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医药费太高怎么办?再不看就晚了...

2019-12-05 17:41
未知

遭遇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受害人家庭困难没钱救治,怎么办?

千万别慌!!在佛山,有一个“神秘”的组织,有专门的救助基金可以申请,能够帮大家救急渡难关,它就是——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2年累计垫付抢救费2000多万元

2018年,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依法使用资金,扎实开展救助工作。全市合计受理案件288宗,其中受理垫付抢救费申请268宗,受理丧葬费申请4宗,受理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16宗,累计垫付抢救费1000多万元,发放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款80万元。

2019年1至11月份,全市合计受理案件249宗,其中受理垫付抢救费申请244宗,受理丧葬费申请3宗,受理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2宗,累计垫付抢救费1000多万元,发放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款10万元。

十几万医药费差点压垮这个家庭

2019年2月22日,陈某驾车沿广佛新干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当行至S82佛山一环路14KM+800M南往北辅道路口时,被一台重型自卸货车碰撞倒地,随后重型自卸货车司机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陈某因车祸致创伤性休克、左下肢毁损、全身多处骨折等身体损伤,抢救治疗所需费用预算要十几万。

由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未抓获,陈某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昂贵的医疗费用无疑为陈某家庭带来了巨大压力。

正当家属一筹莫展的时候,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伸出了援助之手。

经审核,陈某的情况符合垫付抢救费条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即向医院发出同意垫付陈某抢救费的通知书,确保垫付陈某的抢救费用。

十几万的医疗费终于有了着落,陈某一家也松了一口气。经过几个月的抢救治疗,陈某目前已经出院。

符合这些条件可申请垫付抢救费

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垫付抢救费:

1、机动车肇事逃逸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

3、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4、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能力支付抢救费用的

5、属于单方事故的

符合这些条件可以申请垫付丧葬费

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垫付丧葬费:

1、机动车肇事逃逸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

3、属于单方事故的

注意:垫付抢救费和丧葬费后,基金管理机构会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符合这些条件可以申请一次性救助

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伤残,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临界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

注意: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直接拨付申请人个人账户,并且无需偿还。

如何申请救助基金?

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可到事故辖区的交警中队基金业务窗口申请垫付抢救费、丧葬费和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

如有疑问,请根据事故所在区域,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交警支队一环公路大队:0757-82321950

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0757-82518522

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0757-82582579

禅城分局交警大队:0757-82133712

南海分局交警大队:0757-86252441

三水分局交警大队:0757-87762227

高明分局交警大队:0757-88239511

重要提醒!!

大家申请救助基金之前

请先了解以下内容↓↓↓

根据《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约定申请人在获得损害赔偿后,优先偿还垫付款项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金额范围内取得向保险公司或交通事故责任方追偿的权利。

市基金办会保留对事故责任人、相关保险机构或者已获得损害赔偿而拒绝履行偿还义务的救助申请人追偿的权利。

申请基金救助可解燃眉之急

杜绝伤害可以从源头做起

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佛山新闻网报道

原标题:《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医药费太高怎么办?再不看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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