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俊川︱新见王国维书札中的两项文献史资料

艾俊川
2019-09-07 10:41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日前刊发高田时雄先生《新发现的王国维致罗振玉信札》一文,披露了日本大阪外国语大学石滨文库所藏王国维致罗振玉的三通手札,随后又刊发蔡渊迪先生《石滨文库藏王国维致罗振玉手札三通考证》一文,对信札内容进行考释,并编年系日。这一发现为罗王之学研究增添了新资料。

罗振玉和王国维友情深挚,书信往来不绝,但现存罗致王札近七百通,王致罗札仅三百通,可见大量王国维书札已经散佚。新发现的三通信札,谈学论政,涉及广泛,更重要的是补上了已知书信中相关环节的缺失,令人对一些事物的认知更加全面。今试举札中所涉文献收藏出版二事,以见其义。

一、罗王与朱熹《论语集注》残稿的交集

新见王国维书札,有两通提到朱熹《论语集注》手稿,二者相关,却非一事。它们牵涉文献史和书法史上一件著名作品的流传聚散,值得详细说明。

十一月十五日第(三)札云:

寐叟处前日以送密教史往,欢语如昔,一览此书目录,甚为得意,云足消遣一月。是日观其所藏朱子书《论语集注》手迹,自‘司马牛问君子章’至‘先进篇’末止,共百八十行。其前四十馀行在张菊笙处,今已由商务馆合印。此老所藏,以此为最矣。是日以印本见赠,盖意在一泯前日痕迹也。

这里说的是王国维在沈曾植家欣赏朱熹《论语集注》稿本手迹并获赠影印本一事。

沈曾植收藏的《论语集注》稿本,在明代先归王鏊所有,当时有《先进》和《颜渊》两篇,分装上下册,后来《先进》篇不知所踪,《颜渊》篇在清代又分成两部分,分别流传,沈氏所藏是后一部分。1918年,张元济经手将前后两部分合并照相,题为《朱子论语注稿墨迹》,由商务印书馆用珂罗版印行。(参见赵文友《日本京都国立博物馆藏朱熹〈论语集注〉残稿考释》,《文津学志》第八辑,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

得到《朱子论语注稿墨迹》影印本后,王国维即在书的末页题记:“朱子《论语集注》〈颜渊〉篇手稿,前卌八行藏武原张氏,后百八十二行藏嘉兴沈氏。戊午仲冬,东轩尚书出示真迹并赠此影印本。忆甲寅岁曾在日本长尾氏观《子罕》篇残稿数十行,惜不能与此合并也。国维记。”与札中所言略同。

王国维旧藏《朱子论语注稿墨迹》,现归国家图书馆。高令印《朱熹事迹考》(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曾著录王国维题记,但将“武原张氏”误为“武进原张氏”,后来的研究多沿此误。《日本京都国立博物馆藏朱熹〈论语集注〉残稿考释》复转引为“武进张氏”,去真相愈远。今承高山杉兄据手迹校正。

“武原张氏”指第(三)札中的张菊笙,即张元济,他是海盐武原镇人。检《张元济日记》(商务印书馆,2018),1918年1月3日,记“向沈子培处借到朱子论语集注手稿,本日由叔通送编译所”;16日,记“向沈子培借印朱子论语集注手稿一册,本日当面交还”,未见他收藏前“四十八行”的记录。

“前四十八行藏武原张氏”,当是王国维从沈曾植处听来的说法。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沈曾植《与谢凤孙》札云:“朱子《四书注》手稿,近商务印书馆借去印出,寄上一册,以助道味。齐氏跋前是张菊生所得,以后鄙所藏,公曾见者,合之,《颜渊》一篇恰全,甚奇事也。”( 许全胜《沈曾植年谱长编》引,中华书局,2007)也说前册归张元济收藏,实则不然,因为它刚被原主人卖给罗振玉。

在知悉王国维关于《论语集注》稿本的见闻后,罗振玉于十一月二十七日复信说:“来书所云朱文公《论语注》即四十余行者,弟已托丁辅之得之,幸亦勿与他人道及。”(本文所引罗、王二人书信,除注明者外,皆见《罗振玉王国维往来书信》,以下简称《罗王书信》)这又引出新见第(一)札通报的另一件事:

丁辅之来,出示尊函,已将《论语注》交之,请其双挂号径寄,想昨当寄出矣。

二信之间尚缺一环,即罗振玉请丁辅之将他买到的《论语集注》四十二行手稿送交王国维鉴赏,然后再寄往日本。此或是罗信有所散失,或是罗振玉直接致函丁辅之,总之,第(一)札透露出朱熹墨迹曾在王国维书斋停留数日。王国维在《朱子论语注稿墨迹》上加题的一段话则与之呼应:

此前卌八行,本石门吴氏物,戊午季冬由吴氏归上虞罗氏。留斋头十日,并志眼福。

朱子墨迹是石门吴氏即吴云的后人卖给罗振玉的,王国维在此对“武原张氏收藏”说法做了更正。从收到罗振玉告知函,再到丁辅之取走书册,中间只有几天时间,“留斋头十日”云云,取其整数而已。

罗、王围绕《论语集注》四十二行手稿还有若干对话。十二月五日罗振玉说:“朱子手稿若尚未寄出,即存尊处,明春走领可也。”不知此时已经寄出。十日王国维问:“丁辅之所寄《论语注》,不知收到否?甚念。”十八日罗振玉答:“《论语注》未到也。”二十四日罗告知:“朱文书册已收到矣。”(《罗王书信》及萧文立《永丰乡人书札释文》将此札系于十二月三十日[1919年1月31日],不确)

长尾甲收藏的朱熹《论语集注》残稿影印本,图片来自布衣书局

当时存世的朱熹《论语集注》稿本,除《颜渊》篇二册外,尚有《子罕》篇十六行一册,甲寅年(1914)日人长尾甲(字雨山)在北京书肆购得,曾给居住在日本的罗振玉和王国维鉴赏。1918年秋,长尾甲影印此册,复请罗振玉题跋,罗遂于九月六日作跋语,略云:

此《论语集注》手稿,为新安程莼江先生旧藏,今归老友长尾雨山。程氏以盐筴起家,风雅好客,寓居淮安,与其宗人鱼门先生齐名,鉴藏尤精。此册于四十年前,父执鲍少安鹾使曾挟以示先大夫,玉时以童子侍侧,窃得窥见。鲍丈既作古人,此册遂不知消息,乃雨山游燕市得之,重得拜观。自愧平生学业不进、老至无成,而于大贤馀泽幸有宿缘。往在吴中曾见吴氏两罍轩所藏文公易注稿,又于沈子培尚书许观论语残注,今于此册四十年中两次敬观,不得不谓非厚幸。

罗跋谓曾见沈曾植藏《论语集注》稿及吴氏两罍轩藏《易注》稿,未及同为吴氏收藏的《论语集注》四十八行稿,当是不知吴氏藏有此稿,未料两个多月后,此稿竟归他所有。

第二年,尾山甲将影印本赠给王国维,后者遂在商务印本《朱子论语注稿墨迹》上再次题记:

己未三月,日本长尾雨山君复以所藏《子罕》篇残稿十六行景本见赠。《集注》手迹,殆尽于此矣。

读过这些书信和题跋,可见罗振玉、王国维与朱熹《论语集注》手稿信有因缘,他们属于当时有机会摩挲鉴赏全部三册墨迹的极少数人,罗氏还曾购藏其中一册。新发现的王国维书札,是将这些事串联起来的纽带。后来罗振玉、沈曾植藏本均流落日本,现与长尾甲藏本一起保存在京都国立博物馆,也算多少弥补了王国维“惜不能合并”的遗憾。

二、王国维在影印《昭代经师手简》中的贡献

在新见第(一)札中,王国维向罗振玉通报了另一个消息:

辅之言,高邮王氏诸家尺牍由李梅庵手向其押三百元,渠尚未定。维劝其允之,云兄如不要,留明年转押于公亦可。此押款条件,辅之亦未询及,大约名为押,实则售耳。

“高邮王氏诸家尺牍”,是1918年夏秋罗振玉在日本影印出版的《昭代经师手简》及《二编》的原简墨迹。这批乾嘉学者致王念孙、王引之父子的尺牍,经罗、王二人通力合作得以出版,此札则道出尺牍后来的去向。

罗振玉《昭代经师手简》序云:“古人尺牍吊丧问疾为多,其千里移书,从容问学,求之古昔,未尝遘也……此十二家尺牍,都廿有六通,皆高邮王石臞先生同志所贻书也,其人皆儒林之彦,其事皆商量学术,言皆驯雅,有裨来学……此诸简牍,石臞先生后人丹铭太守藏之有年,吾友王静安征君见之,移书见告,乃假而付诸影印,传之艺林。”现在通过罗王通信,可大致勾勒出《昭代经师手简》从发现到出版的全过程,也可见王国维发挥的作用,远非“移书见告”这样简单。

丁巳年十二月十五日(1917年12月27日),王国维在爱俪园看到王氏家藏尺牍,当即写信告知罗振玉:

前书作成,即赴哈园古物陈列会。有高邮王丹铭者,乃文简公之曾孙,已易道士服,携来乾嘉诸老致怀祖先生父子书札共五六十通……大抵论学之文,极有价值,维皆一一读之。姬君拟为之印行,维极力怂恿之,然欲陆续登入其所谓杂志中,则印如未印耳……王君丹铭作道士装,其所题字亦极大方,殆不愧名人之后,惟于学问则无所知耳。言文简公有遗文四卷已刻版,已不全云云。(《王国维全集》第十五卷,浙江教育出版社等,2009)

段玉裁致王念孙手札,见《昭代经师手简》

罗振玉随于二十二日回信:“王文简后人竟于哈园邂逅,此事奇快。千祈公与商,文简公文集虽不全,亦请代印百廿部,今日不可不为流传也。”他甚为关注王引之文集,计划代为印行,但对尺牍的价值也深有会心,立即致函张元济,建议商务印书馆出版。在转年正月十三日致王国维的信中,罗振玉说:“乾嘉诸老致王尚书函札,弟劝菊笙速印之,因渠印涉陈簠斋尺牍而遂及此。渠复书言已托公,不知可即假付影印否?”

随后王国维复信:

前十五日,哈园古物研究会中晤高邮王丹铭君……其诸家手札仍在哈园,须询其果印与否,再行索还。除夕张菊笙有书来问此事,云公有函致彼,劝其印行,欲一观此物,俟其鉴定,然后印行。维意哈园如不印则公可印之。其册共八十余开,每开八行书,多者四纸,大约印费不多,不必烦彼等鉴定矣。但既入哈园手,却甚为难耳。

此信未署日期,应写在戊午正月望后数日。罗、张、王三人书信往来事,未见于《张元济日记》。

得到王国维建议,罗振玉于二十七日回复:“诸家书札由弟印,亦深惬鄙怀。此本虽尚在哈园,弟意径向王太守商之,当可允行。弟谨作一函,求公持与商,何如?” 二月初九日,王国维回信:“乾嘉诸老尺牍,询之景叔,哈园大抵不印,日内可以决议(景预算此种印千部价四百元,如预算之帐却下,则此事即取销。)如此,王太守亦可有辞索回矣。”

十九日又发一函:“王氏所藏乾嘉诸贤手札,哈园已决定付印,现在在影照,或云下月可以印成,则未必耳……如哈园一时不能印成,则仍须向王君借原信抄之,王亦面允。”

在两个月里,王国维推动哈同花园、罗振玉建议商务印书馆从速出版这些尺牍,并得到王丹铭首肯,做好了由罗振玉影印的准备。最终哈同决定出版,让二人的讨论暂告一段落。

此后罗振玉回国赈灾,与王国维几次晤面,必对影印尺牍一事有所议定,因为二人再就此通信时,哈同已放弃影印,转由罗振玉进行,拍摄好的照片也寄到日本,出版进入具体操作阶段。

五月十一日,罗振玉致函王国维:“高邮王氏藏尺牍已一一读过,乃无萧山王中丞书,何也?祈向景叔兄一询。”萧山王中丞指王绍兰,嘉庆时官至福建巡抚。经王国维询问邹景叔,乃知王绍兰信札原系红纸,照相字迹不清,遂从王丹铭处借来寄到日本拍照。二人围绕此札往还邮寄又有若干通信,不赘。

影印工作进展很快,六月初五日,罗振玉致函王国维:“此项拟分二次印之,第一次印诸家致石臞先生札,(甲乙共八十纸矣),第二次乃印致文简札。现致石臞先生札已付印矣。” 七月初一日再函:“此稿以诸家致石臞先生者为一编,已印成大半,又致文简者为一编,尚未付印。大约下月末或八月上旬可印竣也。”从初、二编罗序分署戊午七月、九月看,二书当印成于这两个月。

书印成后,王丹铭通过王国维,请罗振玉加印一百册,十月廿四日,罗振玉回信说:“《昭代经师手简》二册,此次印百部,计印照等费计日币五百廿余元,合中币三百廿元左右。若王太守欲附印五十部(此刻已不及补印百部矣),即于前印百部中分半与之,价一百六十元(中币),祈转达为荷。”此信透露了《昭代经师手简》的印量、成本等出版细节。王丹铭后来是否买书不得而知,但他不久就将原札典押出售的消息,却从王国维第(一)札传递出来。

高邮王氏家藏尺牍,是乾嘉顶尖学者的论学之作,王国维一见即判定“极有价值”,建议并促成罗振玉影印出版,在得知原主人有意转让时,又考虑为罗振玉买下,这是他极高学术判断力的体现。不过,罗振玉并未买到这些尺牍,据罗继祖说,它们后归于省吾所有,新中国成立后捐归国家,不详现存何处。罗振玉的影印本则成为研究乾嘉学术的重要资料。

至于王丹铭,王国维信中说他是王引之的曾孙,但《王国维全集》注释却说他是“王引之孙”。按戊午二月二日王札:“今日高邮王君又过访,出其姑贞孝事略,索公及永题咏,始知文简之子名寿同者,官湖北汉黄德道,于咸丰间殉粤匪之难,赐谥忠介,贞孝即忠介之女。”可见丹铭确为引之曾孙,《全集》注释应予改正。

三、对罗王相关书信的再系日

蔡渊迪除了给新发现的三通书信编年系日外,还利用它们“比定其他罗王间的往来书信”并系定月日,不过所论偶有疏失,爰为补考。

蔡文考订第(二)札“今日接廿三、廿五二书”句中的“廿三日”罗信为《罗王书信》的526号;“廿五日”罗信为516号,并认为“《罗王书信》将第516号系之戊午六月,显然不对,当改系至戊午七月”。

对改系月份的理由,蔡文说:此王氏第(二)札中“丁辅之处前已告以公款已付纬君处,想已去取。《雪堂叙录》亦已于前日函致纬公,照公所属装钉矣”诸语,实乃答复第516号罗致王中“丁君印书款已汇纬君处百余番”“拙著上卷印成,祈先寄草订二部”诸语。第516号所署时间适为“廿五日”。

罗振玉给范纬君汇款,是为支付丁辅之代印《雪堂校刊群书叙录》的印刷费。《叙录》于旧历五月底开印,至六月下旬已近完成,双方均考虑付款之事。六月二十三日王国维第514号信说:“辅之处书,第二卷已排成五十页,据云月内可成,否则下月上旬必可告竣……渠欲付百元,嘱致函先生寄沪。昨已函致纬公,请其酌付。公如有函致纬,可请其付之,因公书到沪时,《叙录》必已印成。”与此同时,二十四日罗振玉写515号信说:“丁君处若须付款,祈示知。”二十五日,未等王国维收到信,他已将印费汇出,并在第516号信中告知:“丁君印书款已汇纬君处百馀番,到时乞先付与。”

汇款之后,恰逢日本米贵引发骚乱,中日之间班船减少,邮递失期,罗振玉多日未收到中国来信,于是屡向王国维询问,范纬君是否支付了印费。如七月初一518号信说“不知纬君款已付否,至念至念”;十六日521信说“印书款纬已汇否?念念”;十八日523号信说“托纬付款,不知已付否?念甚念甚”;二十三日526号信说“丁君书价,纬已付否?彼无书来 尊书未及”,均甚为焦虑。第(二)札“丁辅之处,前已告以公款已付纬君处,想已去取”云云,是对罗振玉一个月来多次关切的回应。

罗振玉七月二十一日信中说:“此书不要封面签条,即祈属丁君交钉作封面装线,即照范纬君所印之书可也,不必包角。《学术丛编》亦可,但线略细耳。书皮恐不坚,天地后脑不可过多切,要紧!”对书册装订提出详细要求。第(二)札“《雪堂叙录》亦已于前日函致纬公,照公所属装钉矣”一句,则是对此信的回应。

可见,真正与第(二)札衔接得“若合符契”的,是罗氏七月十八日、二十三日等札。第516号罗信原系于六月廿五日不误;末署“廿五晨”的第528号罗信,才是作于七月廿五日的那一封。

蔡渊迪重新系日的另一封信,是《罗王书信》第553号罗信,原系于戊午十一月十三日,蔡文改系于十日,并指出萧文立《永丰乡人书札释文》“改定为十一月初八日,不知何据”。

按蔡文考辨甚是,第553号信不会作于十一月十三日,也不可能作于初八日。

第553号信说:“小女亦胃与神经俱病,且加风痒,现浴(浴十日)后风痒、胃病已愈,而神经痛未痊,但有加意调养一法。”罗振玉带女儿至城崎洗浴治病,原计划住一个月,到十一月五日初见疗效,决定改为两星期,最终在那里只洗浴十天,便返回京都了。十一月五日罗信云“弟到城崎七日”,据此,如果这七日每天洗浴,洗浴的第十日当为初八日。此信作于罗振玉从城崎回到京都的第二天,若八日当天返程,信写于初九;次日返程,信则写于初十,总之不会写于初八。

    责任编辑:郑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