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里大队查获一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河北高速交警保定支队
2019-12-06 17:16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案例
12月5日,高速交警川里大队在白石山夜查时依法查处一起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日20时许,执勤民警在白石山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便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驾驶证状态正常。但该车没有临时号牌。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辆号牌正常但是并为悬挂。经了解得知,该驾驶员从涞源上高速到银坊镇去办事,由于该车前后保险杠是新换的,便心存侥幸,没有及时将车牌按规定悬挂,以为不会被查,没想到在收费站被查个正着。
民警对该驾驶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依法给予驾驶员记12分,罚款200元,并暂扣其驾驶证的处罚。通过对其批评教育,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要好好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文明守法的驾驶员。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行为性质恶劣。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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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川里大队查获一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