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布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两个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2020-03-08 15:51
山东

3月6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

淄博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

淄博市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研究确定,对淄博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淄博市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充实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01

淄博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于海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刘荣喜(副市长)

成 员:

魏玉蛟(高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鹿斌佐(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思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连忠(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 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中华(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满 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龙辉(市水利局局长)

周茂松(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 帅(市应急局局长)

勾东升(市审计局局长)

孙 刚(市国资委主任)

武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德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学刚(张店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 伟(周村区委副书记,区长)

张承友(淄博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荆 国(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经理)

张晓华(国网淄博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刘荣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鹿斌佐、陈思林、王兴、王连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3个部,前期手续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陈思林同志任组长,负责建设规划、可研的上报审批工作;技术支持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王兴同志任组长,负责上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建设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融资开发部由市财政局牵头,王连忠同志任组长,负责做好项目融资工作,尽快研究确定项目融资途径、规模、性质和偿还机制等,并同步做好轨道交通集团组建和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02

淄博市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刘荣喜(副市长)

副组长:

鹿斌佐(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郭 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洪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连忠(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朱拥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俊红(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陈 勇(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孙振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德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秀萍(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罡(市水利局副局长(正县级))

李洪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农业农村事业中心主任)

吴晓晖(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高明水(市应急局党组成员)

窦修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 霞(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瑞辉(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 燕(中国联通淄博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程 涛(淄博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 )

胡 东(淄博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朱保军(国网淄博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闫海岩(淄博传输局局长)

孙福坤(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副段长)

张兴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运管中心总经理)

李海生(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淄博分公司总经理)

王 鉴(张店区委常委,副区长)

赵 军(淄川区副区长)

黄向军(博山区副区长)

耿 峰(周村区副区长)

王立明(临淄区副区长)

刘 俊(桓台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亮云(高青县委常委,副县长)

武光明(沂源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建军(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尚志胜(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孝东(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王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德刚、张秀萍、张海涛(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原标题:《淄博市公布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两个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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