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警方百万重金悬赏通缉这41人 | 鹰潭28名黑恶人员被判刑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云剑”行动,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九江市公安机关决定拿出百万现金,公开悬赏通缉41名重大案件在逃人员。
九江市公安局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和转发通缉信息,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对“云剑”行动期间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给予安全保护,并兑现奖金。
特别是为鼓励通过网络转发通缉信息,凡是举报在逃人员有效信息并成功抓捕到案的,该举报人上溯的转发信息人员均可以分享悬赏奖金。即如甲转发悬赏信息,乙通过甲转发的信息得知悬赏通告,乙向公安机关举报嫌疑人并被公安机关功抓获后,则甲和乙可以按一定比例分享悬赏奖金。对窝藏、包庇在逃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九江市公安局民警联系电话。
同时,公安机关再次敦促在逃人员抓住机会,主动投案自首。对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严格落实两高一部《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执迷不悟、顽抗到底的,将坚决依法严惩。
举报电话:110
联系人:
曹警官13807929512
胡警官15270212430
九江市公安局
方志平
基本情况:方志平,男,汉族,1978年10月31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彭泽县 龙城镇柳州路506号
身份证号:360430197810310013
逃跑时间:2000年
公安部B级通缉令在逃嫌疑人
悬赏金额:10万元人民币
曹星求

户籍地址:江西省湖口县 三里乡台山村
身份证号:360429197612051553
逃跑时间:2001年
悬赏金额:10万元人民币
曾庆丛

户籍地址:江西省永修县 白槎镇柳杨村修泉组12号
身份证号:360425196607014010
逃跑时间:1990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陈超
基本情况:陈超,男,汉族,1980年10月2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德安县 宝塔乡梅桥村熊家36号
身份证号:360426198010020819
逃跑时间:2001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陈新明
基本情况:陈新明,男,汉族,1969年8月18日生
户籍地址:浙江省温岭市 石粘乡镇后陈村
身份证号:332623690818145
逃跑时间:1991年
体表标记:左手背上一个鹰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黄治贵

户籍地址:江西省瑞昌市 夏畈镇夏畈村黄家十二组89号
身份证号:360481197806014414
逃跑时间:2016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雷鸣
基本情况:雷鸣,男,汉族,1962年10月2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 老马渡11号2单元101室
身份证号:360403196210020916
逃跑时间:1993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刘伦水
基本情况:刘伦水,男,汉族,1978年10月04日生
户籍地址:修水县杭口镇中高段村
身份证号:360424197810042891
逃跑时间:2001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刘明文

户籍地址:江西省彭泽县朝阳机械厂
身份证号:360430194710160018
逃跑时间:1989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刘声禄
基本情况:刘声禄,男,汉族,1949年7月20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都昌县土塘镇土桥刘家嘴
身份证号:360428194907202734
逃跑时间:1984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刘献忠
基本情况:刘献忠,男,汉族,1967年7月14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瑞昌市桂林办事处大塘村一组
身份证号:360422670714041
逃跑时间:1999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刘彦风
基本情况:刘彦风,男,汉族,1972年12月28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德安县蒲亭镇东风路10-1号
身份证号:360426197212280032
逃跑时间:1993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卢作雾
基本情况:卢作雾,男,汉族,1970年09月10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修水县港口乡坳上村
身份证号:36042419700910433X
逃跑时间:1999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漆远志

户籍地址:湖南省岳阳县甘田乡戴家村东头组
身份证号:430621620818361
逃跑时间:1998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沈友彬
基本情况:沈友彬,男,汉族,1966年10月1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都昌县万户乡杨桥村沈家
身份证号:360203661001355
逃跑时间:1990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王大平
基本情况:王大平,男,汉族,1973年9月22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修水县 上奉镇港湾村
身份证号:36042419730922531X
逃跑时间:1995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王德健
基本情况:王德健,男,汉族,1971年10月14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九江市浔阳区北司路40号1单元102室
身份证号:360403197110140050
逃跑时间:1997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王功文
基本情况:王功文,男,汉族,1974年09月13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武宁县 船滩镇殿背村陈家铺七号
身份证号:360423197409132915
逃跑时间:1999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吴新春
基本情况:吴新春,男,汉族,1973年02月09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修水县 公安局溪口派出所
身份证号:360424197302094599
逃跑时间:2004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伍剑虹
基本情况:伍剑虹,男,汉族,1983年01月28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 浔阳东路2号
身份证号:360403198301280018
逃跑时间:2000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伍萍
基本情况:伍萍,男,汉族,1930年02月21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 浔阳东路2号
身份证号:360403193002210017
逃跑时间:2000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熊开元
基本情况:熊开元,男,汉族,1974年09月30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 星子县温泉乡钱湖村熊家榨
身份证号:360427197409300814
逃跑时间:1995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徐承铭
基本情况:徐承铭,男,汉族,1975年07月31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 星子县蓼南乡桥南村枫树陶家
身份证号:360427197507312018
逃跑时间:2003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付长兵

户籍地址:江西省修水县 上杭乡棋盘村八组
身份证号:360424197605262991
逃跑时间:2015年
悬赏金额:5千元人民币
熊兴滚

户籍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 金湖镇五合村滩下24号
身份证号:360426197803101753
逃跑时间:2019年
悬赏金额:5千元人民币
徐恩勇
基本情况:徐恩勇,男,汉族,1975年05月19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德安县蒲亭镇五里墩路1-59号
身份证号:360426197505190014
逃跑时间:1994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徐远泉
基本情况:徐远泉,男,汉族,1972年02月22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都昌县 芗溪乡曹坑村
身份证号:36042819720222411X
逃跑时间:1993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尹传满
基本情况:尹传满,男,汉族,1976年10月12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彭泽县棉船镇日新村
身份证号:360430197610120338
逃跑时间:1995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郑魁山
基本情况:郑魁山,男,汉族,1945年05月10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修水县 东港乡派出所
身份证号:36042419450510014X
逃跑时间:1987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周汪洋
基本情况:周汪洋,男,汉族,1967年09月17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武宁县 泉口镇纽丝村周家源5号
身份证号:36042319670917061X
逃跑时间:1992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戢楚平

户籍地址:江西湖口县流泗镇
身份证号:360429570430031
逃跑时间:2002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于小旺
基本情况:于小旺,男,汉族,1978年11月18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都昌县 狮山乡八都村委会四舍村
身份证号:360428197811183712
逃跑时间:2007年
悬赏金额:5万元人民币
李国忠
基本情况:李国忠,男,汉族,1968年04月12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 沙河街镇公园居委会
身份证号:36042119680412001X
逃跑时间:2004年
悬赏金额:1万元人民币
刘红

户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乡石门村七组32号
身份证号:360427198606170523
逃跑时间:2018年
悬赏金额:1万元人民币
李华南

户籍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颖河路孙营小区4号院
身份证号:412702198109166131
逃跑时间:2015年
悬赏金额:5千元人民币
吕晓梅

户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福德路900号十八座603房
身份证号:422322197707071547
逃跑时间:2018年
悬赏金额:5千元人民币
帅晓梅
基本情况:帅晓梅,女,汉族,1976年10月7日生
户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环城西路环城西二大街一幢二梯202房
身份证号:420821197610070045
逃跑时间:2018年
悬赏金额:5千元人民币
肖溪

户籍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 珍珠湖小区2栋11号
身份证号:360401198511022014
逃跑时间:2018年
悬赏金额:5千元人民
谢新平
基本情况:谢新平,男,汉族,1979年12月07日生
户籍地址:江西省都昌县 蔡岭镇东平村仓舍2号
身份证号:360428197912074910
逃跑时间:2018年
悬赏金额:5千元人民币
袁斌

户籍地址:湖南省新化县游家镇芦光村袁家组15号
身份证号:43252419890908547X
逃跑时间:2019年
悬赏金额:5千元人民币
袁朋
基本情况:袁朋,男,汉族,1994年01月20日生
户籍地址:湖南省新化县游家镇芦光村袁家组15号
身份证号:432524199401205455
逃跑时间:2019年
悬赏金额:5千元人民币
另据江报君了解,
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
鹰潭市两级法院对
被告人汤某平等5件28人
黑恶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01
熊某先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熊某先纠集被告人乐某年、周某洋、林某、李某华、黄某才、熊某华、方某水、娄某平、李某某、蔡某进(另案处理)、卢某开(另案处理)等人在余江区锦江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逞强争霸、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步形成以熊某先为首要分子,乐某年、周某洋、林某、李某华为重要成员,黄某才、熊某华、方某水、蔡某进、卢某开、娄某平、李某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集团。该恶势力集团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致当地群众深感恐惧和不安,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审判结果:鹰潭中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该集团首要分子熊某先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乐某年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其余八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02
汤某平涉黑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汤某平系江某标(已判刑)为首要分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期间,伙同组织成员实施故意伤害一起,致一人轻伤一级,二人轻微伤;寻衅滋事一起,致一人轻微伤。另外,在逃期间,伙同他人寻衅滋事一起,致一人多处轻伤二级;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一起,致一人轻伤二级;伙同他人非法拘禁一起,致一人轻微伤。
审判结果:贵溪法院对汤某平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汤某平有期徒刑八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03
吴某平涉黑案
经审理查明:2012年1月至10月,杨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刑)组织被告人吴某平及施某尧、张某、杨某平、柴某、张某等组织成员在雷溪镇多处开设赌场(被告人吴某平在赌场的时间为2012年1月至4月),以押"九点半"的方式赌博,期间杨某负责召集参赌人员,并指使施某尧在赌场内负责"抽水钱"、管理日常账目,杨某平负责"排庄",被告人吴某平及张某等人负责安排接送参赌人员、放风等。为此,杨某支付其组织成员200元一天的工资。杨某等人开设赌场期间参赌人员多达20余人。被告人吴某平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7月26日被贵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缓刑二年。
审判结果:贵溪法院对吴某平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平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撤销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缓刑二年的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04
刘某国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经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被告人刘某国、刘某彩、刘某庭、刘某华经常纠集被告人刘某同、刘冬某、刘某寅、刘某高、刘某、刘某金、刘某英、刘某忠、刘某军等村小组干部与以刘某发、刘志某等为主要成员的刘家站“老年协会”互相勾结,互相借势,以刘家站垦殖场及附近国有土地是“刘家人祖业”为由,敲诈建房群众及相关企业单位的钱财,逐步形成了以刘某国为首要分子,刘某彩、刘某庭、刘某华为重要成员,刘某同、刘冬某、刘某寅、刘某高、刘某、刘某金、刘某英、刘某忠、刘某军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利用宗族势力,以聚众造势、滋扰、纠缠、威胁等手段在刘家站垦殖场及周边区域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敲诈勒索十五次,涉案金额达168395元。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使当地群众深感恐惧和不安,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审判结果:余江法院对刘某国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首要分子刘某国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05
房某道、杨某龙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份左右,刘某新(已判决)以推销天津天狮公司“香妃丽人”化妆品为名,在鹰潭市组织、领导开展传销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该传销组织层级分为老总、经理、大主任、主任、业务员、新人。刘某新为经理级别,其先后发展了大主任房某道、主任杨某龙、陈某东(已判决)、王某彪(已判决)等人。2017年下半年以来,刘某新纠集房某道、杨某龙等人在本市月湖区进行非法暴力传销过程中,以谎称网络交友、帮助找工作等欺骗方式将被害人骗入传销窝点,实施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暴力劫取财物等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刘某新为首要分子,房某道、杨某龙、陈某东、王某彪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集团,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审判结果:月湖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房某道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杨某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来源:平安九江、鹰潭发布
编辑:刘娜娜
编审:涂序理、邹艳红
监制:雷鹰、邱虎
原标题:《九江警方百万重金悬赏通缉这41人 | 鹰潭28名黑恶人员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