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不守法,“养鸟”也可能犯罪!
2020-03-18 21:52
山东
以下文章来源于公安部网安局 ,作者公安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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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现线索 快速出击
疫情当前,全民抗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疫情诈骗、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等行为都严重扰乱防控工作秩序,让人深恶痛绝,是当下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然而,有些犯罪嫌疑人铤而走险、顶风作案;还有一部分人却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无知者无畏,最终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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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进一步调查摸排,发现郝某长年活跃在“玩鸟圈”内,饲养、收购、出售各种鸟类,此次疫情期间,郝某疑似收购了大量野生鹦鹉,并不顾疫情风险,通过互联网进行售卖。
二、无知无畏:“我养鹦鹉不犯法。”
3月10日,天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联合环食药总队、红桥分局成立专案组,对郝某居住地进行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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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筑牢防线 违法必究
通过公安机关的普法,郝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售卖太平洋鹦鹉的行为,属于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郝某长期玩鸟,却不懂相关法律法规,无所畏惧,最终触碰了法律底线,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目前,天津公安机关已经对郝某进一步审讯深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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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懂法、不守法,“养鸟”也可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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