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全民行”系列宣传(七):防范冒充公检法诈骗
2019-11-27 17:51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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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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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受害人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配合调查。
典型案例
2018年4月,史某接到自称温州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他的社保卡信息被人盗用,并立即转接武汉市公安局电话,电话里的“警官”态度严厉,告诉史某他已经涉嫌一起犯罪案件,只有将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才能证明清白。史某一边向对方辩解,一边按照要求将钱转移到对方的指定账户。直到后来史某发现自己并没有涉嫌犯罪,电话里的“警官”也是不存在的,才发现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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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机关办案会通知当事人到执法场所,出示证件、办理手续。凡是不见面、不履行相关手续而要求转帐、汇款的,请一律拒绝。
责编|刘 洋
审核|石 治
原标题:《“反诈全民行”系列宣传(七):防范冒充公检法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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