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2019年度参保职工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附医疗救助在线申请流程)

2020-03-04 10:46
河北

按照《廊坊市市本级城镇参保职工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廊政办〔2002〕18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全市2019年度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进行救助,具体通知如下:

救 助 对 象

1.经民政部门批准在2019参保年度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个人自负医疗费用2000元以上的;

2.夫妻双方一方失业并在2019参保年度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个人自负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

3.普通参保职工在2019参保年度个人自负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上者。

救 助 程 序

1.参保单位负责通知、组织本单位符合救助的人员或其亲属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上认真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并拍照上传救助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廊坊银行帐号(廊坊银行存折或廊坊银行卡)照片,也可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银行账号;

2.低保和失业人员需同时拍照上传低保证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金等相关费用凭证原件(夫妻一方领取失业金且非救助申请人的需另拍照上传结婚证照片)。未提交材料的,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享受相应救助政策;

3.救助人员已故且无法提供本人银行帐号的,可提供直系亲属廊坊银行账号,经参保单位审核后,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可直接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4.救助申请经市医保中心审核后,在一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

5.公示结束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医疗救助金拨付到救助人员(或其亲属)的账户中。

救 助 比 例

救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同时向困难人群倾斜:

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付金额

救助比例

0—3万元(含)

15%

3万元——5万元(含)

30%

5万元——10万元(含)

40%

10万元——15万元(含)

50%

15万元——20万元(含)

60%

20万元——25万元(含)

70%

25万元——30万元(含)

80%

30万元以上

90%

失业人员在原各段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享受低保人员在原各段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救助比例最高100%。救助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发放,上不封顶。

时 间 安 排

网上申报阶段

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31日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和公示阶段

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30日

医疗救助金发放阶段

2020年5月1日后

其 他 事 项

1.第一条提出的2000、5000、10000元,为医疗救助起付线,医保经办机构对起付线以上的个人自负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

2.由于救助对象个人原因提供信息不准确,造成救助金无法发放的,由救助对象个人负责;

3.属于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或“突出贡献人员”(省级及省级以上劳模等)的,已享受报销政策,不在本次救助范围之内;

4.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救助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参保人,并做好组织、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应受救助的参保人享受应有的救助。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申请救助的,视为自动放弃救助权利,不再给予救助。因救助对象所在单位原因造成不能享受救助的,由该单位负责。

*请各单位医保负责人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文件。

医疗救助在线申请流程

医疗救助在线申请流程

一、填写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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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医保大厅】,点击【医疗救助】;

2.登录后填写被救助人基本信息并选择救助类型,点击【下一步】。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

二、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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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行救助信息确认,请仔细核对救助信息后点击【确定】;

2.提交银行账号并根据救助类型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点击【提交申请】;

3.成功提交后,请等待审核及公示,救助金会在发放阶段直接发放至您填写的银行账号。

申请信息修改

如果在进行救助申请时不小心选错救助类型、填错银行账号或者资料上传有误也不用着急,您可以尽快重新申请进行信息修改:在【个人中心】-【我的备案】中选择需要修改的救助申请记录,点击【重新申请】,阅读提示并确认后即可进重新入信息填报页面,进行相应信息修改,申请信息修改完成后【提交申请】即可替换错误信息,放心等待审核结果。

申请结果查询

医疗救助提交申请后,可在【个人中心】-【我的备案】中查看到申请记录,选择单条申请记录即可查询申请信息及审核结果。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申请救助的参保人员,将视同自动放弃救助权利,不再给予救助。

温馨提示

1.请认真填写被救助人基本信息,正确选择“救助类型”,其中低保人员、失业人员均指2019年度享受低保或失业待遇人员。如选择“失业人员”还需填写失业人员姓名;

2.低保人员需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或存折照片、领取低保待遇的银行流水(银行流水可只上传连续两个月流水),低保证户主页和家庭成员信息页;

3.失业人员需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或存折照片、领取失业待遇的银行流水(银行流水可只上传连续两个月流水),如失业人员与被救助人员不一致,还须上传结婚证;

4.自负金超10000元的被救助人需要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银行卡或存折照片等信息,提交救助申请,须等待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须关注复审结果;

5.填写的银行账号必须为被救助人本人的“廊坊银行账号”或“社保卡上开通的金融账号”,并且上传的银行账号照片需与填报的银行账号类型一致。如被救助人已故,可由继承人持相关手续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线下办理。

原标题:《通知 | 关于开展2019年度参保职工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附医疗救助在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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