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来宾警方破获公安部督办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2019-12-10 19:24
广西

12月10日上午,来宾警方向媒体公布近期侦破公安部督办网络犯罪电信案件情况,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南国今报、南国早报、来宾日报、来宾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出席发布会。

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学雷通报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公安部“云剑行动”、“净网·2019”和广西公安机关“亮剑·2019”等系列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下,立足打击主业,以侦办大要案件为龙头,以开展专项打击为抓手,始终保持对突出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特别是在打击跨区域职业侵财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打击机制进一步完善,8月13日至18日期间,我市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线索,联合云南警方抓获涉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28人,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工作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打击电诈灰色产业实现新突破,在公安厅的组织下,对“1.07”专案进行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作案电脑1台,手机7部,银行卡37张;三是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取得新成效,共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3起,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破获的梁某宇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打击窝点4个,收到了公安厅发来贺电。

据统计,2019年1月1日至12月1日,共成功止付近80万元;成功劝阻疑似高危诈骗号727个,挽回经济损失426万元;全市破获电信网络犯罪案件31起,抓获并刑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31人;全市共接公安部反诈平台下发线索52条,根据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完成公安厅百条线索抓获35人的目标要求,抓获人数达到75人。

会议传达了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道军对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宣传的指示,要深挖出专案组在打击电信网络犯罪背后的艰辛故事,并做好关于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安全防范提醒,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电信网络诈犯罪知识和止损措施,及时避免财产的损失。

案例一:贩卖手机卡注册的微信、QQ号

先后获取18万元

今年1月份,来宾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我市有网民存在网络异常行为。通过加强对网络异常行为的情况分析研判,支队办案民警初步认定:其疑似进行网络违法犯罪和网络黑产活动。

接到线索后,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李道军要求,立即从刑侦支队、网安支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尽快打掉该网络犯罪团伙,挽回人民群众的损失。

专案组通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途径购买大量的实名手机卡,然后利用手机卡注册微信、qq等网络虚拟账号进行贩卖,还通过脚本程序连接猫池进行扫码兑换各种网络增值业务套现等各种网络黑产活动。

由于该案件线索来源少,取证困难,且当今网络发达,犯罪活动隐蔽,也未曾接到过受害人报警求助,案情进展一度陷入了困境。为尽快侦破案件,专案组紧追不舍,通过公安大数据对网上海量信息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发现该案属于团伙犯罪,并初步确定梁某宇、梁某猛、潘某、梁某闯、贤某荣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确认犯罪嫌疑人身份及犯罪窝点后,2019年4月28日,来宾市公安局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梁某宇等人进行立案调查。

5月7日,在确认嫌疑人梁某宇等人的身份证后,在副市长、公安局长李道军的组织指挥下,专案组兵分两路开展抓捕行动。上午9时许,抓捕组在裕达某小区将嫌疑人梁某宇(男,35岁,来宾市兴宾区平西村人)抓获;10时许,又在市区新兴北路一带先后将梁某猛(男,27岁,来宾市兴宾区平西村人)、潘某(男,31岁,来宾市兴宾区人)、梁某闯(男,29岁,来宾市兴宾区平西村人)、贤某荣(男,33岁,柳州市鱼峰区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捣毁犯罪窝点4个,查获手机卡4万余张,电脑16台。

经审讯,梁某宇等人对在网络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该违法犯罪行为中分工明确:梁某宇作为该团伙组织者(有过在通讯行业从事多年的工作经验)收购到的大批量实名手机卡后,交给其同伙注册微信号,并以每个微信号50元的价格卖给福建买家郑某德、湖南买家邹某等人,先后获得赃款18万余元。

专案组根据线索,很快确认另外3名在逃人员的身份信息,然后兵分三路分赴各地展开抓捕行动。5月1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将犯罪嫌疑人吴某(男,28岁,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抓获,缴获作案工具电脑1台,手机卡2000余张;5月16日,又在湖北省江陵县将熊某洋(男,25岁,湖北省江陵县普集镇人)抓获,缴获作案工具电脑1台;5月23日,在广西柳州市区将犯罪嫌疑人唐某乐(男,31岁,广西平果县凤梧镇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梁某宇向多人购买手机卡,其中,团伙成员唐某乐向梁某宇贩卖的均为实名手机卡;梁某宇购买到不是实名手机卡的,交由吴某、熊某洋负责对手机卡进行实名登记;梁某猛等人负责注册微信和贩卖微信号。

经审查,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宇等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6月1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宇等8名犯罪嫌疑执行逮捕;9月2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宇等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

案例二:冒充公司老板QQ头像诈骗140万

2019年8月29日, 广西来宾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到来宾市公安局来华派出所报案称:其于8月23日被人在QQ上冒充老板诈骗人民币共计140万元。

此案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要立即从刑侦支队和来华管理区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集中攻坚克难,争取尽快破案,想尽办法为企业挽回损失。

专案组分成多个工作组同时展开工作,一是马上对涉案账号进行止付;二是查询涉案账号,从中确定资金流向;三是利用公安大数据研判,力争发现线索,尽快破案。

专案组快速启动止付程序完毕后发现,被骗的140万元仍有20余万元还来不及分流转移,专案组迅速对涉案赃款进行冻结,及时为企业挽回了部分损失,同时也增强了破获案件的信心和决心。

专案组全体人员克服各种困难,连续作战,最终发现涉案线索指向了云南省临沧市边境地区。获悉这一重要线索后,专案组又马不停蹄赶赴云南临沧市一带开展调查工作。

经深入细致的工作初步确认,该诈骗窝点在境外,犯罪嫌疑人为覃某国、徐某正、杨某星等11人,均为宾阳籍人。

在为期两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期间,专案组根据情况不断调整工作思路。通过公安大数据的海量数据分析发现,该团伙作案地均在境外,抓捕工作难度非常大。专案组综合分析后发现,该团伙成员有不定期返回广西宾阳老家的习惯,决定待诈骗团伙成员回国后再实施抓捕。

2019年11月5日,专案组获悉:犯罪嫌疑人覃某国从云南乘坐动车准备返回老家。当覃某国抵达南宁站时,被专案组抓获。11月6日凌晨,专案组又在宾阳县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正、杨某星抓获;11月14日,在宾阳县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康抓获。

经审讯,覃某国、徐某正、杨某星、杨某康供述,该团伙由覃某国为首,组织徐某正、杨某星、杨某康等人,从宾阳乘坐动车至云南大理,再由大理包车至临沧市的边境地区,然后偷渡至缅甸老街县。由覃某国负责联系当地人帮忙租房子、安装设备,购买作案工具,徐某正、杨某星、杨某康等人负责操作电脑,向目标公司邮箱发邮件,公司财务人员上当后,由覃某国等人操作QQ与受害公司财务人员群聊,诈骗成功后按比例分赃。

通过审讯,成功侦破今年8月23日广西来宾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诈骗案件,并带破今年发生在河南省鄢陵县、天津市南开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上海市松江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浙江省杭州市、北京市海淀区、甘肃省酒泉市等外省的电信诈骗案件8起,涉案总价值超600多万元。

抓获犯罪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覃某国、徐某正、杨某星、杨某康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广大市民

为了我们的财产安全

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请注意了↓↓↓

警方提示一:在工作中,遇到类似领导、家人和老师的头像通过微信、QQ、电话、短信和邮件要求转账汇款等涉及金钱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设法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可以委婉询问对方一些小问题,如单位的人和事情等,最好当面确认。其次,还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手机卡、银行卡不用了的要去柜台及时注销,微信、QQ好友、手机通讯录中,重要人物身份信息不标注的太过直白,增加骗子利用信息实施诈骗的难度!

警方提示二:发现被骗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将骗子的银行账号、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告知警方,若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转账汇款,要及时提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号信息。通过ATM机转账并且未到24小时的,可通过银行柜台、电话银行等方式提出申请取消转账。

┃ 美 编:罗超萍

┃ 责 编:吴若谦

┃ 审 核:莫崇贵

原标题:《【今日头条】来宾警方破获公安部督办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