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借出的摩托车撞伤了人,要负赔偿责任吗?

2020-03-21 09:30
福建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它永远不会堵车。

如果你的好朋友

跟你借你的小摩托

你借还是不借呢。

近日,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的马某某遇到难题,自己的摩托车借给姐夫使用,姐夫骑摩托车的时候出了交通事故,他也被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跟永法君一起了解一下。

案情回顾

马某某是王某某的妻弟。2013年,马某某新购了小车一辆,原本的二轮摩托车便不再年检,成了报废车辆。王某某看着小舅子马某某家中闲置的二轮摩托车,刚好自己家中又没出行交通工具,便将马某某的二轮摩托车借来自己骑行。

2018年11月20日,王某某驾驶该辆摩托车时,将正在步行横穿马路的林某某撞到在地。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判定,王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林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鉴定,林某某造成十级伤残。

由于当事双方对赔偿款多少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1月3日,林某某将王某某、马某某诉至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某、马某某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共计6万元人民币。

永定法院城郊法庭原本安排2月25日开庭,此时刚好处于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承办法官阙周平决定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阙法官认真翻阅了卷宗、仔细梳理了案情,他觉得要化解案件矛盾,主要解决以下两个争议点:

1、谁有义务支出这笔赔偿款;

2、赔偿金额应该为多少;

1

谁有义务支出这笔赔偿款

王某某:

我因为这起交通事故已经被法院判缓刑了,现在只能在家四周打散工,承担不起大额的赔偿款。

阙法官

你没有持有摩托车驾照,且你驾驶摩托车时,在复杂危险路段没有减速,又不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未能发现行人横过道路的行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属于重大过错行为。虽然你因为该起交通事故被判缓刑,但是民事部分的赔偿责任你依然需要承担。

马某某:

又不是我骑车撞伤人的,为什么要我出赔偿款?

阙法官

虽然不是你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投保义务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投保义务人也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你将报废摩托车出借给没有摩托车驾照的亲戚,现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你作为摩托车的车主,也要履行赔偿义务。

02

赔偿金额应该为多少

林某某:

这次交通事故造成我损失重大,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我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等费用67592元。

阙法官

由于你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也需要承担一些费用。

经过阙法官的释理说法,马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尽的法律责任。最终,经过当事双方沟通协商,由马某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38000元给林某某儿子,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化解。

法官提醒

小车出借不是简单的交钥匙。事实上,随意出借机动车给他人确实要承担很多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你可能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切实要将车辆出借朋友,一定要做好以下三点防范风险。

一是要检查车辆是否存在缺陷。比如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如果你的爱车长时间未进行维护保养,存在隐患,也是不能出借的。

二是要检查驾照。检查朋友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出借的车辆是否相符。

三是要检查你的朋友。确定你朋友没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另外,出去跟朋友喝酒聚餐,一定要将自己的车钥匙放好,如果车钥匙随意扔在桌上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为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承担责任。

其中特别要注意是,如果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仍将车辆出借给借车人,就会触碰《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来源:永定法院

福建高院

ch_fjgy

原标题:《以案释法 | 借出的摩托车撞伤了人,要负赔偿责任吗?》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