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案件外,本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期间的开庭、调解、质证、听证等诉讼活动一律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除公告开庭案件外,本院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的开庭、调解、质证、听证等诉讼活动亦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
三、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申请改期并提供相关证明的,本院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四、拟近期到本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到法院现场办理立案、信访等事项的,请拨打020-83005804、83006240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为工作日8时30分-12时、14时-17时30分)。
五、拟近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旁听。
六、法院已建立执行应急指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本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因交通管制等原因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谅解(执行应急值班电话:020-83005893、83006038,时间:工作日8时30分-12时、14时-17时30分)。
七、按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的规定,到法院办理业务的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