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看武汉|日本如何支援中小企业⑤:震灾后的持续关注

编译:Sophie岚 马一鸣
2020-03-31 11:29
来源:澎湃新闻

【编者按】

此次新冠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打击巨大,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采取合理的方式降低经营成本。中小企业作为日本经济活力的源泉,支撑着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因此,日本政府会及时专程制定灾后相关中小企业支援政策,以支持中小企业恢复活力、发挥潜力。基于以上原因,市政厅栏目编译了日本灾后支援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文章供参考。

本篇为最后一篇,主要聚焦日本政府在灾后出台的系列措施的拨款金额和实施情况。从中可以看出,在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发生过后近一年半的时间里,日本政府为给予受灾企业充分的保障,根据已颁布政策的实际应用效果调整原有的条款。同时,地方公共团体也积极参与其中,设立应急贷款制度,对国家颁布的制度进行了有效补充。

对受灾的中小企业,有必要进行延缓已有借款的偿还、恢复办公设备以及确保周转资金等支援。因此,日本政府在实行延缓偿还已有债务要求的同时,通过政府金融机构建立了特别的贷款、担保制度等。

表1 资金流支援政策。信息来源:基于中小企业管理局的数据制作而成。注:预算拨款的罗马数字(I和III)表示第1次和第3次修订。本文图表均来自原文件,仅做翻译处理。

在制定了2011年度第1次修订预算和《关于应对东日本大地震的特别财政援助和补贴的法律》(2011年第40号法律)的同时,同年5月,日本政府还创设了《东日本大地震复兴特别贷款》(以下简称为“复兴特别贷款”)和《东日本大地震复兴紧急担保》(以下简称为“复兴紧急担保”)。

复兴特别贷款是面向直接受地震、海啸影响的中小企业,以及因声誉受损等导致经营状况恶化的中小企业,提供最高贷款可达7.2亿日元、最高利息率可降1.4%。截至2012年6月1日,实际贷款量为198403次、44472亿日元。其中,对于直接受害人,另设3亿日元的贷款,办公场所被完全摧毁或被冲毁的企业,以及核电警戒地区内的企业,贷款后三年内实行利息补贴,使得实际无息化。

另外,通过设立“复兴紧急担保”,面向直接或间接受损的中小企业提供三阶信用担保制度,安全网担保(5号)与受灾相关担保相结合,无抵押可贷1.6​​亿日元,最高可贷5.6亿日元。截至2012年6月1日,实际担保量为81622次,18603亿日元(表2)。这两个制度在2011年度的第3次修订预算和2012年度的预算中都得到了扩大,使得制度的继续利用成为可能。

表2 地震相关贷款和担保的实际使用量(截至2012年6月1日)。信息来源:中小企业管理局官网《东日本大地震后的资金流支援政策的实施状况》

这两个制度之外,日本政府还扩充了《小型企业经营改善资金贷款》制度(1次修订),日本政策金融公库股份有限公司等创立了长期股权投资贷款的《地震对应型股权次级贷款》制度(3次修订)等。

而且,以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青森县和茨城县为首的地方公共团体,还建立了应对灾害的特别贷款制度、担保制度等,为国家的制度提供补充资金。

注:各县的相关制度, 请参阅日本信金中央金库(有限公司)的《面向东日本大地震有关的中小企业支援贷款制度》的概要(2011年11月24日) 。

翻译资料:

東日本大震災後の中小企業支援と今後の課題

    责任编辑:冯婧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