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显鼎:不管花多大代价,一定要把外逃贪官缉拿到案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孙茜楠 李嫒嫒
2019-09-20 09:20
来源:澎湃新闻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裴显鼎

“形形色色的腐败犯罪中,哪一类最为恶劣?”“卷款而逃最可恶!”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裴显鼎在《法治中国说》第三季“大法官说”中坦言,绝不容忍外逃贪官美梦得逞,不管花多大代价,一定要把他们缉拿到案。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打虎”、“拍蝇”、“猎狐”、“扫黑除恶”、“打保护伞”。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近些年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成为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裴显鼎看来,形形色色的腐败犯罪中,“卷款而逃”这一行为最为恶劣、危害最大,“历朝历代,利用手中职权,不择手段、巧取豪夺攫取财富的贪官大有人在,但只要他们非法攫取的财富没有转移到境外,一旦案发就会受到法律制裁,并将财富收归国库。”

“携款而逃的这些罪犯不仅想通过外逃来永远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想通过把资产转移到境外,终生过着不劳而获、骄奢淫逸、逍遥法外的好日子。”裴显鼎直言,如果让这些人的美梦得逞,就是国家的耻辱,也是执法、司法机关的无能。

数据显示,从2014年到今年6月,中国已经从120多个国家、地区追回了5974个外逃的犯罪分子,其中包括“红通人员”59人,追回的赃款赃物和罚没款物达140多亿元。

而在追逃追赃上,司法机关始终秉持“一追到底零容忍”的态度。“就是要告诉那些外逃的犯罪分子,在这一问题上不获全胜,绝不收兵。”裴显鼎举例说,像赖昌星走私案、杨秀珠贪污受贿案、黄海勇走私案,“这些人都是长期跑到境外东躲西藏,逃窜了很多国家,穷尽了各种手段,都想逃避法律的制裁,绝不容忍他们得逞,不管花多大代价,一定要把他们缉拿到案。”

如何更好地开展追逃追赃?“依法追逃是关键。”裴显鼎认为,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纳入到追逃追赃的工作中。

怎样才算依法追逃?裴显鼎强调,首先,追逃的各个机关一定要依法行使各自的职责,不能包(办)代替。其次,参与追逃追赃工作的所有干警,都必须做法律的明白人。既要学好国内法,也要学好相关的国际法,还有一些国际惯例。

裴显鼎亦坦言,审理追逃追赃案件过程中,同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查清楚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有哪些依法应当从严从重的犯罪情节,有哪些应该从轻从宽的犯罪情节,区别对待。”裴显鼎提醒,一定要宽严相济,严要严到让所有的死不悔改的罪犯付出惨痛的代价;宽要宽到让能够投案自首的人,庆幸又找到一条出路。

澎湃新闻观察到,在国际追逃追赃的制度上,新刑诉法还先后增设了两大利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缺席审判制度。

裴显鼎认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重点解决追赃,就是对逃匿或者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到庭接受审判,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经过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予以没收;缺席审判制度则更进一步,追逃和追赃并重,“尽管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没有缉拿归案,或者本人不愿意来接受审判,但只要办案机关掌握了足够的证据,经过法庭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可以对没有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做出有罪判决。”

裴显鼎同时表示,这一制度规定不久,还有一些具体的细则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地生效。

    责任编辑: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