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昌8人恶势力集团被公诉:收买被拐卖妇女、强迫卖淫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2019-11-14 16:20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11月14日消息,日前,福建顺昌县检察院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容留卖淫、强奸等罪名,依法对潘某忠、黄某相、潘某泉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查,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被告人潘某忠纠集黄某相、潘某泉、余某英等8人形成以其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组织、强迫卖淫,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谋取经济利益,并查明该犯罪集团在顺昌县实施多起犯罪期间采用言语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强奸等暴力手段欺压被拐卖的妇女,对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期间,该犯罪集团成员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6人(含1名未成年人),强奸2人(含1名未成年人),组织、强迫卖淫12人(含4名未成年人),非法获利人民币共计118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原题为《顺昌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周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