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口罩从天而降!岂止是没素质?!

2020-02-26 17:24
四川

高空抛物的陋习备受谴责

而在当前这个特殊的时期

广州一户小区居民

不仅遭遇了高空抛物

而且楼上抛下的竟然是——用过的口罩!

最近,广州市民丁女士反映,自家楼上住户经常高空抛物,而在当前这种特殊的时期下,从楼上扔下的,竟然是废弃口罩!
丁女士所在的居民楼4楼窗户外的雨棚上,堆着许多烟盒、抹布、用过的卫生纸,而最显眼的是一堆用过的口罩,数一数,足足有10个!这让丁女士很担心,但无奈的是,孙女士根本不知道这些垃圾是从哪层楼丢下来的,找不到扔口罩的人,也只能对着楼上喊几句,然而一点效果也没有。雨棚上的口罩还是日渐增多。更让丁女士担忧的是,空气会流动,如果让这些口罩长期暴露在空气里,也不知道有没有病毒或有细菌进行传播。
家住丁女士楼下的住户何先生也有同样的烦恼,楼上甚至有人把上厕所用过的卫生纸扔到楼下。何先生挨家挨户敲门,最终也找不到是谁扔的垃圾。住户们表示,平时有人扔垃圾下来,大家看不过去,就自己拿扫把清理垃圾。但现在非常时期,扔的又是口罩,大家都不敢随意处理。

目前,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安排环卫师傅上门清理口罩和垃圾,他们也将加强宣传,在楼下张贴宣传标语,希望扔垃圾的人不要再犯。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严惩高空抛物行为!

其中包括,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如果在平常,从楼上丢废弃口罩下来

可能大家最多就嘟囔两句“没素质”

毕竟轻飘飘的口罩也不会砸到人、伤到人

但眼下特殊时期

废弃口罩是令人非常敏感的东西

这个随意丢弃的行为不可同日而语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刘泓志律师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第5条,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具体到口罩的问题,考虑到最近新型冠状病毒正值传播的关键时刻,如果口罩本身是沾染致病的细菌、病毒,有导致感染的风险,则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涉嫌以投放传染病病原体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具体的量刑要视其造成的后果。当然,即使没有沾染任何病原体,从高空抛物也是明令禁止的行为,无论它是否具有危害性,都应该以正常的方式丢弃,不要贪图那所谓的方便,会给别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废弃口罩这样处理才对!

目前包括成都在内的很多城市,都在人员密集小区设置了废弃口罩集中收集专用垃圾桶,张贴着“废弃口罩收集桶”的醒目标志,提醒大家“专桶专用”。并按照定点布置、专人收集、统一处理的模式,每日对废弃口罩进行收集清理转运,实施无害化处理,防止病毒通过废弃口罩传播感染,切实防止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二次污染。

这里我们也提醒大家,疫情期间,口罩属于非常特殊的卫生物品,普通人用过的一次性口罩应该当有害垃圾处理,假如是接触过疑似病例的,则要小心把口罩从内向外对折,装进密闭塑料袋,作为有害垃圾单独收运。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总编:刘子厚 主编:张娅

原标题:《废弃口罩从天而降!岂止是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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