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将检察权当谋利工具的原反贪局长被“双开”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19-09-18 20:54
来源:澎湃新闻

从“腐败分子的克星”到严重违纪违法的反腐对象,陆立泉被“双开”的消息9月17日获公布。

据广西钦州市纪委监委官网9月17日消息:日前,经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对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陆立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立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送给的高档白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隐匿私藏案件线索,徇私枉法,以及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钱物,数额特别巨大。

纪检部门点评:陆立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权力观异化,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将检察权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干部形象,且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陆立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简历显示,陆立泉,男,1963年9月生,汉族,广西浦北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2004年7月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05年6月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员。2007、2008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2009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等次。此后,陆立泉还先后担任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侦防办副主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2018年10月30日,广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援引自钦州市纪委监委的消息: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陆立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钦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国新闻社广西分社旗下“广西头条NEWS”微信公众号介绍,从事反贪工作的陆立泉在事业上多有建树,在钦州市侦办多起反腐败大案要案。因反腐成绩突出,2010年,陆立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因工作成绩突出,陆立泉还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两次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曾是钦州市政法机关学习的榜样。陆立泉的事迹多次被媒体报道,在媒体的报道中,他“23年尽职尽责”,是“腐败分子的克星”。

《公诉人》杂志2016年10月曾刊发陆立泉的文章《以洪荒之力涂写的“夕阳悲歌”》。陆立泉在文中借钦州市水利局原局长、交通局原局长、钦南区政府原副区长黄乃宽巨额受贿犯罪案启示写道,“人生之路,漫长悠远,若想顺利前行,就要注意把握方向,千万不要被沿途花花绿绿的诱惑引入歧途,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做什么,不违规,不妄为,坚守为人为官做事的操守节气,如此,我们脚下的步履才能稳健,不会趔趄,并平安抵达彼岸。”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