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装APP无法购物点餐开发票,这个“病”怎么治?

经济日报微信公号
2020-01-04 18:27

“这个购物推车怎么用啊?”“下载APP,安装之后再过来扫码……”

“支付完了,能给开张发票吗?”“请扫码,安装APP后自助开票……”

“这里的生鲜活动价很实惠,但购物结账排队太长了。”“下载APP支付可以不排队……”

“有菜单吗?”“请扫码,关注公众号后看电子菜单点餐……”

上面这些顾客与商家的对话,几乎每天都在一些日常消费场所发生。

随着生活方式日益网络化,手机扫码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技术本应让日常生活和消费更加方便快捷,但在一些商家那里上,一些原本简单快捷的服务却要求消费者关注公众号、下载APP才能实现。

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或不愿下载新应用的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便遭遇消费障碍,甚至出现一些老人因为不会用手机点餐,连饭都吃不上的情形。

强制捆绑APP、关注公众号等行为,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不便,还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显然,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下载APP、关注公众号,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有律师表示,商家要客户扫码关注公众号才开具电子发票的行为,涉嫌违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也就是说,提供发票是纳税人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发票管理办法》还规定,拒开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更为严重的是,扫码、关注、注册、下载、认证的一系列操作,有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一些原本不打算使用电子支付的老年人,因为想用购物车不得不开通电子支付,其风险防范能力又弱,很可能因此埋下支付安全隐患。

可见,强制要求消费者捆绑APP、关注公众号并非小事,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由此带来一系列衍生风险。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应予以重视,督促和监管商家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更要常态化亮剑,真正实现让网络时代的消费更安全、更便捷。消费者个人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共同形成治理行业乱象的合力。

小贴士:

消费者遭遇商家要求捆绑APP消费,该咋办?

1.要认识到这不仅增加了不便,还涉嫌侵犯自身选择权等合法权益,应理直气壮地抵制或规避此类行为,要求商家提供APP以外的服务途径,或据理与商家协商解决。

2.如直接协商难以解决问题,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求助,或向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情况。

3.提高个人信息安全及资金安全意识,了解和学习相关知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对于捆绑消费类APP、微信公众号等,不了解的不轻易下载或关注,确有需要又有所了解的应选择性下载、关注。

(原题为《不装APP无法购物点餐开发票,这个“病”怎么治?》)

    责任编辑:陈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