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递|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五大案例在这里,擦亮你的眼睛!

2019-11-14 11:39
浙江

不法分子如何利用被害者需求心理

构建“步步为营”的陷阱?

又是如何通过各环节紧密配合

让诈骗看起来“天衣无缝”?

……

在11月14日举行的绍兴全市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审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详情见11月14日本公众号第一则内容)上,五则典型案例带你揭秘新型骗术的邪恶伪装:

案例一

利用后台可操控的网络平台诈骗

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底,姜某、许某某、张某(均另案处理)经商议利用河北某大宗交易平台诱骗他人在平台上进行邮币卡买卖交易,致他人亏损后赚取钱款。嗣后,姜某利用其控制的盈天下等数个业务公司招揽客户,并通过张某某组建了股中盈公司为操盘公司。2016年1月,被告人钟某某受姜某指派担任盈天下公司总经理,后盈天下公司更名新嘉泰公司。

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姜某先后购买“一帆风顺”、“农业学大寨”等26种邮币卡并在河北某大宗交易平台托管上市。为便于控制价格,姜某等人仅将该邮币卡总量的10%-15%投放市场,并由股中盈公司的操盘手通过数个子账户之间自买自卖来回“倒单”的方式将邮币卡价格由低位炒至高位,盈天下公司或新嘉泰公司等业务公司配合操盘公司以有内幕消息为由诱骗客户集中购买指定邮币卡,姜某等人随后抛售手中邮币卡份额导致该邮币卡价格下跌。当邮币卡价格跌落至低位时,姜某等人重新低价购入,并进行新一轮操作,通过上述“高抛低吸”的方式骗取客户钱款。

其间,被告人梅某某等盈天下公司或新嘉泰公司90余名业务员,虚构第三方女性“白富美”资料,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为好友,以聊感情、聊生活的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冒充客户以投资获取高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到河北某大宗交易平台上买卖邮币卡;被告人刘某等盈天下公司或新嘉泰公司10余名业务经理除对各自组内业务员进行培训、管理外,冒充“邮币卡分析师助理”或者“老师”根据被告人钟某某的指示以指导客户方式诱骗客户在指定时间和价格购买邮币卡;操盘公司人为控制邮币卡交易的价格及涨跌幅度,导致被害人资金大量亏损,共骗取被害人任某等427人钱款合计人民币144096902.8元。

裁判结果

绍兴中院经审理认为,钟某某等10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均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其中钟某某等59名被告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105名被告人14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2千元不等罚金,退缴的赃款251万余元发还相关被害人,其他非法所得继续追缴。

典型意义

本案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后台操纵。被告人有组织的利用平台操纵邮币卡价格,又诱使被害人入市买卖,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二是涉案被告人数众多,范围广规模大。总人数达106人,分别来自全国22个省级行政区,被告人也很年轻,基本属于1990年代生人,其中1997年后出生的有9人;三是涉被害人人数众多,被骗款项巨大。被害人达427人,被骗金额1亿多。通过审理本案,打击犯罪,警醒其他不法分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挣钱不容易,投资理财应通过正规渠道到正规公司进行。莫信“白富美”,守好“钱袋子”。

案例二

利用网络赌博平台诈骗

基本案情

2016年至案发期间,被告人卢某某、李某某等人采用制作赌博网站出售的方式牟利,由被告人李某某等人负责网站制作,由被告人卢某某等人到百度贴吧等网络社交场所发布广告兜售。被告人邱某、曾某某等人作为公司推广“爱彩娱乐”网络赌博平台的“拉手”,通过将社交软件用户包装成“美女”、“高富帅”、“白富美”、“同性恋”等虚假身份在网络上结交“朋友”,与被害人建立“感情”后,以该平台可以赚钱、自己是玩家、发送虚假的中奖截图等方式,将被害人骗至“爱彩娱乐”、“大咖28”等网络赌博平台充值赌博,根据被害人的投注金额情况,以“杀大放小”的方式,由被告人曾某某、杨某某联系赌博平台的后台管理人员修改开奖号码 ,通过要求被害人跟投、反向引导被害人投注号码、诱导被害人进行倍投、高门槛限制被害人提现等方式,使被害人在平台上“输钱”,骗取被害人的投注金额。

自2016年至案发期间,被告人卢某某等34人诈骗被害人金额共计人民币10749313.3元。

裁判结果

越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为其提供平台、工具等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遂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主犯卢某某、邱某、李某某、王某某、赖某某、曾某某等人五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到十五万元。其余从犯分别判处十个月到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网络赌博通常是利用互联网进行对赌行为,由于不受时间和地点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网络赌博正成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形式,也有越来越多的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盯上了参与网络赌博的被害人群体。诈骗分子利用被害人急于求胜、急于赢钱的心理,前期通过调高概率让用户赢小钱,吸引大额资金入账,最后通过各种手段使被害人把钱输光,或者拖延拒付甚至卷款潜逃。所以网络平台赌博实质就是一场骗局和套路,其背后极容易进行黑箱操作,不要幻想通过赌博发财致富。

案例三

微信虚构身份、以“推销”形式诈骗

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某某设立的吉喜喜公司,由被告人周某某统一领导,下设财务部、数据部、人事部、市场部等部门,于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16日期间,采用在微信上冒充漂亮的单身女性,虚构受到上司欺负、外公等亲人生病等内容,骗取被害人的同情和好感,然后以邮寄茶叶、红酒、玉器等伪装成推销假象的方式实施诈骗,还以过生日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发送微信红包或转账钱款。该犯罪集团共计诈骗人民币920万余元。

裁判结果

上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等13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实身份,虚构事实,利用互联网、通讯工具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被告人周某某等128人系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黄某等6人系数额巨大,均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某某等人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遂以诈骗罪判处134名被告人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有7名被告人被依法中止审理。扣押在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的作案工具台式电脑、手机等物品,均予以没收;各被告人个人物品,由公安机关发回给相应被告人;扣押在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及暂存在该院的赃款,分别发还给各被害人;其余部分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典型意义

电信网络诈骗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取证困难,难以有效、精准打击。并且,本案中所采用的诈骗手段系“微信交友”,犯罪组织严密,犯罪方式隐蔽,被害人受骗后难以启齿,查处难度更大。本案系我市涉案被告人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通过本案审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四

利用虚假刷单诈骗

基本案情

2015年8月11日起,被告人曾某伙同钟某某、古某某、刘某(已判决)经事先商量,从网上购买“支付宝超强助手”、“枭雄”等具有替换支付宝付款链接功能的电脑软件并在电脑上安装,谎称可以为淘宝商家刷单,使用淘宝账号到商家店内拍下商品,以此诱骗商家使用QQ远程功能到被告人事先安装好上述软件的电脑上支付货款。商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点击已被软件替换的支付链接,所支付的款项实际上进入被告人事先设置好的支付宝账户。经查,至同年10月17日,被告人曾某等人共骗得人民币65351.48元。2016年3月28日至5月9日期间,被告人曾某伙同钟某某、古某某经事先商量,以上述同样方式,使用淘宝账号骗得人民币1216.84元。

裁判结果

嵊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责令被告人曾某向各被害人退赃合计人民币36574.52元,退赃后无法查实被害人身份的余款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刷单本身就是破坏正常网购秩序的行为,但是大部分淘宝商家虽知道刷单违法,却仍带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希望通过刷单提高人气,却不想掉入诈骗者的陷阱,最终得不偿失。法院对于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一直处于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以净化网络交易环境。同时,淘宝商家要想把店铺经营好,与其投机取巧,不如诚信经营,将产品做到最优,提高产品竞争力。当然,买家一旦发现不良的商业行为,也应坚决予以举报,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交易环境。

案例五

利用虚假招聘诈骗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武某某通过YY语音聊天软件组织建立一个群名为“联赢”的YY群团队,招聘尼某、曹某某、财某(均已判刑)等人分别担任财务人员、外宣人员和客服人员,以提供虚假网络兼职工作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约定外宣人员获得骗取金额的75%作为提成,客服人员获得骗取金额的18%作为提成,剩余资金由武某某、尼某等人瓜分。外宣人员以提供网络兼职工作为诱饵,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发布虚假网络兼职招聘信息吸引被害人应聘。在被害人与其联系后,外宣人员让被害人加入“联赢”群,由群内客服人员以各种名义诱骗被害人交纳入职费、试用金、保证金、马甲费、工号费等费用。之后,客服人员再以可以退还交纳的费用为由,将被害人介绍给团队培训人员,由培训人员继续以交纳培训费、资料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在被害人发现无实际工作要求退款时,相关人员遂将被害人联系方式拉黑、屏蔽或删除。被告人武某某通过上述手段共参与骗取被害人于某某等人人民币共计1113万余元。

裁判结果

新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武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武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武某某在犯罪所得人民币一千一百一十三万元范围内退赔相应被害人。

典型意义

“在家上网可赚钱,适合学生、白领、家庭主妇”,“不限时,动动手指日进千金”等网络兼职广告到处可见,这对求职者来说是个很大的诱惑,但这种岗位可能暗藏玄机,一不小心就走进骗子精心设计的陷阱。网络招聘信息鱼龙混杂,求职者要谨慎对待,多方考量,对应聘需要缴纳各种费用的网络招聘平台避而远之,要通过正规招聘网站、大型招聘会、学校的就业辅导中心等招聘渠道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千言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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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要闻速递|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五大案例在这里,擦亮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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