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王笛:如何利用资料研究中国的秘密社会?

栗想
2019-11-09 16:32
来源:澎湃新闻

2019年10月28日,王笛教授受邀在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一层报告厅做了题为“文本、语言、历史:中国秘密社会研究的资料解读”的精彩讲座。王笛教授在讲座中主要结合自身对秘密组织——袍哥的研究,与大家分享了如何利用研究材料的经验。

崔岷教授(左)与王笛教授(右)

王笛教授指出,最近二三十年经常提到的新文化史,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开拓了资料的来源。在新文化史的影响下,大家对史料的认识发生了很大改变。在材料的使用上,我们不再仅局限于如档案、官方文献这样的传统史料,而是更多地以多学科的视野使用小说、诗歌等之前并不被视为史料的材料。那么无论是传统史料,还是其他材料,他们到底应该怎么被解读与利用呢?在《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这本书的撰写过程中,王笛教授就在不断地思考这个问题。

我们所说的历史其实分为两种:一种是历史本身。这种“历史”,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正如这场讲座,对于明天来说,它虽然已经过去,但它却的的确确存在过。另一种“历史”是指我们根据现存资料建构的历史,即我们以今天的眼光来认识、展示过去的事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对历史进行研究。其实,我们所做的研究与第一种“历史”是有相当大差别的。因为我们从今天来看历史,只能看到历史上留下的非常有限的资料并对它产生认识与解读。无论是古代、近代、现代还是昨天,每天发生了多少事情?但是能够记载下来、留下来,能够供后人研究的资料又有多少?可能只占真实发生过的事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甚至更少。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可记录下来的却是了了。当几十年、几百年后的历史学家来想象今天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时,他们所理解的和我们的历史和我们生活的时代的真实面貌,一定是差距巨大的。我们要认识到这种局限性。

众所周知,袍哥这个群体从1950年就消失了,他们没法发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对袍哥的认识,也基本上只能依靠历史上保存下来的资料。这个组织存在了几百年的时间,留下的资料却非常少。当我们使用这些有限的史料作为研究秘密社会唯一依据的时候,应该反思我们到底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现秘密社会的真实历史。虽然有民国时期留下的私人文献、日记、地方志和私家记录等材料,但我们目前还是以官方档案为主。官方档案只是从清初到现在的三百多年的时间内,政府和精英对袍哥形象的塑造的一部分。这种塑造使我们对这个集团的观察经常只是从资料记录者的角度出发,必然妨碍了我们对袍哥的整体认识。资料是多元的,对袍哥的认识也应该是多元的。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记载,官方的、个人的、自己的,不同的历史写作者、读者,他们有各自的认识与解读。当然,也不是说我们永远没办法了解过去发生的事情,对现存资料的解读可以使我们对他们的认识不断地深入下去。

王笛教授在收集秘密社会相关资料的时候,将这些资料大致分为了五类:档案、社会学调查、小说、回忆录和文史资料。这五种材料也是五种不同的文本,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不同的故事,它们都存在着可信与不可信的方面。王笛教授主要分享了对档案、小说、回忆录和文史资料的看法。

(一)档案

过去人们大多认为档案是研究秘密社会最权威的资料,似乎只要能拿出相关的档案做支撑,结论就是铁板钉钉的事情,有了档案便有了底气。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会逐渐发现档案所记载的并非历史本身,并非真实的历史。对于档案,虽然仍应当承认它的重要性,但是不能迷信。记录十九世纪以前袍哥活动,便是档案,包括审讯记录、地方官的报告等。但是,它毕竟经过了再创造,所记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就令人不得不怀疑,使其带有了相当大的局限性。娜塔莉·戴维斯在其著作《档案中的虚构》就举了大量的例子指出了这个问题。在法国中世纪的档案中,有很多被判有罪的人写的免罪申诉书。这些申诉者为摆脱自己罪名而陈述的故事,在多大程度上是真实的?又在多大程度上是虚构的呢?孔飞力的《叫魂》一书也涉及了这个问题。他指出,清刑部档案中的许多供状,是屈打成招的结果,不足为信。如果我们把这种供状当作对历史真实的记录,那就会犯很大的错误,所以我们在利用档案资料的时候,要特别小心。我们要在字里行间发现它存在的问题,在字里行间发现历史本身。

很多档案是带有情报性质的,一些由政府收集,一些是地方上所谓的“绅民”的密报。这些密报的形成过程有各种的可能性:一是按照政府的规定,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必须报告,否则要受到牵连。这种情况下,一份“绅民”的所谓报告,只是他所见到的自认为可疑的事,但所见不一定是事实;二是绅民可能受到了袍哥的侵扰,要求政府施加保护;三是地方权力的竞争者,有的人试图以密报的形式,利用国家力量在权力争夺中将对手置于死地。

这些所谓的报告送到当时的政府并保留到今天。当我们使用它们的时候,一定要认识到其中的问题——报告中的情况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如1942年10月15日国民党省执委发的公函《请查办威远新场哥老会》。这份资料产生的背景就非常复杂,名义上哥老会是被禁止的,实际上在1940年代,袍哥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所谓官方的禁止已经形同具文。不要认为发了公函就是限制袍哥,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实施。这个文件虽然提到的“查办”二字,但是其实指的是密切关注袍哥的动向,并非要整治他们。这与当时四川的政治状况是密切相关的,这时袍哥已经发展到政府无法控制的地步。袍哥数量占成年男性的70%,几乎从一般民众到政府官员,大多数都有袍哥的背景。所以档案的利用需要考虑诸多的背后因素。

(二)民国时期社会学的调查

关于这部分的内容,王笛教授请大家参考他的《袍哥》一书,因为本书的基本资料就是根据1945年的一份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调查而完成的,他就不必再详细介绍这部分资料了。

(三)小说

有关袍哥的小说有很多,沙汀所著的《在其香居茶馆里》较有代表性。虽然是文学作品,但是它与历史的距离,并不比档案更远。正如沙汀自己所言,他只是为这部小说加了个结尾,小说中所描述的事情是他在茶馆中观察到的、实际发生的事情。比如小说中提到的“喊茶钱”和“吃讲茶”的问题。

王笛著译《茶馆:成都的公共生活和微观世界(1900-1950)》

在成都,一个人进了茶馆,已经在茶馆中的朋友和熟人会站起来向堂倌喊:“某先生的茶钱我付了!”这就是“喊茶钱”。“喊茶钱”的人越多,说明某人的社会地位越高。而且在茶馆里面认识他的人都要做出这样一种姿态。这些场景出现在小说《在其香居茶馆里》的描述中,这其实是成都乃至四川的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喊茶钱”背后有非常深妙的东西,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对一个堂倌来说,应对这种场面是一次非常严峻的考验——是否收钱,怎样收钱,收谁的钱,都必须根据丰富的经验进行判断。如果处理得不好,堂倌可能会得罪顾客,如果有很多人抱怨的话,老板甚至会把他辞掉。

在“喊茶钱”的人中,有的人是真心想要为某人付钱,而有些人只是做做样子。但是究竟是真是假,取决于他与某人的关系以及自己的经济实力等因素。如果堂倌收了一个本身并不愿意付茶钱,只是在做姿态的人的钱,这人很可能会去老板那里抱怨堂倌不懂规矩。所以堂倌在收“喊茶钱”的时候,往往会有以下几个原则:一、收生不收熟,即收生人的,不收常客的。这样的话,即使得罪了被收钱的人,得罪生人也比得罪常客好。二、收小不收大,即收面值小的钱,不收面值大的钱。如果喊茶钱的人手上拿的是张大面额的钱,多半只是虚张声势,并非真的想要替某先生付茶钱。三、早收小,晚收大,也即是说,在早上的时候,堂倌往往会按照惯例收小钱,但是到了晚上就开始收大面额的钱。这是因为白天收了很多小钱,快到晚上的时候就要收些大钱好结账。堂倌们需要根据一整套的东西来决定到底收谁的茶钱。四、肢体语言也很重要,“双手擒王”,就是挥动双手说“收我的钱!”,但是手中空空,并未拿现金的,往往只是闹得凶。“打太极拳”是指手上拿着大票子挥舞。这两种人都是做些场面上的功夫而已。

在清代和民国时期的成都,人与人发生了冲突,习惯上不是去官府告状,而是到茶馆评理和调解,这被称之为“吃讲茶”,或“茶馆讲理”。李劼人在其小说《暴风雨前》描述了这样的场景:两人有了纠纷会邀请一个中间人来,因为袍哥在当地比较有影响力,所以这个中间人往往就是袍哥。双方跑到茶馆先各自陈述自己的理由,之后由中间人判断是非对错。错的人不仅要赔礼道歉,还要付茶钱,而且不论最终做出怎样的判决,错的人都要执行。这样看来,“吃讲茶”和官府判决同样具有权威。这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自我控制能力。

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界讨论过中国到底存不存在公共领域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不存在,一切都是由官府控制。黄宗智则提出了“第三领域”的概念,即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个第三空间,而国家与社会又都参与其中。他发现在清代的刑部档案中很少能看到民事诉讼,这是因为大部分民事诉讼在知县正式审判之前就已经解决了。民众间出了问题上交到知县处后,知县会把各方面的人聚集在一起进行调解。诉讼的解决不是通过正式的审判,而是通过对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协调,众多的民事诉讼都这样解决了。但是王笛教授指出,这种情况的民事诉讼至少已经上报到了知县那里,形成了诉讼。实际上清代至民国时期,大量的冲突与纠纷在正式形成诉讼之前,便已经在茶馆通过“吃讲茶”的方式解决了。“吃讲茶”反映了社会的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能力,还反映了在过去的地方社会,人们不相信地方政府的判决,情愿把自己的命运交给袍哥,觉得袍哥比官方还要公正。这显示了袍哥成为了地方社会的一种力量,把官方的刑事审判权分解了——民众发生了纠纷,找自己相信的袍哥判决,而非官方。王笛教授结合其他历史资料的考证,印证了小说中这样的描述是现实存在的场景。所以小说中的叙事,尤其是乡土小说,是非常具有史料价值的。

(四)回忆录

王笛著《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

袍哥的个人叙事也是重要的材料之一。在1949年以后,袍哥作为一个秘密社会组织,受到政府的严厉打击,很多都被镇压。当然其中也有幸存者,他们的回忆就有相当大的资料价值,但是我们也应当意识到他们所言背后的问题。首先是有些事情当事人并不想提起,所以我们所了解到的只是这位回忆者想要呈现给我们的面貌,可能并不是完整的。此外,有些幸存的袍哥在回忆过去的时候,难免会落入国家话语的俗套——他们也会无意识的利用敌我分明的思维方式来叙述事情。同时,还需认识到的一点是,由于年代久远,这些回忆的准确性往往会受到影响。所以也不能仅仅利用袍哥的回忆资料重构历史,还需要其他资料的补正。文史资料的利用是最应该小心的,因为其受政治因素的影响较大。

(五)文史资料

由地方政府主持的文史资料的编撰和写作,对袍哥多是讨伐的口吻。文史资料中关于袍哥的文章,特别是对地方袍哥著名人物的描写,为我们深刻理解袍哥的历史提供了非常珍贵的记录。不过,尽管文史资料所提供的事例具体生动,但这类资料显然有着先入之见和政治倾向,这样会影响其作为史料的价值,因为撰写人难以持公允的态度。代表了1949年以后官方对“反面”人物的评价。其实我们应该理解,一个地方文史资料的撰写人很难置于政治之外,因为地方政府、政策、人事、历史、文化、习惯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地方文史资料的写作,其编写体例留给他们的自由空间并不多,因此不能对他们过于苛求。而且我们应该意识到,如果没有他们,一些资料和故事就永远消失了。他们的记述给我们提供了十分有用的信息。

这五种资料叙事时间、叙事背景不同,为我们研究袍哥提供了不同的角度。档案代表官方,社会学调查代表学者,小说代表知识分子,回忆录是袍哥亲身的经历,文史资料是编纂者为袍哥编写的历史。制作这些文本的人来自不同的背景,所以这五种资料从不同的角度让我们看到了袍哥不同的面相。首先,从档案来看,虽然政府不断地限制袍哥的活动,但是袍哥的扩张一直在继续;社会学的调查反应了抗战时期的地方领袖几乎都是袍哥的首领;文学对我们研究历史有特殊的作用,很多小说为我们提供了当时的背景,如文化、习俗,都是当时历史发生的真实的事情,而且描述是非常准确的;袍哥口述个人经历,算是他们为自己的历史做记录。他作为一个回忆者,他有顾虑,不会全盘托出,会受到后来政治话语的影响。官方对袍哥已经定性为黑社会,他在回忆的时候也跳不出这种定性。此外,回忆准确性也是问题,几十年后的回忆与当时肯定会有相当大的差距;文史资料带有官方性质,政治化的倾向明显。但是他们在地方广泛收集资料,留下了十分珍贵的记载。对于文史资料,我们不应一味的相信,但也不应一味地排斥。

王笛教授

这些不同的文本当中也透露了几个相同的信息:一、许多地方精英都加入了袍哥。过去我们认为,袍哥是一个边缘化的群体,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袍哥在相当程度上,至少在三、四十年代已经成为了主流;二、袍哥的不断扩展,与现代化国家的形成密切相关。费正清等认为中国的传统社会是士绅社会,国家是相对“小”的,地方秩序主要依靠地方士绅来维持,包括慈善、税收等。从晚清新政开始,中国面临着政治转型,国家机构的建构逐步把传统的地方组织摧毁,试图取代地方士绅所扮演的角色。可是地方组织摧毁后国家又没有能力将触角深入到社会最底层,于是就有了袍哥来填补这个空白;三、袍哥深入地方政权,许多政府机构中都有袍哥的参与,所以在地方政权,尤其是乡村权力中,袍哥的作用巨大。当然,袍哥是一把双刃剑,可能为维持地方秩序做出了贡献,也可能要为地方暴力活动负责任。

档案、小说、社会学的调查大多都是1949年以前形成的,是袍哥同时代的记录,对袍哥的评价基本上是中性的。回忆录和文史资料则出现在1949年以后,它受到后来的历史发展与政治的影响,是在已经将其定性为黑社会这样的话语下产生的。它们产生的政治背景、动机和方法都是不一样的,所有1949年便成为了袍哥叙述材料的分野。必须认识到这些文本产生背后的各种因素,才能合理的利用这些材料。

    责任编辑:熊丰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