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合约标的应满足5大条件

证券时报·e公司
2019-12-07 13:07

证券时报·e公司12月7日讯,深交所今日(7日)发布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明确股票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应满足5大条件:

1、属于深交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2、上市时间不少于6个月;

3、最近6个月的日均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日均波动幅度的3倍;

4、最近6个月的日均持股账户数不低于4000户;

5、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

(原题为《深交所:期权合约标的应满足5大条件》)

    责任编辑:薛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