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02-01 12:42
陕西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通 告
为了贯彻中省市区关于防范、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和接待涉诉信访来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需提交诉讼、涉诉信访材料或者申请办理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通过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陕西移动微法院进行。无法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的,也可以通过邮寄诉讼材料的方式进行。(邮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迎宾北路,收件人: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咨询事项可拨打0912-7669259联系办理。
三、对于春节前已经安排并通知诉讼参与人于节后参加开庭、调解、听证等事宜的,一律予以延期。
四、如果当事人、代理人等人员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诉讼的,可依法向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延期。
特此通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原标题:《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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