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传承创新 | “枫桥经验”的杭锦模式正在践行!

2019-09-18 16:50
内蒙古

△独贵塔拉镇△

独贵塔拉派出所成立于1979年,现有干警35人(民警5人、文职13人、专职消防队员15人),辖区位于杭锦旗东北部,北靠黄河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隔河相望,东与达拉特旗中和西镇接镶,“两山理念”的重要实践基地--库布其生态项目区辖区,世界沙漠论坛永久会址矗立于辖区七星湖旅游景区、独贵塔拉沙漠越野小镇在沙漠越野圈内久负盛名,独贵塔拉工业园区是杭锦旗最大的工业化基地。 沿黄河农区和靠沙漠牧区形成人口稠密的鲜明对比。 辖区总面积2068.71平方公里,镇区面积4平方公里,下辖15个嘎查村、1个社区,户籍人口26059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456人,流动人口6724人,年接待游客20余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地区。

△独贵塔拉派出所△

面对这样一个社情较为特殊又复杂的基层辖区,杭锦旗公安局独贵塔拉派出所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现有“警司联调”制度,按照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探索,传承创新,发扬新时代“枫桥派出所”方法模式,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态质明显向好。

No.1

打造样板建立机制 筑牢践行“枫桥经验”根基

△“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 △

独贵塔拉派出所立足辖区地域狭长的特点(东西长100公里),精心遴选向阳社区(为中)、永兴村(原杭锦淖尔派出所管辖,现并入独贵塔拉,为东)、刀图嘎查(七星湖旅游区,原什拉召派出所管辖,现并入独贵塔拉,为西)建立三个集中点,从而实现以点带面,积极协调镇党委、政府,升级改造现有空置房屋,设计打造“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 同时,将“警司联调”机制全面引入“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按照“统一领导,警务联勤,协同负责,优势互补”的思路,制定工作制度和“接警——受理——调查——处置——回访”的工作流程,并进一步完善“社区民警+法检司+聘用制村民调解员”的调解专班。

在聘用制村民调解员的选择上,由村民共同推选村内德高望重的长者、红白喜事的代东、退休老教师、老干部担任,且每协同调解一起矛盾纠纷,依法依规按流程成卷后,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各调解员适当发放一定数额的调解补贴,从而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解决调解员的后顾之忧。

此外,紧盯“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强化具体工作措施。 “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作为“警司联调”机制的感官系统,对群众来报的案事件及信访事项进行初步的判定和认识,属于刑事、治安案件的,立即移交派出所受案调查审核处理; 属于简易治安纠纷的,由“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立即受理调解。 但涉及到草牧场界限不清、环境污染、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社会突出矛盾,即迅速启动“警司联调”大调解机制。

No.2

六字方针推进“枫桥经验”见实效

“ 早”即超前预警,发现纠纷早。 一是建立覆盖辖区内各村社的信息员队伍,信息员队伍以村组干部为主,村内性格活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者及村内长者为辅,必要时协助“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开展工作; 二是针对重点村组、特殊路段、建筑工地按照不同的时间进行治安巡逻、走访调查,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三是大力推行“加个探头看街面”,针对农村牧区经济能力有限的现状,由派出所出面,挨家挨户协调辖区内有条件安装监控探头的商业网点,鼓励其安装监控探头,形成了独贵塔拉商业街上监控“一点出,另一点续”、“连点成线”的无盲区、无死角监控范围,2019年截至目前未发生可防性案件。 四是组建“独贵塔拉警事观察站”微信群,公布报警电话,发放警民联系卡,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咨询。 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社区民警变得“耳聪目明”,提高了超前预警能力。

“快”即反应迅速,赶赴现场“快”。 独贵塔拉辖区面积广袤,村落间距离较远,“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的建立,让民警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矛盾纠纷现场,减少由派出所派警出警产生的时间成本,不仅提高了出警效率,有效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展,还能及时了解到事件发生的第一手资料,为后续的调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熟”即业务全面,调解技能“熟”。 为使“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利用效率最大化,独贵塔拉派出所立足自身建设,通过所领导领学、集体研学、不定时竞赛和邀请专业讲师和业务骨干讲座等形式,提高民警法律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 并以“术业有专攻”为出发点,案件、社区、户籍民警轮班轮组进驻“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依托自身娴熟的业务技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服务群众。

“强”即执法规范,取证意识“强”。 对于一般的、可以当场进行调解的纠纷,“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依法进行调解,以批评教育和做思想工作为主,同时注重收集相关的信息材料,做好询问笔录以巩固证据,一旦双方调解不成功,便立即依法调查处理。

“细”即认真负责,调解工作“细”。 注重调查的细致入微、处理得当,在纠纷调解中,民警始终树立“问题+1”意识,在调查调解过程中,始终保持自我反省: 我是否询问到矛盾的各方面? 我是否调查清楚全部需要调查的事实? 我是否有所遗漏? 通过民警不断的自我反省,使调解工作更加细致全面,确保调解结果的公平公正。

“诚”即以心换心,工作态度“诚”。 在各类事件发生后,群众往往因情绪激动而存在抵触心理,这时民警依靠平和的语言、强有力的说词,和平易近人的行为动作,来获得群众的信任,如民警与群众并排而坐,或向其递上一根烟一瓶水都是缓和当事群众激动情绪的方法。 取得信任后,转而了解矛盾的来源和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才能迅速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

No.3

六项流程推进“枫桥经验”纵深发展

在发扬“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基础上,独贵塔拉派出所探索创新,总结出“一稳二控三探讨,四报五谋六化解”的符合辖区实际的矛盾纠纷化解经验。

一是迅速介入、“稳”住事态。 当排查到矛盾纠纷或接到报警后,迅速介入稳住事态,以防矛盾加深、事态扩大。 二是积极参与,“控”制发展。 主动深入,了解矛盾产生原因及可能引发的后果,以防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分析起因,“分析”诉求。 矛盾纠纷发生后,主动了解双方真实意愿,同时引导双方在法律范畴内提出诉求和解决纠纷的初步意见。 四是整理问题,“报”告上级。 对矛盾纠纷的起因和纠纷双方的诉求及意愿进行整理后,上报领导及警司联调机制,启动警司联调。 五是依据法律,共同“谋划”。 当警司联调机制所有成员单位对矛盾纠纷的整体情况了解后,依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在考虑到法律效果的基础上同时注重社会效果,共同谋划解决预案,形成统一意见,为最后的调解铺路搭桥、架线送电。 六是召集双方,及时“化解”。 注重把握当事双方心理,当双方和“枫桥式”警司联调中心的工作人员共同坐在调解桌前,当事双方就会感到他们的诉求被人重视、同时也会感到不失公正。 有了这样的心理基础,纠纷双方就会逐渐稳定情绪,回到解决问题的道路上来,达成一致、化解矛盾、排除纠纷。

“枫桥经验“在独贵塔拉镇的成功运用,彰显出其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的强大优势和活力,尤其在处置涉及民事权益的治安案件、民事纠纷、信访事项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0年至今,独贵塔拉派出所共化解矛盾纠纷且已成卷达1800多起,化解非正常死亡案件82起,未因矛盾激化而引发民转刑案件。

来源:平安杭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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