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人,本周日上班!好消息是......但还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日前发布,2020年春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不止本周日,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周六(2月1日)也!要!上!班!哦!
马上过节,却被工作拦住了回家的脚步......这个消息是不是有点让你“小崩溃”,别担心,随着新年将至,好消息也接踵而至。
下周就过年啦!

今年春节确实来的比往常早一些。出现这种“早春节”现象是阳历和农历转换所致。春节固定在农历的正月初一,但它在阳历中的日期却“飘忽不定”。
中国天文学会会员、天津市天文学会理事史志成介绍说,在阳历中,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为一个回归年,平年365天,闰年有366天。而我国传统的农历是以月亮圆缺变化的周期为依据,一个月约29.5306天,积12个朔望月为354天或355天,与回归年相差11天左右,3年累计已超过一个月。
若是任由农历和阳历间的天数如此相差下去,那就必然会出现春节在夏天过的现象。为使得春节在阳历的时间能保持相对稳定,调节的方法是在有的年份安排13个月,有两个一样的月份,需要“置闰”。“置闰”的规则是依据二十四节气来定。
如果上一个农历年没有闰月,那么下一年的春节就会“提前”到来,反之则春节就要“迟到”。
由于即将过去的农历己亥猪年是个平年,因此2020年春节就会“提前”。同样道理,即将到来的农历庚子鼠年有个“闰月”,那么接下来的2021年春节就会“迟到”。
春节假期高速公路
符合条件的小客车免费通行!

春节期间高速走ETC通道免费吗? 不少车主都有类似的疑问。ETC春节期间的免费标准和高速公路人工窗口是一样,如果您是7座(含7座)以下的客车,在春节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内走ETC,是不收费的。
春节期间,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要保障!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然而,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年夜饭预订花样多,“套路”也不少,比如虚假宣传、只有套餐、定金不退,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正在升温。

马上要到春节了,消费者陈先生一个多月前就已经在一家中高端品牌中餐馆订好大年三十的年夜饭,定制年夜饭是陈先生一家人连续八年来春节的必选项目。
不过,陈先生说,虽然在餐厅吃年夜饭比较省心,但今年北京各大餐厅推出的“按人数套餐制”让他很不爽。另外,餐厅要求食客必须签订餐合同,看起来非常正规,实际却让消费者感到不公平。
部分商家规定年夜饭必须是套餐
早在2014年1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但最近两年,年夜饭却兴起了“新套路”——国家不允许设置最低消费,就改成“套餐制”,例如只提供280元一位、380元一位、580元一位的套餐,或者干脆设置一桌数千元的套餐,不能单点。

比如,北京的某家餐厅规定6个人必须购买2188元的套餐,12个人必须购买4188元的套餐,还要多加10%的服务费。
还有的餐厅也按照人数规定了套餐价格。工作人员表示,在除夕当天消费,只能预订套餐,并且需要在预订时就缴纳全款。
订金?定金?傻傻分不清……
还有很多餐厅会在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收取一笔定金,且声明定金不退。
但由于预订年夜饭大都要提前一段时间,消费者很可能会临时改变行程,如果不退定金,消费者就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与餐厅签订书面合同时,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与“订金”,看似相同,其背后的含义和法律责任却不同。
“定金”有担保的作用,且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商家违约,会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就不会返还“定金”。
而“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但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无论商家或者消费者违约,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去执行。消费者在付款前一定要参考行程安排,谨慎选择。

针对年夜饭,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建议消费者:
1、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应选择卫生健康部门评定的卫生安全等级B级以上餐饮企业。
2、最好对餐饮场所实地考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细节,对菜品名称和实际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
3、在合同中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
4、保留购物凭证,确保维权有据。消费者一定要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发票、定(订)金单据等凭证,这是发生消费纠纷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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