内容,有什么错呢?尽管不同国家对“淫秽”的尺度界定不统一,但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违背他人意愿、靠强迫、威胁等手段进行性剥削都是犯罪。

“N号房”的罪行不局限于传播和围观淫秽作品。一名未成年受害者在主谋威胁下拍摄40余个视频,该受害者表示受害者中未成年可能比成年人多,因为孩子比成人更好操控。儿童色情在任何文明国度都是绝对的禁区,面临严峻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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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避免“下一个N号房”?

每当面对此类事件,总有人将希望寄托于社会的立刻改变,然而社会进步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我们选了3个国家,观察了近150年里反性暴力立法的演进过程:

1994年,一名7岁的美国小女孩梅根·坎卡被住在她家附近一名有前科的性犯罪分子绑架并奸杀,住在附近的人们此前完全不知道有犯罪分子搬进社区,事件引起极大震怒,人们向政府呼吁必须公开性犯罪者资料,并且提前通知社区。

在民众推进下,克林顿总统于1996年签署《梅根法案》,规定性罪犯被释放后必须备案存档,并将资料放到网上以供读取。这部法案如今已被美国五十个州采用,性罪犯只有离开美国才能逃避公诸于众的命运。

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效仿《梅根法案》,建立性罪犯信息系统。2019年两会期间,天津检察院副院长王悦群介绍了最高检现在正在建立未成年人性侵库与黑名单。

人们总说沉默是金,然而面对犯罪不论哪一种沉默,都是对施暴者的纵容。 社会的每一点进步都来之不易,这些进步背后有千千万万人的“不再沉默”。

从理性的角度来说,受害者迫于“公序良俗”的偏见耻于向外界求助,不利于司法定罪;看客们的沉默也会使罪犯更加毫无畏惧。大家开玩笑总爱说“下次还敢”,可是换到犯罪事件中,加害者每个肆无忌惮的“下次”都意味着鲜血甚至人命的代价,而我们没有成为其中之一可能只是因为幸运。

最后,“N号房”发生以来,一些稿件为体现事件的恶劣程度,极尽详细地描述施暴者的残忍手段,清楚陈述事件没错,但也应避免过度的细节说明,以免引发模仿作案。在这里,想请屏幕前的您和我们一起拒绝分享犯罪手法过分详实的相关稿件。

原标题:《韩国量刑太轻?“N号房”在不同国家会受何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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