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19-08-19 08:47
甘肃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

悬赏公告

(2019)甘1002执悬57号

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庆阳岐伯养生堂医疗保健服务有限公司与张强强、张建飞、张昭昭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强强、张建飞、张昭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庆阳岐伯养生堂医疗保健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强强,男,1990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城县赤城乡赤城街1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1199003122171。

被执行人张昭昭,男,1992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城县赤城乡黄塚村新庄组1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1199203132155。

被执行人张建飞,男,1987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廖坳村沟畎组3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1198712202014。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强强、张建飞、张昭昭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张强强、张建飞、张昭昭实施拘留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张强强、张建飞、张昭昭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226046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34-8518029 0934-8518038 18009340255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

悬赏公告

(2019)甘1002执悬58号

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李春明与段兴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段兴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李春明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段兴红,男,1987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泾川县红河乡朱段村下段社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722198701022414。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段兴红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段兴红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现金奖励,举报被执行人段兴红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32175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34-8518027 0934-8518038 1810934791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

悬赏公告

(2019)甘1002执悬59号

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赵维存与庆阳市广告业商会法定代表人郭鸿福、陈玉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玉山、郭鸿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赵维存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玉山,男,196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陈户村陈北队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01196610161616。

被执行人郭鸿福,男,1982年8月28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帅堡村东庄队5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0119820828203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玉山、郭鸿福下落并能使本院对陈玉山、郭鸿福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现金奖励,举报被执行人陈玉山、郭鸿福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154500元及利息。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34-8518027 0934-8518038 1810934791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

悬赏公告

(2019)甘1002执悬60号

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赵涛与丁军伟、陈艳妮、王富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丁军伟、陈艳妮、王富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赵涛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富社,男,1955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中心村王庄队3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01195502082019。

被执行人陈艳妮,女,1982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花园旺园D2幢162室 。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1198207252029。

被执行人丁军伟,男,1981年8月27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城县白马铺白马村老庄组9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21198108272016。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丁军伟、陈艳妮、王富社下落并能使本院对丁军伟、陈艳妮、王富社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现金奖励,举报被执行人丁军伟、陈艳妮、王富社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101710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34-8518027 0934-8518038 1810934791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