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业观察︱奖励创作者的“图书馆补偿金”,只是看起来很美?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陈皓玮
2020-03-27 15:12
来源:澎湃新闻

台湾地区从今年(2020)元旦开始,将有两所图书馆试行新规,即读者借书后,由政府给予作者和出版社定额补偿。也就是从明年起,依据2020年的借阅记录给予补偿,每出借一本书补偿3元新台币,创作者分得70%、出版者得到30%。由台湾图书馆、公共信息图书馆试办3年,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虽然台湾是亚洲第一个实施这项政策的地区,“公共借阅权”(Public Lending Right,一般简称PLR)一词听起来新潮、进步,却并非首创,甚至不是个新概念。这个政策概念从1920年代开始就已经存在,并且从1940年代开始已经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实施,如最早在1946年实施的丹麦,还有英国、加拿大、澳洲、德国、意大利、芬兰等等,主要是集中在欧洲地区。这个词在北欧地区,还有个比较直观的说法:“图书馆补偿金”(Library Compensation)。

试行新规的台湾图书馆

借书的人多了,写书和卖书的人会亏本吗?

为何会有公共借阅权这个政策呢?

主要目的在于要解决一个听来十分直观的悖论:“为了促进阅读文化,广设公共图书馆,增加借阅人口的同时,图书馆的蓬勃发展降低读者买书的意愿,出版社经营进而变辛苦,甚至影响了好书的出版。”听起来十分可怕,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推演到最后,因为图书馆“生意”实在太好了,出版社生意日益不佳日渐倒闭,那有可能图书馆也将日渐没有新书可以补充,旧的图书也因没有出版社可以再版,图书馆里就只剩下破破烂烂的旧书可以阅读了!这听起来俨然是阅读末日的景象,也是“公共借阅权”几十年来发展的起点。

虽然这段情境里没有提到创作者,但创作者在公共创作权的思考中其实更为重要,只要将创作者代入上述情境中的出版社,就可以明白了:作家们因为大家不再买新书而饥寒交迫,连上咖啡馆写作的咖啡钱都付不出来……所以最后世界上也不再有作家愿意写作了。

这样的逻辑推演当然是夸大了,但应该不难从中看出,图书馆借阅量的上升,在提升阅读风气的同时,可能并非是纯粹的美事一件。事实上,台湾公共借阅权的推动,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而生:台湾地区的两名立法委员推动政策时引述了“财政部”的统计——出版产业销售值从2013年的新台币616.7亿,逐年衰退到2017年460.64亿,不过公共图书馆的借阅册数却从2011年的5700万册,上升到2017年的7656万册。

公共借阅权的定义简要来说就是:“著作权相关权利人,根据图书馆馆藏之图书媒体数据出借予读者,所获得之补偿金报酬制度。”但在整个公共借阅权漫长发展的过程中,也不仅仅是出于补偿作家与出版社的目的而已,现在每个实行公共借阅权的政府更多地都是在三种原则间平衡:主张以著作权保护作为出发点的著作权保护原则、主张作家是经济弱势所以需要补助的社会福利原则、以及主张保护本国文化能不受强势外国文化影响的文化奖励原则。这次台湾所实行的政策里,适用的著作范围,是必须现在台湾地区、依法令设立登记、立案的法人或民间团体,以中文或外语创作(不含翻译作品),且在台湾出版等限制,便可看出存在文化奖励原则的色彩。

少数畅销作者得利,善意政策会带来负面效应吗?

虽然每借一本书就有补偿金依比例流向作家及出版业,听来十分直观,但实际上公共借阅权在具体的实施上,有许多的因素仍然需要更深入的考虑。比如说借阅出去的书虽然被纳入了补偿范围,但是那些没有被读者借阅,而是在馆内就被读者阅读完的书,作家及出版业就没有被补偿到。

如果以这次台湾实行的补偿方式来看,畅销作家的书被借阅的次数越多,补偿金就会越多,得到的补偿金也就会远高于冷门作家,但冷门作家的作品价值不见得会低于畅销作家,因此可能无法满足保护文化多元性及帮助弱势的作家的目的(比如芬兰会特别对有文学艺术价值之创作的作者给予补助)。

更深地说,不当的补偿金制度甚至有可能会扭曲出版市场,让出版社与作家因为补偿金而调整自己的出版与写作策略,例如将原本可放入一本书的内容拆成更多本进而获得更多的补偿,导致立意良善的政策,却可能反而造成了负面的结果。

台湾图书馆界重要人士曾淑贤教授在2016年就曾表示:“台湾图书馆借阅排行榜中,前10本约有8本是翻译书,实施公共借阅权后,极可能造成经费与资源排挤,结果仍是少数畅销作者得利,一旦图书馆的购书成本集中在热门借阅的书种,也会对出版造成恶性循环,出版社还愿意培养本土作家、非畅销书种吗?”

谈及图书馆,图书馆对公共借阅权的发展其实是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此政策的执行有赖于图书馆系统的进步,如果没有进步的图书系统,人工处理相关事务会非常繁杂;光是没有国际书码ISBN对图书馆员来讲,要区分两本书名一样的书就得花上更多的时间。实施这项政策的图书馆类型,通常也会限定在公共图书馆,并且太过专门的图书馆会被屏除在外,因为如果某些类型的图书馆读者群太过稀少及特定,便不符合补偿金来自全体纳税人的公平性。

台北的试办馆借阅前20名排行

此表为两所试办馆其中之一的台湾图书馆2019年的借阅排行榜,书籍普遍都比较新,都是五年内出版的书籍。可能有正在阅读本文的读者会疑惑到:“这排行榜的读书品味感觉也太偏向言情了吧。”虽然言情小说在台湾一直都有一定量的读者,但此排行榜其实并不能普遍反映台湾图书市场的真貌;这仅仅是试办的其中一间图书馆而已。2018年以前排行榜往往都是由武侠、历史、推理3类小说占据,2019年的排行榜可谓是风云变色;除了推理类仍能坚守在榜上的东野圭吾的《人鱼沉睡的家》,排行榜最后本书《祛寒治百病》,倒也蛮符合台湾读者对健康议题逐年重视的趋势。

笔者实际走访该馆后发现,一般读者借阅书籍暂时还没有更多的体验,预计要明年起才会在馆内有更多的宣传。主要是因为目前这项政策在图书馆内实行的行政要点也还在研拟(比如何防止发生快速重复借阅的情形发生),公共借阅权的政策核心平台也还在建置当中。目前可以说确实仍是在“试办”的阶段,但本年度借出的书仍然会做为2021年发放补偿金的依据。

东野圭吾《人鱼沉睡的家》

试办到目前才两个月,现在谈成果及影响似乎还早了些。在对未来的预期上,台湾出版界对此项政策的态度虽然称得上欣然,却也不能说是大受鼓舞;毕竟政府各级的图书馆向出版社采购的折数还是太低,而且并不是每本书都能靠公共借阅权补偿回其利润。作为此项政策最需要密切合作的图书馆界,态度上就更为保留,甚至是持反对的态度。首先是图书馆担心其经费可能会因为同属于文化、教育类而遭到排挤及压缩,公共借阅权是个非常高成本的政策,举英国为例,在其提出200万英镑的预算作为公共借阅权发展之后,公共图书馆连两年的经费竟被删除了15%。故这次台湾政策制定讨论时,教育部门官员便有特别说明:“绝对不会因为公共出借权这个议题、或是这个政策,来影响到目前已经既定的图书馆购书经费,这是一个大的前提。”

来自图书馆的反对也不仅仅是恐惧于经费的压缩及行政事务的增加,更有来自理念典范的碰撞。图书馆的传统中便一向认为图书馆不该是营利机构,而是社会教育机构,但公共借阅权的理念却隐含着使用者付费的观念,政府还是从每位读者所缴的税中支付了费用。除了来自图书馆界的质疑外,公共借阅权在根本理论上也受到了挑战,读者从图书馆借书降低了图书销售量的因果关系是否可以被证实?会不会图书馆反而有让读者阅读后想购买的试读功能?

其实,近期推动公共借阅权的背后,隐藏的是台湾地区出版业的困境。近年来因出版衰退,而同为解方的炙热政策议题,还有“图书统一定价制”(Fixed Book Price);图书统一定价制讨论与热度甚至比公共借阅权更高。两帖同是被视为出版业寒冬的药方,或许可以让出版社的生存少一点艰难。但不禁让人担心的是,药方试图解决的只是我们表面上看到的病症:出版社之间的折扣战、出版社与图书馆间的抢客战。但有没有可能,在这个时代,出版商及作者最大的对手根本不是图书馆,而是互联网上丰富且多样化的免费媒体资源,使读者对阅读愿意支付的价格有了和过往完全不同的认知?毕竟过去确实存在过出版业与图书馆共荣的年代,彼此不存在着紧张的关系。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