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肺炎疫情不妨从管好嘴巴做起

胡洁人/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宿胜杰/同济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2020-01-28 10:03
来源:澎湃新闻

对现代人来讲,野生动物非但不具备所谓营养优势,食用反而遗患无穷。图为2019年12月,黑龙江绥芬河警方破获的一起重大走私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案中的野生棕熊熊掌。

最近一段时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由武汉爆发,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极大影响到全国人民的健康。目前已大致确定,此次疫情的源头来自野生动物。那么究竟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改掉国人食用野生动物的恶习,避免我们再度陷入下一次公共健康危机呢?

一、国人为何钟情于野生动物

能吃的野生动物,或者俗称的野味,已经成为当下一些中国人特有的饮食偏好,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一律都吃。

究其历史原因,早期人类本来就以野生动物为食。到后来人类成功圈养牲畜,但古代的畜禽业生产效率一直不高,鸡鸭猪羊等家禽的养殖量,远远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所以,大部分人其实是吃不上肉的,需要通过食用野味来补充动物蛋白和脂肪。

尤其是在中国岭南地区,那里数千年前气候适宜,雨量充沛,动物资源十分丰富,捕食野味是当地人们的基本生活技能,他们的饮食风俗也着实令人惊叹。南宋地理学家周去非(1134—1189年)在其著作《岭外代答》中有如此总结:“深广及溪峒人,不问鸟兽蛇虫,无不食之。”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更多食用家禽来代替野味。但有些人仍然偏爱野味,主要因为“物以稀为贵”,野生动物因数量减少而逐渐变成富贵的标志。例如在清朝,熊掌、鱼翅等野味就被列入“八珍”。更有甚者,将驼峰和果子狸等更稀有野味,列入“山八珍”。当时为了体现身份,官宦与富人都流行用熊掌、鱼翅和驼峰等来宴客。野味就这样成为了身份尊贵的象征。直到现在,各种野味仍然是粤菜的招牌菜式,这些菜品制作精良、种类繁多,极大地激发人们的猎奇的本性。再加上“人无我有”优越的心理,野味消费的重点并不在于食物,而更在于其代表的价值符号与社会功能,食客以此来展现自己的“与众不同”。

除此之外,一些人因野生动物的某些部位具备所谓养生功效而加以食用。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目前有包括虎骨、羚羊角、穿山甲片等42种野生动物制品被收录做药材,因而很多人相信,食用这些野生动物能够大补。

但据权威医学专家多年前就表达过的意见,实际上野生动物并不具有营养优势,比如熊掌虽然脂肪丰富,其中含有较多的平滑肌和胶原蛋白,但羊筋、牛筋、鸭掌、鸡腱、猪蹄等食物中,也含有同样成分。营养学家曾将家禽、家畜和野生动物的营养进行分析比较,发现它们在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能量等主要指标上相差无几,所以说通过食用野味来滋补身体则大可不必。

二、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

对现代人来讲,野生动物非但不具备所谓营养优势,食用反而遗患无穷。

首先,食用野生动物是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使野生动物甚至国家保护动物濒临灭绝。同时也是对食物链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其他生物的退化、灭绝或爆发性繁衍。人们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却不知一旦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自己就将面对严峻的生存威胁。

其次,食用野生动物对人类自身健康也有极大的危害。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复杂,其中不少动物带有传染病的病毒。尽管在一般情况下不会传染给人类,但是一旦人类频繁地与野生动物接触或食用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身上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就有可能传染并扩散。而且这种细菌、病毒、寄生虫有些具有很强的传染性。2003年爆发的SARS(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俗称“非典”)源于中华菊头蝠,中华菊头蝠把SARS病毒传染给了果子狸,一些人食用携带病毒的果子狸,再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就有了那场人人惊骇的“非典”之灾,食用果子狸已经带给我们惨痛的教训。

但今天的中国人又重蹈覆辙。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在1月20日对媒体表示,正在全国肆虐的新型冠状病毒很大可能是由野生动物传染给人类。在国务院新闻办1月22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也表示,在武汉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来源就是武汉一海鲜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

在一张网传的武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商铺“大众畜牧野味”的图片上,售卖的野味种类多达42种,包括竹鼠、狗狸獾、猪狸獾、果子狸、狐狸、树熊、孔雀、大雁等,据称均可活杀现宰,速冻冰鲜,送货上门。该市场中的野生动物没有专门的封闭空间,人人都可以直接接触。最初的几个患者都是野生动物的接触者,而后才开始人际传播。

截至1月27日24时,这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已经确诊4535例(包括台港澳地区的20例),致死106人。

十七年前和今天,在中国爆发的两场大规模公共卫生危机都由食用野生动物引发,这不能不令有识之士思考如何规制野生动物的售卖和食用。

三、现行法律遭遇的困境

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在刑事责任方面,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新修改的立法解释就“收购”一词作了扩大解释,规定为食用或其他目的而购买的行为也属于“非法收购”。这说明食用野生动物,不仅销售者要受到惩罚,食用者也要为其行为承担责任。

但现行的法律规制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较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为: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前对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相对严格的管理机制,但对地方重点保护动物以及“三有”动物的管理严重不足。并且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所包含的野生动物较少,亟待更新。

根据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目前可以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集贸市场出售。基于目前的情况,国家进行更加强有力的规范,禁止食用所有野生动物也不失为一种良策。

第二,一些条文的可操作性不强,执法困难。例如有些不法分子以野生动物特许捕猎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人工繁育许可证为保护伞,超出许可范围,非法经营不合格或被禁止出售的野生动物。另据报道,一些线上电商平台公然出售野味,且无需提供许可证,这表明线上野生动物交易十分缺乏管制。对这些现象,应当尽快进行相应的立法调整,并由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最后,现行法律中的责任主体十分笼统。难以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就无法追究法律责任,因此,不仅要让销售者,更要让购买者、食用者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四、观念改变更重要

要阻止人们继续吃野味,仅仅依靠法律手段强行规制,是远远不够的。国家越是管制,野味就越是稀缺,反而越可能激发一些人的欲望,而克制欲望才是阻止人们食用野味的关键。因此,彻底改变饮食观念,是使人们远离野味的重要手段。

在古代,由于经济、科技水平的限制,人们要填饱肚子,不得不捕猎野生动物。今非昔比,国人的生活水平已经大大提高,处在文明社会之中,我们的饮食价值观应当相应做出改变。这方面特别可以参考欧洲。中世纪欧洲贵族也是以食用野味为尊贵的象征,但进入现代社会之后,食用野味被认为是粗鄙的行为,他们的饮食已经转变为强调视觉和服务,讲究仪式感,他们认为这是更有品质的生活。

同理,当代中国人对饮食的追求也不应仅仅拘泥于食材内容的珍稀,应当摒弃饮食中“物以稀为贵”的思想,而更多追求吃得精致、健康。

比如说,素食理念在大中城市一批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中越来越流行。素食主义者们不食用来自动物身上各部分所制成的食物,包括动物油、动物胶。且素食有很多好处:素食的饱和脂肪含量很低,可降低血压和胆固醇含量;素食能使血液变为微碱性,促进新陈代谢活动,从而燃烧蓄积体内的脂肪及糖分,达到自然减肥的目的。这些素食主义者仅以大量蔬食、谷物与豆类为食材,却同样能享受饮食的健康与美好。

在传统中国,“民以食为天”;到今天,对这种爱吃,特别是一些富起来的人爱吃野味的习惯,要强行立刻加以改变,是不现实的。但无可否认,先人明明已驯化好了很多动物供我们食用,偏偏有人还是要追求刺激,为满足一己私利或是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而不顾危险食用野味,这是不遵守自然规则、藐视自然的表现。这次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就像是上帝再度警告中国人:少数国人管不住自己的肚子,滥食野生动物,却需要全体国人乃至于全人类来为其善后。我们应当学会对生命抱有同理心、敬畏心。野生动物不应该再成为商品,被贩卖和食用了。

近日,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吕植牵头起草了《从源头管理野生动物利用的具体建议》。这份建议呼吁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市场监督和执法部门、检疫部门联合行动,立即普查所有野生动物市场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现有的交易产品是否合法,并对已发放的野生动物特许捕猎和经营利用许可证进行合法性审核确认。在立法方面,建议呼吁立法者加强对捕猎、驯养繁殖和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管理,全面取缔经营野生动物的合法集贸市场。

这份建议随后得到其他十几位来自全国高校、科研院所的院士、学者响应,他们联名呼吁:野生动物主管及执法部门,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挥更大的作用,从源头管理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全面杜绝对野生动物的非法食用。

此次武汉肺炎事件是一个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生产经营乱象的契机。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应以身作则,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并及时举报违法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雨果曾言:“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此时此刻,放过野生动物就是放过我们自己,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已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李旭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