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委第三巡察组 参加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会议
2019年9月5日下午14时,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第18次党组会议。会议由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姚波同志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有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毕荣伟、张才、乔炳胜、王俊东。列席此次会议的人员有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舒罡、监察室主任房友、审管办负责人姚田文、政工科负责人高威、办公室田玉昌。
牡丹江市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屈延海同志、负责党建工作人员田丰同志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首先由我院常务副院长毕荣伟同志传达了关于落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精神。
由我院副院长张才同志在会上分别汇报了2019年1月至8月案件审判质效情况及长期未结案件情况。
由我院副院长乔炳胜同志汇报了关于国庆70周年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工作。


大家汇报、讨论并发表意见,随后我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姚波同志做了总结发言。

姚波同志强调: 一、关于1-8月份审判质效。 一是强化均衡意识,力保全年均衡收结案,要提高均衡意识,杜绝每月月初“歇歇脚、松弛”的思想坚持抓平时,员额法官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月、季办案任务,努力提高结案效率,力争我院年末结案率在全市法院排名靠前。 二是强化审判公开,庭审直播这项指标。各别庭室和员额法官还没有完成半年达标任务,主管院长必须马上抓好落实这件事情,务必达到庭审直播任务完成率超过100%。三是加强提升各项绩效指标责任意识,各员额法官要针对通报中的弱项指标、工作短板指标制定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案件质量责任意识,减少发改案件数,力争月底前消除无效裁判文书,提升庭审直播等指标。 二、长期未结案件情况。 明确责任清单,明确结案时间,做好指导督办和审理工作,各分管院长务必迅速抓好落实,破解案件审理障碍,切实做好积案清理工作。 三、关于信访工作。 目前我院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还很多,从信访情况看,今年上半年我院共排查出涉诉隐患案件较多,总是高访徘徊,重度访,越级访,占比很大。市委书记王兴柱同志已在牡丹江市委常委会上表了态,立了军令状,我们法院必须按要求、无条件做好信访这项工作。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庆祝活动的重要意义 ,必须认清安保维稳工作一旦出现纰漏,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必须以最高的政治思想,最严格的工作要求,最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安保维稳各项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构建上下贯通,内外协调的联动机制,筑牢属地稳控工作。摸清底数,逐案建档立卷,做好“五个清楚”,即信访人基本信息清楚,诉求清楚,信访情况清楚,处理情况清楚,稳控责任单位清楚。 四、落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发挥庭审普法职能,“谁执法、谁普法”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牵头普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这是人民法院和法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庭审以案释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已上升为一项法律制度,成为法官为一项法定义务,我们法院必须高度重视。认真选好、选准案件,旁听庭审是普法学法用法最直观的形式,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次听审就是一堂法制课,有助于法治教育和宣传,传达其中的法律理由和法律推理,法律方法,从而帮助旁听人员理解法律,接受法治观念;不仅理解法律条文,而且理解法律精神,不仅理解实体准度的司法公正,而且理解程序准度的司法公正。突出典型性,以增强通过庭审以案释法的针对性,确保实效。增进旁听公众对裁判的认同,在庭审中必须准确运用法言法语,做好听审后的案件工作,及时召开旁听庭审后的座谈会,听取参加人员对庭审的意见建议,以便于本院进一步改进庭审工作和庭审效率。按照意见要求,要结合实际,创新旁听庭审活动形式,旁听庭审活动与法律进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工作,密切结合,增强法治教育效果。五、随着“两节”的临近,做好节假日安全问题及廉政教育工作。要求各位党组成员以战线为单位,开会传达节假日期间的纪律。在双节来临之际我院干警不得出现违反五个严禁事项。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说的不说,管好自己的手,不准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认真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屈副组长表示参加此次党组会是巡察组的规定动作,通过参会感到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召开的正规、规范、严谨、认真,特别是党组书记姚波同志组织严密、细致、水准很高,很成功,必然会带来好的效果。
但是在了解绥芬河法院召开党组会形式的同时,在这里提以下几点要求:
1.党组会议题分类要清楚。哪些内容上党组会,哪些内容上院务会,《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有明确规定,要加强学习,设计要科学合理。
2.讨论要严细节重质量。党组会议题要提前半天下发到参会党组成员手中,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对每个议题需要展开讨论,并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3.党组会研究事情有依据,对比较敏感的议题,要有相应依据做支撑,本地、上一级的文件都不一定行,务必要有省以上的文件做依据,便于指导工作和今后迎接上级检查。
最后姚波同志代表我院表态将根据屈副组长提出的要求,纠正不足,使我院党组会议在召开形式上、内容上更加科学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为我院各项工作开展登台阶上水平,发挥更好更强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