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学堂第七期 | 褚锦龙:坚守初心,追求奉献
前 言
他个子不高,但充满了能量,他思维敏捷,谈吐犀利,带着南通口音的普通话,细听起来极有魅力。他是南通法院界人口中的“老法师”,是港闸法院人口中的“师爷”,他就是今天的主角——原港闸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褚锦龙。让我们来听他讲述当年的初心和使命。

坚守初心,追求奉献
我1973年南通师范学校毕业,分在芦泾乡的民办小学工作,成了那里第一个公办教师,1976年入党,做了五年教师,1978年借调到市教育局工作。1979年,南通市郊区人民法院(港闸法院前身)成立,我考入郊区法院工作,进入法院工作后,我利用业余时间刻苦自学,完成了法律专科学业,1984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后来又担任了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专职委员。

化解纠纷,不分诉内诉外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常常是驻乡办案,既要审理诉讼案件,还要指导乡村调解工作,协助乡村化解一些非诉讼纠纷。那时候法院的书记员比较少,几个审判人员合用一个书记员,因此,当时在乡村或企业借用了一些年轻同志给我们担任记录工作。
1982年农村耕地承包到户后,责任田的界址、排水、灌溉等引起的纠纷比较多,尤其是在农忙季节,为了及时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我们常常是刚调解完这一个村里的纠纷,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另一个村里去化解另一起纠纷,有时连饭都吃不上。



工作学习,不分白天黑夜
1985年,我负责审理老狼山镇上社会主义改造中遗留的房产纠纷专项案件,那时候没有派出法庭,下乡办案也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我骑着自行车,从市区最北端的唐闸西北郊到市区最南郊的狼山镇,每天要花三个多小时在上下班的路上,尤其是冬天,常常早上天蒙蒙亮就出发,晚上天黑了老一阵才到家,即使遇到再大的风霜雨雪,也从不耽误工作和办案,非常辛苦。我爱人是纺织厂三班倒工人,那时儿子才两岁多,父母年纪大了夜里不能为我们带小孩,我白天在外开庭、调解,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遇到爱人做中夜班,晚上回去先要带小孩,等小孩睡了再起来,或阅案卷、写文书,或看书报、写文章,经常都是12点以后才休息。
我们这代法律人法律专科生是少了又少,为了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唯一的途径就是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自学,向老同志学、向书本上学、在实践中学,通过刻苦学习和磨练来不断地提升自我。三十多年的民商事审判工作生涯,多少个日日夜夜的学习和奋斗没有白费。我审理的各种民商事案件不计其数,没有一起错案。唯有一件被二审改判的杜志华诉顾建华合伙纠纷案,在七年后经省高院再审还回到了我一审的判决结果。



1989年我院成立了北郊法庭(即后来的越江法庭),李建华同志任庭长,我任副庭长(1990年老李调院部工作,我主持法庭工作)。在那时候法庭的条件很有限,就一个中等的法庭和一间会议室兼调解室,除重大案件在法庭里开庭审理外,其他的案件大多在乡村或企业里开庭或调解,遇到农忙季节或当事人在车间上班无法离岗时,我们还经常深入到田间地头、车间厂房里开庭或调解,一方面是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另一方面是借就地审理案件的机会对村(居)民们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我们的“流动法庭”根据不同情况的当事人,就设立在不同的地方。老年人和残疾人,我们就到他们的家中,在他们的床边,为他们化解纠纷;无法请假的企业职工,我们就到车间、工地为他们排忧解难。
通棉一厂的邹某,是从小被公婆从孤儿院抱回当童养媳的,成人后与残疾的丈夫单某结了婚,婚后夫妻没有感情,关系长期不和。为了摆脱痛苦的婚姻锁链,邹某在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后先后三次起诉离婚。像这样的婚姻,在七、八十年代是很难离婚的,社会舆论反对、单位不支持、子女及亲属阻止、残疾当事人死活不肯。因此,前两次邹某的诉求都未得到法院准许,第三次起诉的案件是我承办的,考虑到双方都是需要被保护的弱者,再判不离已经不可能,而轻易地判决准许离婚会引起不良的社会反响,当事人及其亲属间的矛盾也可能激化,唯一的途径就是花大功夫调解离婚。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个案件我审理了一年多,多次到邹某单位、单某所在的村委会走访协调,数次与单某及两个子女促膝谈心,前后四次到单某床前调解,法与理相融合的真情善言终于感化了当事人及其亲属,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调解离婚的协议,一起前后三次、历经八年多的离婚诉讼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甘于奉献,不分公私你我
刚成立北郊法庭的时候,院里给我们起了两层的楼房,里面空空如也,我和同事们四处努力,添置了齐全的办公用品;带领大家撸起袖子搬砖瓦、搅烂泥,自己动手砌起了厨房和厕所。
那时集体没有经费供法庭干警就餐,一开始也没有专门员工烧饭,干警们都争着从自己家里带米带菜到法庭,轮流掌厨煮饭炒菜,中午大家一起吃,虽然没有大荤好菜,但大家却吃得很香很开心。我家所在的生产队是专长蔬菜的,老爸是位经验丰富的老菜农,我向他请教了长蔬菜的知识和经验,把家里的蔬菜种子和菜秧子带到法庭,和干警们利用中午休息和晚上下班后的时间,在法庭的院子里翻土播种、施肥种菜,长出的茄子、扁豆、黄瓜等各种蔬菜不但能足够法庭干警中午就餐,有时还能将多余的部分给大家拿回去与家人共享。
1991年2月我被调到唐闸法庭,边负责日常的审判工作,边负责法庭基本设施的筹备和建设。当时是租赁幸福旅社的五间房办公,除了房租是财政拨款的外,所有的办公和开庭的桌椅、电灯电话等电器设备都是自己和干警们想办法自力更生解决。到1992年下半年,法庭搬到原唐闸镇办公楼里办公,办公条件好转了,而我被调到院办公室当主任,同时负责筹备闸东法庭的基础建设。
想想那时在法庭工作的日子,条件差、干活累,但在法庭内,就像一个大家庭,干警们为了审判工作、为了集体利益,都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大家讲团结、争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心情非常愉快;在法庭外,和当地政府、企业和组织的关系融洽,与老百姓鱼水情深,使法庭的审判工作和建设得到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得心应手。去年院领导带领老干部参观了新建成的唐闸法庭,哇,条件好得与我们那时无法相比,希望新一代的港闸法院人能够把我们老港闸法院人那种刻苦、团结、奉献的精神一代一代地永远传承下去!

文字整理:刘喆慧
原标题:《初心学堂第七期 | 褚锦龙:坚守初心,追求奉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