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宿州中院领导到灵璧县法院调研审判执行工作

2020-03-27 17:31
安徽

3月25日,宿州市中院副院长徐海浩一行,到灵璧法院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飞对审判执行进行汇报。截止3月24日,我院新收各类案件2577件,审结834件,结案率28.19%。其中刑事案件受理166件,结案56件,结案率33.73%;民事案件受理1833件,结案519件,结案率28.31%;行政案件受理69件,结案43件,结案率62.32%;执行案件受理868件,结案208件,结案率23.96%。

造成结案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的影响,县委政府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全部到所在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加之,去年年底内设机构改革,对所有庭长进行轮岗调整。因为变动较大,要有一个熟悉和适应的过程。针对下一阶段的审判执行工作,灵璧县法院制定了以下措施:

一是层层分解结案任务,加大督办力度。通报一线法官的结案率和各庭的结案率,督促各庭和各员额法官完成结案任务,促使各庭和各位法官争先进位,提高结案率。

二是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所有法官配备云流转柜,方便当事人证据材料的提交;准备与县公证处商谈,由公证处负责所有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节约司法资源;已经设立执行事务中心,负责执行立案、查询、信访等相关事宜,办理诉前、诉中和执行中的所有财产保全事务。

三是严格控制审限变更。要求申请审限变更的,必须将延长审理期限审批表、公告、中止裁定书、对外委托鉴定审批表、检察院延期审理建议书等材料引入审判管理系统,审管办才批准延长扣除审限。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的,审管办一律不予审批。

四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 “四类案件”启动监管程序。监督管理的过程及监督结论应当在审判管理平台中予以标注,全程留痕、附卷归档。确保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有效监督,力求案件审理执行进行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里,发现问题就追究到哪里,逐步形成严密、高效的司法监督体系。

五是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印发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诉讼档案管理规定》《执行款物管理规定》《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规定》《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五个规章制度,全方位规范审判执行工作。

听取汇报后,徐海浩对该院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审判的做法给予肯定,要求该院认真抓好审判执行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结案率。

来源:灵璧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基层动态】宿州中院领导到灵璧县法院调研审判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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