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篇丨安阳法院巾帼办案标兵

2020-03-10 18:18
河南

安阳法院巾帼办案标兵

01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副庭长

贠宁宁

贠宁宁,女,1985年11月23日出生,郑州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9年进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2019年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62件。其中,审理了郭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范某某没收违法所得案、何某某故意杀人案、杨某某敲诈勒索案等一批较为尖锐案件。办案中,深入查找相关法律依据,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最大程度化解当事人的敌对情绪和矛盾,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无申诉,无上访。

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处理各项庭务工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体工作,牵头起草并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参与指导林州市政法系统制定《证据指引》,积极配合省高院调研,起草该项改革工作的各类情况报告、工作总结。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指导内勤及时撰写相关活动信息和宣传稿件。此外,在省人大常委会视察法院工作期间,牵头制作大厅展板,起草宣传稿件并撰写信息,在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法院工作期间,起草《关于“送押难”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办案。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因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02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员额法官

赵红艳

2019年共受理二审案件226起,结案223起,结案率98.67%其中维持100件,调解79件,调解率35.43%,申请撤诉20件,申请撤诉率8.52%,按撤诉处理4件,发回重审18件,改判2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办案过程中尽量做好说理解释工作,使当事人对自己案件胜败有所判断,败诉后内心能够真正接受判决结果,明白自己败诉的原因。今年主要办理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等类型案件,均是涉及当事人生存问题的案件,当事人普遍情绪较大,执行异议案件中有些涉及房产的当事人拿命威胁,遇到这些问题时能够耐心讲解法律政策,使当事人能够从内心接受判决结果,不出问题。

平时工作中带头遵守纪律,从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全年保持全勤,个人的事情尽量利用下班时间处理,从未因个人私事耽误工作,占用工作时间。在合议庭内不仅对自己的案件负责,对合议庭内年轻同志的案件亦从不懈怠,避免案件出问题,有时年轻同志考虑不到的问题,更是能够主动提醒并帮助处理。

03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员额法官

张利平

张利平,女,1979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她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理想信念坚定,遵守纪律,廉洁自律,防微杜渐,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积极完成工作。

2012年获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三八红旗手”称号,2013年优秀公务员,2014年个人嘉奖。和员额法官张国良共同撰写的《刑事法官庭外调查权的规制研究》获得2015年全国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优秀奖,河南省高级法院2015年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全省法院系统第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获个人嘉奖,2017年优秀公务员。2019年新收二审民事案件240件,审结226件,结案率94%。合议案件500余件,校对法律文书500余份,裁判文书上网220余份。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调解,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发挥个人能动性,促使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得以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04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庭员额法官

段 新

段新同志自从进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政治部、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工作。该同志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诚勤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在自己平凡的本职工作岗位上切实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以维护公平与正义为永恒追求,贯穿到审判工作始终。

2019年段新同志在行政审判庭工作期间,面对办案力量匮乏,行政案件数量成倍增加,案件性质由以往的传统单一转变为大量的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赔偿等疑难复杂且多元化案件的严峻形势下,该同志努力克服老人身体不好、孩子年幼的家庭困难,自动自觉地加压负重,超负荷工作,每天加班延点,早起晚归,在无数个寂静的夜晚坚持奋战在工作岗位上,共计审理行政案件210件,审结149件。其中一审59件,二审88件,申诉复查2件,调解撤诉19件,共撰写法律文书160余篇。在案件宣判后,认真做好当事人判后答疑和息诉工作,并取得全院员额法官年度绩效考评第二名的较好成绩。

05

林州市人民法院

姚村法庭庭长

高 洁

高洁,女,汉族,1980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庭长。在2019年度工作中,被林州市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共产党员。

自“姚村女子法庭”揭牌以来,姚村法庭并不断的制定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重点就家庭暴力、离婚、妇女权益和儿童抚养权益等明显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加强与妇联组织联调,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妇联作为妇女“娘家人”的特点结合起来,2019年2月28日,联合林州市妇联主席宋君芳和林州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艺玲及镇村干部一道深入到任村镇桑耳庄村对一起贫困户家庭离婚纠纷进行了登门调解,最终闹离婚的两口子破镜重圆,并对生活重拾信心。2019年9月6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与省、市人大代表和市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了姚村法庭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并就如何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维权合力进行了座谈交流,得到了大众的一致好评。

06

滑县人民法院

城郊法庭副庭长

路晶晶

路晶晶,女,1988年4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滑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她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该案争议为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一半地下室,被告不同意返还,并称地下室已经卖给他了。通过审理才得知当时房款交付的时候,被告要求原告便宜了5000元,说是手续费办理过高。后原告又了解到手续费并非被告所述的那么高,感觉自己被欺骗了。出现矛盾后,双方未进行充分沟通,且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地下室的面积较小,实际面积较大。原告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路晶晶法官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考虑,因5000元到法院起诉耗费时力、财力,她希望这起案件能够调解解决,而非一判了之。于是,她多次跟原、被告沟通协商,但双方仍坚持各自立场,调解未成功,后基于法庭调查中双方提供的证据查清案件事实,路晶晶及时做出了原告败诉裁判。原被告接到判决均对判决结果无异议。但判决生效后路晶晶法官了解到原告仍对该5000元的事情心里有过节。为化解当事人心结,路晶晶法官再次分别和原被告进行沟通,通过讲法律、说情理,大家将心比心,终于达成被告退还原告2000元的一致意见,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就此终结,矛盾得以最终化解。

07

汤阴县人民法院

宜沟法庭庭长

张 丽

张丽,女,1984年4月生,邯郸市临漳县人,中国共产党员,毕业于四川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2009年3月通过省级法检系统统一招考到汤阴县法院参加工作,2011年3月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3月被安阳市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政法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工作者”,2014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2016年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巾帼办案标兵称号”。

自担任宜沟法庭庭长以来,始终坚持与党组要求保持一致,遇到大案、难案能够做到不等不靠,迎难而上。主动排查案件、化解矛盾,冒酷暑、战高温,奔波各个乡镇。

8

内黄县人民法院

刑庭副庭长

赵 娜

赵娜,女,现年32岁,汉族,河南内黄县人,中共党员,2010年7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同年考入内黄县人民法院,定向委培至山东大学法学系,2012年进入内黄县法院工作至今。历任内黄县法院少年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现任内黄县法院刑庭副庭长。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她在工作中耐心细致、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对待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兢兢业业、一丝不苟。2019年她审理的一起胡某某诉五个儿子赡养纠纷案件,她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到被赡养人所在地了解情况、与村委干部开展座谈、调解纠纷,了解到被赡养人的实际困难及当地时有不赡养老人的情况发生,她果断决定要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运用巡回审判模式,“零距离”以案释法、让法治深入人心。该案件自宣判后,五名被告均未上诉,协商后共同承担起了赡养母亲的义务,村民们纷纷点赞。

9

文峰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

翟艳超

翟艳超同志,2004年通过河南省统一招考进入滑县法院工作,2015年调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现任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该同志爱岗敬业,她以为老百姓办实事为己任,牢固树立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意识。她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充分调查事实情况,通过感情上的沟通与交流,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妥善化解各类争议,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初,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然爆发,她考虑到延期审理将导致原告维权周期过长,为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用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了徐某某与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又减少当事人的出行,降低因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双推进,让公平正义在疫情防控期间得以彰显。

10

北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孟庆敏

孟庆敏,女,1989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于2011年7月进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她怀孕期间,收案322余起,结案313起,产后两个月就服从工作安排去外地出差学习。她主动放弃产假休息时间,提前上班办理案件。她爱人在外地工作,女儿经常无人照顾。她的时间、精力、热情给了工作、给了当事人,心中对家庭、对女儿却充满了愧疚。女儿常说她不是一个好妈妈。但她热爱审判事业,当事人的期盼,是她不畏困难、无畏前行的永恒动力,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迷人风采。

11

殷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

闫玮玮

闫玮玮,女,1984年8月出生,汉族,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7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009年进入殷都区法院工作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民二庭、研究室工作,现任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执行局全年新收1662件,旧存120件,已结1628件,执结率91.36%。2019年年底执行局工作各项指标均已达标,总成绩为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全省第三的好成绩,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赞扬。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全局干警自我加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均得到了长足进步。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整体执法水平。开拓进取,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今年,我局根据形势的变化,在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执行案件质量上锐意改革。

12

龙安区人民法院

员额法官

雷 扬

雷扬,女,汉族,1982年2月12日出生,法律本科文化,现任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自2004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被评为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

2019年,在龙安法院被确定为道交一体化试点单位以来,雷扬同志积极主动地向当事人释明“道交一体化”的便捷性、优越性,引导当事人自觉通过平台解决纠纷。同时,在案件的调解和庭审时向诉讼参与人发放相关资料予以宣传和释明。面对道交案件没有事故认定书案件取证难的难题,雷扬积极与安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龙安大队、所辖区域警务队等多方沟通协作,建立了接处警记录、事故证明、现场图片、视频、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调取、传送的专门通道,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同时,雷扬同志积极探索要素式庭审和庭前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争议不大案件直接采用要素式审理,简化庭审程序;对复杂疑难案件通过庭前会议将案件事实、赔偿项目、数额及相关证据固定,在庭审中只需就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及赔偿项目和标准进行要素式审理,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案件质效,受到当事人及律师的一致好评。

原标题:《特别篇丨安阳法院巾帼办案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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