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月24日起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现就恢复开放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身份证件。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2°C)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二、请在进入办公场所时,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三、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不喧哗、不吵闹。
四、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外,请优先通过广西移动微法院、广西电子法院网或12368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提交、查询或咨询,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五、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法院办理有关事项过程中若有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的,应及时向法院工作人员反映,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4日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为:“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67号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件人为“立案庭”,邮政编码:543000。
二、联系电话
0774—12368(诉讼服务热线)
0774—2813600(立案庭联系电话)
三、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使用方式
1.从电脑端登陆“广西电子法院”
(1)可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广西电子法院”,在电脑终端登录使用该平台。
(2)直接在电脑端的浏览器输入 http://171.106.48.55:35001/进行访问。
“广西电子法院”使用操作可通过该网站“使用说明”查询。
2. 通过手机微信登陆“广西移动微法院”
通过微信【发现】中【小程序】搜索“广西移动微法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使用。

原标题:《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