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两起河道违建案

2019-05-29 13:58
辽宁

5月27日,凤城法院执行局在凤城市水利局、公安局、司法局和当地政府的配合下,对凤城市神仙谷温泉水世界有限公司、丹东市神仙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东汤镇房木村爱河河道内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及钢结构设施予以强制拆除。

经查,被执行人凤城市神仙谷温泉水世界有限公司、丹东市神仙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投资兴建爱河水上旅游休闲项目中,未经批准分别在东汤镇房木村爱河河道内建设别墅9栋(框架),钢结构房屋一处及其他附属设施。根据以上违法事实,凤城市水利局于2018年6月22日、7月26日,分别作出凤城市神仙谷温泉水世界有限公司十五日内恢复河道原状,丹东市神仙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限七日内恢复河道原状、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4月15日,凤城市法院依法作出了准予对实施违建行为的两家企业强制执行的裁定。5月6日,凤城市水利局向凤城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凤城法院对如何推进案件执行给予高度重视,提出把治理违建既要作为一件重点案件加大力度予以执行,又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限期结案。承担执行任务的执行三庭认真研究制定执行预案,结合案件执行中存在的别墅群框架已经完工、钢结构房屋已经投入使用,而且违建设施地处爱河对岸,执行人员需要依靠渡船摆渡过河等实际问题,在市政府协调和有关部门配合下,逐项落实解决办法。5月27日早,市法院组织十五名执行干警与参与配合的公安干警及有关单位人员冒雨到达执行现场,迅速组织机械设备进场实施拆除作业。当天上午,集中力量将9栋违建别墅水泥框架结构全部扒倒、铲平。中午,参战干警顾不得休息,在大风中,一鼓作气将与别墅群相邻的一处建筑面积近1000余平方米的钢结构房屋和一处附属用房予以拆除。

这次集中执行行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房木村村民纷纷向执行干警表达了对违建行为的不满,对人民法院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大加赞赏。为了保证执行公开、公正,市法院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在执行现场见证执行,公证人员也在执行过程中予以现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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