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4人被通报

2019-12-20 11:03
未知

通辽市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2月19日,通辽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库伦旗扣河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历成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监督不力的问题。2016年,库伦镇前勿力布格村将不符合标准的两户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项目补贴资金各1万元;2016年11月,前勿力布格村又将确定为“五类人员”的三户作为新识别户上报,享受了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资金各1.5万元。扣河子镇党委副书记历成明在任前勿力布格村包片领导期间,对贫困户识别、核实工作监督检查不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而造成扶贫资金流失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4月14日,库伦旗纪委给予历成明党内警告处分。

二、科尔沁区育新镇城建所原所长安君危房改造把关不严的问题。2015年,育新镇城建所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为不符合要求的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精准扶贫不精准。安君作为育新镇城建所所长,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2月18日,科尔沁区监委给予安君警告处分。

三、扎鲁特旗乌额格其苏木额默勒花嘎查嘎查达包金山识别贫困户不精准的问题。2016年4月,额默勒花嘎查将不符合规定的4户列入贫困户识别范围,共计违规享受扶贫资金7.2万元。包金山在落实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贫困户识别不精准。2019年1月18日,扎鲁特旗纪委给予包金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科左后旗朝鲁吐镇更给嘎查党支部书记长春在落实国家危房改造项目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14年,王某某及其弟弟常某二人分别找长春以王某某是本村户口,名下无房屋为由申报危房改造项目。长春在未认真核实的情况下,以王某某名义上报危房改造项目使其在更给嘎查建房并得到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长春违反工作纪律,在落实国家危房改造项目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2019年1月24日,科左后旗纪委给予长春党内警告处分。

五、科左中旗白音塔拉农场七分场场长白德福在落实扶贫项目时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白德福在落实“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过程中,对本村的198户贫困户具体贫困程度不进行严格的划分评定,以抓阄的方式每年产生50户贫困户,每户补贴0.9万元进行产业项目扶贫。2019年3月23日,科左中旗纪委给予白德福党内警告处分。

乌海市通报两起

基层“三务”公开不到位问题

12月19日,乌海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基层“三务”公开不到位问题。

一、乌海市乌达区新达街道办事处新达佳苑社区党支部书记刘红霞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8年9月,新达街道办事处新达佳苑社区在制作“三务”公开展板时,只更新了居务公开内容,未公开党务公开相关内容。连同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23日,乌达区纪委给予新达街道办事处新达佳苑社区党支部书记刘红霞党内警告处分。

二、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羊路井村红墩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秀虎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经查,从2017年8月报账开始,因羊路井村红墩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秀虎与村民小组组长赵永清在报账审核、签字中,对各自需要报销的部分开支凭证持不同意见,两人都不审批、签字,致使小组社长、理财人员等误工补贴未能按时发放到位。虽经村小组会议多次商定,但两个人仍相互推诿扯皮,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致使羊路井村红墩村民小组从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村财务工作未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开展,涉及本小组办公费、劳务费等账目收支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入账、审管、公示。任秀虎作为羊路井村红墩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5月27日,巴音陶亥镇党委给予任秀虎党内警告处分。

呼伦贝尔通报八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2月19日,呼伦贝尔牙克石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8起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徐基洲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牙克石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站站长徐基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云顶商务会馆洗浴会员卡2000元;违反工作纪律,向税务机关虚报荷塘洗浴取用水量数据。2019年11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徐基洲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杜仁伟、卜云霞、鄂占军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牧原镇前进村党支部书记杜仁伟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在牧原镇前进村土地台账没有登记的情况下,仅以村民安某某个人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将需由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事项,由杜仁伟和村干部卜云霞、鄂占军等人组织召开“三委”会议,通过给予安某某补偿款;又在前进村土地台账没有登记的情况下,为安某某所指认的草场出具土地承包合同的合法性证明,证实安某某伪造的合同真实有效,给国家和村集体造成了经济损失;2017年,卜云霞在复查村民吴某某低保时,工作失职,把关不严,致使吴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2019年8月,市纪委给予杜仁伟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卜云霞留党察看处分;给予鄂占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王海生侵占集体利益、违规占用集体财产、虚报冒领大豆补贴款等问题。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合作村村委会主任王海生违反政治纪律,在2019年巴林旅游区管理局纪委组织的测量村干部土地面积工作中,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自己部分土地所在位置;违反廉洁纪律,侵占集体利益,2011年至2014年违规占用合作村库房用于个人销售农资;2014年至2018年隐瞒承包土地面积,少交土地承包费2000元;2018年虚报冒领大豆补贴款3390元。2019年10月,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党委给予王海生留党察看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四、赵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市综合高级中学教师赵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市综合高级中学原校长启某弄虚作假,贪污学生助学金、“两免”资金、住宿补助等国家资金。2019年11月,市纪委、监委给予赵莹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唐胜利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牙克石市公安局民警唐胜利违反政治纪律,自2013年4月起,长期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隐瞒因私护照办理情况,不履行因私出入境审批程序,违规出境,长期滞留国外并从事兼职工作。2019年8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唐胜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唐胜利所在党组织(建设派出所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及时进行教育管理也未予以处理。2019年7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建设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刘新山党内警告处分、组织委员邰玉升诫勉谈话。

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徐军履职不力,对唐胜利出勤和考核工作未尽到管理职责,市公安局政治处民警李玉洁履职不力,未对唐胜利因私护照进行有效监管,导致多次违规出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徐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玉洁党内警告处分。

六、忠利、王勇男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8月,牧原派出所副所长张忠利、民警王勇男在处置陈某某被黑社会组织团伙成员翟友利打伤案件中,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案件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仅因当事人双方已达成私下和解,做结案处理,致使翟友利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2019年8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张忠利、王勇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郭忠伟不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市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二中队队长郭忠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处罚超载违法行为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能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导致多起超载违法案件处罚错误,损害了国家利益。2019年11月,市纪委监委给予郭忠伟政务记过处分。

八、姜磊、闫立德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牙克石市银达养殖场在圈占的林地及其他权属用地院内,违规建设冬钓馆房舍、车库、鱼池等项目,牙克石林场副场长姜磊和时任林场护林队队长闫立德违反工作纪律,未履行岗位职责,导致林地资源遭受破坏和侵犯。2019年8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姜磊党内警告处分、闫立德政务记过处分。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惠

原标题:《内蒙古24人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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