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好哲:“文学革命”与中国现代“人生论”文艺观的确立

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如何把握中西古今关系这一命题贯穿了百年中国现代史,直到今天仍是人们所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本期推出的这组笔谈,从政治学、哲学、文学、历史等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新的探索。
作者/ 谭好哲,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教授
原载/《文史哲》2019年第6期,36-41页
壹

在学界,人们经常会把五四新文化运动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相提并论,就二者都是推动社会历史由古代向现代转型的伟大思想文化运动而言,这种提法有一定道理。然而,二者在运动的表现形式上却是很不相同的,西方近代的文艺复兴运动是借了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和艺术的形式传播人文主义的新思想,而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则是以彻底反对传统思想文化的姿态引领运动潮流的,在这一点上,五四新文化运动倒更像是17、18世纪欧洲特别是法国以理性之光驱散黑暗,用自由、平等和民主的新思想激烈批判封建专制制度和宗教愚昧的启蒙运动。启蒙运动着力于人的启蒙和解放,最终使欧洲诸国走进现代文明国家前列。五四新文化运动也着力于人的启蒙和解放,力图在对现代文明的追求中使民族和国家强大起来,所以说它从直接的起因上看是由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巴黎和会”引发的一场彻底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爱国革命运动,而从深层思想文化层面上看则是一场传播新思想、新文化、新知识的伟大思想启蒙运动。如果我们从社会转型和思想启蒙的角度来看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及百年来的中国文学发展历程,必须首先承认,五四新文化以及新文学运动中的确有许多文化和文学观念不是从我们自身的文化和文学传统中内生出来的,而是从近现代的西方国家中引进过来的,或者是在西学东渐的冲击中新生出来的,属于与传统国学相对而言的西学或新学范畴。而在这其中,贯穿百多年、在不同时期起起伏伏的“人生论”文学观就是藉由五四“文学革命”才确立下来的一种崭新的现代性文学观念。
具有现代意识、以现代人学观念为基础的“人生论”文学观虽然在以梁启超为主要代表的近代文学革新运动中就已初露先声,但主要是在五四“文学革命”运动时期才真正确立起来的。在1918年12月发表的《人的文学》一文中,周作人于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人的文学”主张:“我们现在应该提倡的新文学,简单地说一句,是‘人的文学’,应该排斥的,便是反对的非人的文学。”此后不久,周作人又在《平民文学》一文中提出了“平民文学”这一口号,作为人的文学的补充,把人具体化为平民也就是普通民众,并且像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论国民文学一样把平民文学与贵族文学相对立;同时,他还在此文中以及1920年初所作的《新文学的要求》里,将他所推崇的文学观称为“人生的艺术派”。周作人的文学主张,在当时获得了广泛的响应。比如,文学研究会的代表人物茅盾(沈雁冰)在1921年的《文学和人的关系及中国古来对于文学者身分的误认》一文中也主张“人是属于文学的。文学的目的是综合地表现人生”,“文学到现在也成了一种科学,有他研究的对象,便是人生——现代的人生”。在1922年《文学与人生》的演讲里,他又说:“西洋研究文学者有一句最普通的标语:是‘文学是人生的反映’。人们怎样生活,社会怎样情形,文学就把那种种反映出来。”胡适后来在评价《人的文学》时说:“这是一篇最平实伟大的宣言。周先生把我们那个时代所要提倡的种种文学内容,都包括在一个中心观念里,这个观念他叫作‘人的文学’。”胡适的话并非溢美之辞,“人的文学”或曰“人生论”的文学观,的确是中国现代新文学先驱者们普遍追求的一种具有时代主旋律性质的文学观念。
在“人的文学”或“人生论”文学观念的引领之下,五四时期的作家纷纷转向对社会人生的关注和反映,涌现出了大量易卜生式的“问题小说”和“问题剧”,并且产生了“表现自我”的自觉文学追求,出现了郭沫若的《女神》与郁达夫的“自叙传”抒情小说等将时代精神与个人生活、个人情绪、个性表达有机融合的优秀作品,创造了中国新文学的华丽开篇。今天,当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望“五四”的时候,依然不能不高度重视“人生论”文学观的张扬与确立对百年来中国文学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及其不可磨灭的历史意义。如果说五四“文学革命”从文学的载体形式上确立了白话文在此后中国文学书写中的正宗地位的话,那么对人的发现,对人生论文学观的张扬,则为中国文学现代性历史品性的塑造奠定了精神底色。百年来中国文学的宽广历史向度的形成,深邃人性深度的呈现,及其对于人性解放、民族复兴和历史进步所产生的巨大精神推动作用,都与“人生论”文学观的历史展开有着直接的关联。可以说,“人生论”文学观作为一种新的文学观念,不仅在五四时期的思想启蒙中,而且也在此后——比如20世纪80年代——的思想启蒙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即便是在当代中国的文学发展中依然是有其积极思想意义的构成力量。
贰

揆诸历史,立人的问题从清末民初中国社会现代性转型之初就已经提出来了。19世纪中叶以后,面对西方坚船利炮的锐利打击和思想文化的强烈冲击,在数千年中华文明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梁启超、王国维他们那一代人就从保国保种、延续中华文明的角度提出了以教育、文化的革新改良国民性也就是“新民”的历史任务。按照他们的逻辑,面对外来强权的侵略欺侮,中华民族国将不国、种亦难保,怎么办?那就要“变法”,走西方文明国家走过的路,也就是走民主共和的道路,而要走民主共和的道路就得有与民主共和制度相匹配的民众,要把中国人从天子的臣民变成具有民主权利的平等、自由的公民。然而,问题是传统封建社会里不会自动生长出这样的公民,因此必须以具有现代意识和现代内容的新教育和新文化来培育出这样的公民,于是便有了以新教育、新文化来改造国民性、新一代之民的“新民”说的产生。梁启超鼓吹“诗界革命”“文界革命”“小说界革命”“戏剧改良”,王国维倡导新式教育和“美育”,其主旨都在于此。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梁启超等人那里,虽然其变法的根据来自于西方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民权思想,但对民族和国家命运的忧思是占了主导位置的,因而其思想观念中对“共和”或“群治”的看重远远超出个人自由或个性解放,尽管“群治”包含了个人之间的平等这一前提在内,但梁启超那个时代的思想家侧重点其实还是在人国之立的“群”和“共”的方面,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与梁启超等人思路有异的是鲁迅先生。早在1907年,鲁迅就在几篇文章里提出了以文艺“立人”的思想。先是在《科学史教编》中,他一方面描述了科学昌明对西方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又提出要防止偏倚科学一极而使“精神渐失”“人生必大归于枯寂”的状况,在科学之外还需要文艺,因为文艺具有“致人性于全”的功能。在《文化偏至论》里,他指出19世纪末叶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重物质、重众数,当时一般维新人士也极力推重这二者,而他则不以为有当。他认为过于重物质会压抑精神的发展,而共和民主政治对“众数”的追崇也可能流入借众以凌寡的民主空名,将古代的独夫治国顿变为千万无赖之尤的“众数”政治。为此,鲁迅提出:“诚若为今立计,所当稽求既往,相度方来,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人既发扬踔厉矣,则邦国亦以兴起。”他还指出,不能发挥精神的辉光于人生为无当,“而张大个人之人格,又人生第一义也”。在此文中,鲁迅还根据对法国大革命及其后来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对中国的历史积习的分析,明确指出:“是故将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假不如是,槁丧且不俟夫一世。”而在《摩罗诗力说》中,鲁迅又为图“国民精神之发扬”而别求新声于异邦,满怀激情与敬意介绍了西方国家那些“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的“摩罗诗派”。他不仅盛赞摩罗诗人们“无不刚健不挠,抱诚守真;不取媚于群,以随顺旧俗;发为雄声,以起其国人之新生,而大其国于天下”,更期望中国文学能有“精神界之战士”应时而生,作至诚之声,致国人于善美刚健,作温煦之声,援国人出于荒寒。由这些文章可见,鲁迅虽然也追求国家的富强,但他认为这全然要以国人个性的解放、人格的独立为前提,立人是立国的前提,这使他的思想超出了梁启超一辈。不过,由于鲁迅当时还在留学时期,文章都发表于日本出版的《河南》月刊上,只在留日学生间传播,所以其思想影响不广。只是到了五四时期,类似鲁迅的这种思想观点才经由《新青年》杂志的鼓吹逐渐蔓延而成为时代的强音。
长期以来,人们以德、赛二先生也就是民主与科学来概括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精神。王元化先生则认为“独立的思想和自由之精神”才是五四思潮的一个重要特征,其思想成就“主要在个性解放方面,这是一个‘人的觉醒’时代”。就陈独秀等新文化运动先驱们的言论来看,这个判断有其根据。比如说,陈独秀在《青年杂志》创刊号上的《敬告青年》中就以成就近世欧洲“解放历史”的“人权平等之说”为依据,把“自主的而非奴隶的”作为对中国青年的第一个启蒙要求,说“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他还曾在1915年的《青年杂志》上,先后发表了《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和《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两文。在前文中,他将欧洲文明和法兰西文明归结为人权说、生物进化论、社会主义三个方面,而把人权说放在首位,特别推崇法兰西人以《人权宣言》为代表的“平等、自由、博爱”的思想,并视之为近世文明的灵魂。在后文中比较中西民族的思想文化差异时,他认为其中一个差异在于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位,拥护个人之自由权利与幸福是西方社会的向往与追求,由于有了思想言论的自由,故有个性之发展,有个人之自由权利,故有个人平等。此后,在《一九一六年》一文中,陈独秀又对于肩负个人、国家、民族新生责任的青年们的思想动作,提出了他的期望:一是要自居征服地位,勿自居被征服地位;二是要尊重个人独立自主之人格,勿为他人之附属品;三是从事国民运动,勿囿于党派运动。由陈独秀的这些言论来看,五四新文化的鼓吹者在一开始,就像以上所述的鲁迅先生一样,其实是把建立在自由平等基础上的个人独立、个性发展、个人自由也就是人的觉醒和人性解放置于民族、国家和文化改良的首要的或核心的位置上来加以看待的。这样一种富有人性底蕴和人生情怀的文化观念当然不能不在文学观念上表现出来。可以说,“文学革命”论包括以“人的文学”主张为代表的“人生论”文学观正是由此而发生的。
叁

可以说,以人道主义为精神底色的“人生论”文学观是五四时期最具时代特征的代表性文学观念,也是那个时代文学中最为深沉、最具感召力的内在精神构成力量。对人生问题的关注,不仅表现在五四文学革命的倡导者们身上,也几乎体现在那个时代所有新文学家的创作中。在一篇关于“五四”的反思文章里面,胡风先生指出:“借用‘人底发现’这一个旧的说法来形容‘五四’底历史意义,虽然浮泛是有些浮泛,但我想并不大错的。”以此而论,“当时的‘为人生的艺术’派和‘为艺术的艺术’派虽然表现出来的是对立的形势,但实际上却不过是同一根源底两个方向。前者是,觉醒了的‘人’把他的眼睛投向了社会,想从现实底认识里面来寻求改革底道路;后者是,觉醒了的‘人’用他的热情膨胀了自己,想从自我底扩张里面叫出改革底愿望。如果说,前者是带着现实主义的倾向,那后者就带有浪漫主义的倾向了,但他们却同是属于在市民社会出现的人本主义底精神”。这就是说,五四时期的文学其实都是人生论的,而且都是以人本主义或人道主义为思想基础的。
人生论的文学观不仅体现了五四时期“文学革命”论在更为宏大的层面上对中国文化与社会之革故鼎新的追求,而且奠定了中国现代性新文学直面现实人生,注重人生改造、人性解放、精神启蒙的优良精神传统。这种传统是由五四“文学革命”造就的崭新传统,它不仅截然划出了中国现代性新文学与中国古代文学的精神分界,而且使中国现代性新文学进入“世界文学”之林,获得了与世界各国现代性文学进行交流与对话的资格。中国百年来那些最为优秀的文学家和文学作品,如现代文学史上的鲁迅、郭沫若、茅盾、郁达夫、巴金、老舍、曹禺等优秀作家,以及当代文学史上的诸多优秀文学作品,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新写实主义文学”等等,无不成就于人生、人性的深刻透视与人道主义精神的内在浸润。然而,这样一种优秀的文学传统却在后来的发展中被导向两个不同方向,一个是导向纯粹抽象的人性论方向,一个是导向摒弃人性的阶级论方向,比如20世纪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以“新月派”为代表的自由主义作家与“太阳社”和后期“创造社”等为代表的“革命文学”、无产阶级文艺派作家的对立就是如此。糟糕的是,这两种倾向,在当代文学的发展中依然存在。比如,在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主流文学就连文学要表达人性、人情这种观念都不容许存在,就连从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那里发展出来的“文学是人学”的观点都一度成为修正主义的文学观念而遭到批判和禁绝,而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某些所谓文化反思小说和寻根文学创作,则往往完全剥离掉人的阶级性以至一切社会属性,而把人生描写导向抽象的人性论以至人的动物性本能方面。这两种倾向都是对五四时期“人生论”文学观的背离,并由此而对文学的健康发展造成需要加以深切反思的负面影响。
令人欣慰的是,“文学是人学”命题在改革开放的20世纪80年代初期重新得到认可。人重新被置于文学舞台的中心位置,从而使得当代文学获得蓬勃发展的强劲生命动力,这从一个重要侧面象征着对于五四时期人生论文学观这一新文学正统的重新接续。尤其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当巴人、王淑明、钱谷融等人在1957年分别发表《论人情》《论人性与人情》《论“文学是人学”》,把人作为文学的中心、核心加以论证时,都是以人道主义作为其文学人学的思想基础的。比如钱谷融就不仅在《论“文学是人学”》中强调了“文学是人学”命题中的“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而且在拨乱反正的新时期文学初期发表的《〈论“文学是人学”〉一文的自我批判论纲》里再次明确指出:“文学既然以人为对象,当然非以人性为基础不可”,“作家的美学理想和人道主义精神就应该是其世界观中对创作起决定作用的部分”。可见,面向人生的文学书写,是不能割裂开其与人道主义的内在血脉关联的。因此,当我们在今天反思和总结中国文学百年来的发展历程的时候,必须充分重视以“人的文学”主张为代表的“人生论”文学观及其人道主义思想内核的精神启蒙价值和文学范式意义。只有对滥觞于五四“文学革命”时期的这样一种重要文学观念加以充分、深入的研究,并由此而对百年来的中国文学的优长在什么地方,失误在什么地方加以历史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和研判,才有利于继承新文学的优良传统,为中国文学未来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编 辑 / 李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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