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村支书女儿后自杀:父母拆迁纠纷中相继去世,曾扬言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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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江苏仪征市公安局发布一则警方通报称,仪征市刘集镇街道荣芸烟酒店和联盟组花木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致1人死亡、2人受伤。嫌疑人彭在林在刘集镇刘集村自杀死亡。
彭在林自杀后尸体被发现的地方,离他日夜看护的花木场,只有约两百米的距离。自杀前,他将曾经负责协调拆迁工作的村书记杨恩荣26岁的女儿杀害。此外,曾参与拆迁的挖掘机机主曹某的父母也被他刺伤。

在拆迁和维权的纠纷中,彭在林80多岁的父母相继去世,他在政府、学校、路口静坐和展示自制的纸牌,受到公安的行政处罚后,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将其收监。
在监狱内,他一直写材料“喊冤”。2019年3月出狱后,他曾在一张纸上这样写道,“心中怨气难咽,甚至起了杀机……”还要求政府赔偿他三年的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请您们慎重掂量掂量……”
出狱后,他曾在人前放话要杀小孩,要报复。他多次控告、信访、申诉,将镇政府、仪征市公安局告上法庭,均被法院驳回。行凶自杀后,他没有留下遗书,只留下多年来因拆迁纠纷准备的一大袋材料。

案发上午还在卖春联
命案发生在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刘集村。彭在林的妻子周建梅向红星新闻回忆,2020年元旦上午,彭在林在集市上卖春联等年货,中午,丈夫回到花木场内用板材简易搭建的屋子内,两人用餐时,他和往日一样,抱怨她家务事干得不够利索。饭后,她离开花木场,回到拆迁后分配的幸福嘉苑的房中准备晚餐。丈夫没有手机,她出门找没找到人,又回到家中,后来就接到了警方的电话,她和警察一起到花木场,并没人。
“事发前几天他才去南京反映情况,要不是元旦放假,他就不会回来,别人的女儿也不会在家……”周建梅躺在清水安置房内的床上,称案发前丈夫行为与往日无异。
红星新闻走访刘集镇多家商铺和多户村民了解到,彭在林出狱后,曾扬言要报复,参与他家搬迁时的挖掘机机主曹某家就遭到了报复。1月3日,红星新闻看到,曹家屋檐下的地面上,散布着的点点血迹还未被清洗。附近村民称,曹某夫妇平日很少住在这里,曹某的父母和几岁的小孩住在这里,孩子在附近上学,案发时小孩不在家。
刘集村原村书记杨恩荣在镇上经营着一个烟酒店,马路对面,就是彭在林现居住的安置小区幸福嘉苑。
烟酒店斜对面马路一位卖卤味的陈老板告诉红星新闻,约在1月1日晚上6点40左右,一名认识彭在林的清洁工看到彭在林在烟酒店附近走动,他称自己在散步。
当晚6点50分左右,陈老板听到烟酒店传来叫声,看见一个穿着深色衣服,身高约一米七的男子从他的旁边跑进幸福嘉苑。“我以为是抢劫!”老板立马跑向对面的烟酒店,看见一个年轻的女生已经不能说话,躺在正在哭泣的杨恩荣妻子的怀里。报警后,警车接走了那名女生。
陈老板称,2019年夏天,他曾见到彭在林到杨恩荣的商铺里争吵。杨恩荣的表姐告诉红星新闻,彭在林2019年3月出狱后,曾来杨恩荣家闹事,说自己不应该坐牢。
杨恩荣的母亲告诉红星新闻,她的孙女今年26岁,研究生毕业,工作一年多,已考上公务员,平时在仪征市上班,元旦放假才回家。她回忆,那天晚上6点左右,孙女和儿媳的晚餐很简单,是中午的剩菜和炒土豆丝,儿媳还说晚上不用吃太好。后来,她在家看电视,听到有人敲门,说她的孙女出事了。
1月3日,杨恩荣女儿的遗体被送回家中,杨恩荣的妻子脸上和手上都包着纱布,痛哭在地。红星新闻尝试采访杨恩荣未果。
彭在林的亲属告诉红星新闻,1月2日早上9点,一个老人到菜地摘菜,看到彭在林的尸体在高高信号塔旁边的电房上,据称,彭在林是爬上了信号塔后摔下死去的。仪征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未证实该说法,称其死因须经法医鉴定。
1月2日,仪征市公安局发出通报,1月1日刘集镇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致1死2伤的案件,48岁的彭在林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搜捕,1月2日上午9点左右,公安局发现彭在林自杀身亡。

不满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彭在林原是刘集村的村民,他有4个姐姐,母亲年过40岁生下他。他和杨恩荣是同学,两人的妻子娘家是同一个村小组,在拆迁之前,两家的关系不错。
在村民眼中,彭在林为人也蛮和气,是个“大忙人”,“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会干活,不会花钱,有做生意的头脑,喜欢干来钱快的事。”拆迁前,她和妻子有个小型养猪场、花木基地、鱼塘、还养了很多鸽子。
“他一年四季都在卖花木,还开拖拉机,春年前卖灯笼、对联等年货,过了年后他就卖小金鱼、小兔子这些小孩喜欢的东西,夏天卖鳝鱼、龙虾,秋天卖苹果……”彭在林的家属称,彭在林爱财,平日里和父母一起生活,老两口年逾八十,帮助儿子养养鸡鸭鹅、还曾搭车去离家约20公里的扬州市卖艾蒿。
2012年12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扬州市人民政府呈报的方案,包括彭在林所在的刘集村在内的多处土地征收为国有。
彭在林的家属称,因为家中产业相对其他村民更多,政府给出的拆迁赔偿款项太少,彭在林一直不愿意拆迁。
彭在林称家中曾遭受“黑社会的威胁”,“2013年夏天有黑社会人员到家中冲砸、威胁,刘集派出所未出警处理;2013年10月,家中30棵白杨树被开发商毁掉;2014年4月14日,大约30名光头手持铁棍冲砸、刘集派出所未出警处理;2014年7月15日,上百人哄抢财物报警5小时没人出警等情况。”还将上诉信息反映给扬州市公安局。
红星新闻获得的相关材料显示,扬州市公安局于2014年12月23日回复彭在林,经查,彭在林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最开始赔偿协议没有谈拢,2014年4月15日,彭在林准备去南京反映情况,村书记杨恩荣和村干部就把他接回带到派出所,要他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他觉得政府给的资金太少了一直不肯签,当时他们说不签就不让回家。我们怕他被派出所带走了,劝他签,他听劝也签了。”一位在协议上签名的在场亲属告诉红星新闻。
这名亲属还称,协议书上除了打印的文字,具体的补偿数字都是空白的,“按理说协议应该一式两份,当时并没有给彭在林一份,家属现有的这份是后来律师打官司时才帮助拿到的,上面的文字是先签完字后写上去的”。彭在林在一份控告书中提到,他被威胁与村书记杨恩荣签订空白合同。
该份协议显示,彭在林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订购一栋联排别墅一套、多层安置房一套、门市安置房2间。彭在林应在2014年4月25日前搬清交房,拿到安置房后,结清搬迁补偿款,这份协议还包括迁坟、树木、菜地、花木等一切补偿费用。
而彭在林一家坚称,因为家中不仅有房屋和土地,还有养猪场、花木场、鱼塘等,房屋赔偿已经谈好,但是其他产业是一项一项谈的,当时还没有谈好。

毁坏车辆后被收监3年
彭在林并没有按照协议进行搬迁。4月28日,他家的产业中,房屋最先被拆除,彭在林85岁高龄的老父亲被临时安置在老兽医站里,“新的地方路不好走,老人腿就摔骨折了。”彭在林的家属称。
老人以往在家帮彭在林养鸭、鹅,父亲受伤后,2014年5月26日,彭在林就将鹅、鸭赶到刘集镇政府讨说法,民警将彭在林传唤到派出所,他在审讯时啃食座椅,被戴上戒具。
彭在林家属向红星新闻提供了彭在林被判毁坏他人财物案案件多份案卷材料。其中显示,彭在林称,他从没有将钱存在银行的习惯。2014年7月10日,他不在家时,他家的养猪场被推了,他就打电话给村书记杨恩荣,说养猪场里面的空调、现金等物品都被砸埋,杨恩荣答应去但没有去。
李某当时是刘集村村干部,他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7月10日之前,彭在林同意养猪场的搬迁。7月10日上午村建所和村干部当着彭在林的面把他家猪转移走,当时彭在林跟人去称猪了,他们就用挖掘机把猪圈推倒了,彭在林一直没有说猪圈有贵重的东西。
2014年7月15日9点,彭在林和母亲到仪征市公安局反映情况,经仪征市刘集镇信访科科长崔义林等人劝说回刘集镇。
彭在林曾在一份材料中写道,他在仪征市公安局时接到家人电话称,有人抢家中财物,“我立马跪在仪征市公安局江局长面前,说仓库还有很多现金,高温季节我的花被挖怎么能成活?如水仙、风信子正是休眠期埋在土壤里……”他称自己拼命跑回家中,看到挖掘机毁坏花木、汽车运其财物,有人拿他的现金,为保护财物,他将挖掘机砸坏。
警方相关材料显示,当时刘集镇村建所所长陈义林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彭在林户动迁工作十分难做,当年4月15日才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彭在林房屋被拆除,但附属部分未及时搬移,后彭在林反悔要求增加补偿,经协商达成协议再补助8万元,并按安排一亩土地作为花木移植场地,彭在林仍然以各种理由拒绝搬移花木。7月15日,镇政府决定帮助彭在林搬移花木等设施,施工至下午时,彭在林对施工搬移的挖掘机和货车进行打砸。
7月10日和7月15日的两次搬迁,刘集村村建所均租用曹某的挖掘机用于搬移彭在林的猪圈、花木,开车的不是曹某本人,均是他请的司机。
2014年7月15日15时24分,刘集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彭在林被抓获。
彭在林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认为自己之前和政府达成的协议并不包括养猪场和花木场,他没有将钱存在银行的习惯,之前在猪圈的包里放了15万现金,放在花木场花盆里的5万多元等物品经搬迁都不见了。
根据案件材料显示,2014年7月16日被仪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被逮捕后于8月5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10月16日被仪征市人民法院取保候审。检察院指控彭在林用砖头等物品砸坏刘集镇村建所从陶某、曹某处租的货车和挖掘机,经鉴定损坏财物价值共4.5余万元。
2014年11月5日,彭在林被仪征市人民法院判犯毁坏财物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6年3月21日,彭在林因扰乱公关场所秩序,被仪征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2015年6月25日、2016年3月10日彭在林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仪征市司法局警告两次。2016年3月21日,仪征市人民法院撤销对彭在林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并对彭在林收监执行。

出狱后扬言要报复
彭在林的家属称,2014年7月,彭在林被抓后,他的父亲十分担心儿子,于2014年8月5日因突发脑溢血去世,彭在林被取保候审回家为父亲料理后事。2015年8月,周建梅和彭在林的母亲出门到扬州火车站欲反映情况,杨恩荣等村干部想将其带回,彭在林的母亲在激动中突觉身体不适,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几个月后母亲也去世了。父母的去世对彭在林伤害很大,“他当时难受得好几天都躺在凹凸不平的地上滚,还被送到过医院。”
彭在林在监狱期间一直喊冤,认为自己不应该被收监,他舍不得买信纸,在包装纸上写下几十张密密麻麻的材料寄给家人,让家人帮他“申冤”出狱。
2019年3月1日,彭在林刑满。多位村民均称,彭在林出狱后扬言要报复,当时大家都没有当真。2019年国庆节期间,彭在林曾对周建梅的弟弟表露出,自己不想活想报复的心态,“我当时以为他就是说一下,如果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我当初一定会好好劝他的。”周建梅的弟弟称。
彭在林的姐姐告诉红星新闻,因为弟弟觉得他坐牢时姐姐们没有帮助把他救出来,他生气也不愿意跟姐姐们多说话。他开始学习法律,手上有一本很厚的法律书籍,有时晚上睡醒了,他就开始看书,跟人聊天时,也把一条条法律条款背出来说自己没有罪是被冤枉的。
状告政府、公安均被驳回
彭在林本就不满之前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花木场砸毁挖掘机事件发生后,大量花木遗失、死去,双亲相继离世,自己还坐了3年牢。出狱后,他写了很多封控告信,不断地申诉、打官司,但收到的不是一张张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就是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针对网上强拆传闻,刘集镇政法委书记刘坚告诉红星新闻,“从客观上讲,政府不存在强拆。在搬迁过程中,当时彭在林夫妻均在协议上签字,其亲属作为在场人签字证明,房子是他自己交的,政府在实施过程中都有他家里人在场。”红星新闻记者暂未收到刘集镇政府其他相关回复。
早在2015年,仪征市法院曾审理彭在林起诉刘集镇人民政府的民事案件。彭在林要求政府赔偿他因搬迁的损失约146万元。2015年12月1日,被法院以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为由驳回。
2019年,彭在林将刘集镇人民政府诉至扬州市邗江市人民法院。
彭在林诉称请求法院确定他与刘集镇政府签订的2014年4月15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并要求被告赔偿猪圈和花卉种植场损失150万元。扬州市邗江市人民法院认为,彭在林请求确认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并要求赔偿,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案范围。2019年9月28日,驳回了彭在林的诉讼请求。
彭在林不满仪征市公安局2016年3月13日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将仪征市公安局诉至法院。扬州市邗江市人民法院认为,仪征市公安局作出的涉案行政处罚适当,于2019年9月30日驳回了彭在林的诉讼请求。
他曾于2019年12月3日收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通知他在2019年12月26日下午到法院听证其不服行政处罚一案。案发前几天,他去了南京反映情况,并在2019年12月31日回到刘集镇。
2020年元旦,血案发生。
仪征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案件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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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杀害村支书女儿后自杀:父母拆迁纠纷中相继去世,曾扬言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