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本报评论员/法制日报
2019-10-13 06:54

10月11日至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在陕西西安召开。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具有政治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重大工程。

近两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完全正确,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举措之一。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随着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一些黑恶势力的潜藏越来越深,与“保护伞”的勾联越来越隐蔽,深挖彻查的难度增加。同时,随着专项斗争时间过半,进入起诉、审判环节的案件数量增多,涉黑涉恶案件专业性强、办案周期长,对于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能力要求更高。而随着三年目标的日益临近,专项斗争任务更重,不仅要为下一段深挖整治拓宽领域,还要为明年长效常治打牢基础。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爬坡攻坚的新阶段,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克服松懈情绪,进一步坚定意志,保持定力,拿出坚韧不拔的意志、决战到底的勇气,紧紧围绕今年深挖整治目标,不断加大深挖整治力度,坚定不移地把扫黑除恶不断推向深入。

把扫黑除恶不断推向深入,要实现专项斗争新突破。面对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的新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破案攻坚上实现新突破,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要在“打伞破网”上实现新突破,对“保护伞”“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在“打财断血”上实现新突破,努力破解“黑财”认定、查控、收缴难题。要在行业治理上实现新突破,推动重点行业监管责任落实。

把扫黑除恶不断推向深入,要完善保障机制。随着扫黑除恶不断深入,一些瓶颈制约逐渐显现,要破解瓶颈、补齐短板就要从完善机制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指导机制,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及时出台深挖整治的指导性文件。要进一步完善线索摸排核查机制,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确保涉黑涉恶线索核准核实。要进一步完善依法办案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努力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

把扫黑除恶不断推向深入,要深化督导考评。中央督导为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阶段要继续用好督导、考评等“利器”,持续传导压力、激发动力。要着力抓好督导“回头看”,紧盯督导组交办的重点问题解决、重点领域整治和重点案件办理。要着力创新督导方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取得突破。要着力完善考评机制奖惩制度,推动形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局面。

把扫黑除恶不断推向深入,要促进长效常治。根据中央要求,专项斗争不仅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

更要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年是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提前统筹谋划,推动专项斗争向既定目标迈进。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要强化政法队伍自身建设,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司法腐败。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提高攻坚能力为切入点,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确保专项斗争打深打透、除恶务尽。

(原题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责任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