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公安】媒体聚焦:江苏破获特大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件

2019-08-19 18:10
江苏

2019年8月13日12版

江苏破获特大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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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全国“扫黄打非”办获悉:由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及最高检四部门督办的江苏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告破。经查明,此案涉及印刷、销售侵权盗版书籍100余万册,总码洋9300余万元,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被侵权盗版的出版社多达21家。

今年2月20日,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致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举报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和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公司通过网络交易、物流发货方式兜售盗版的《皮皮鲁总动员》系列图书,侵犯了其著作权。这一举报线索受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高度重视,并转给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随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与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在淮安市召开案件推进会,要求迅速侦办此案。淮安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淮阴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参加,快速、全面启动侦办工作。

经侦查,2月22日、27日,专案民警会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分别在江苏省淮安市和北京市通州区捣毁涉案公司的两处仓储窝点,当场查扣《肚子里有个火车站》《皮肤国的大麻烦》《幼儿园的一天》等75种侵权盗版书籍11万余册。

经查,2017年4月以来,王某为了牟取更多利润,以其实际经营,其母亲及其本人担任法人的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掩护,取得销售图书许可,从犯罪嫌疑人柴某某、郭某某处购买盗制的书籍印刷文稿,交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5人进行印刷,并贴上浙江省苍南县吴某某印制的“防伪标识”。盗版书籍印刷后,王某安排犯罪嫌疑人漆某某等5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再从仓储点通过物流发货。专案组侦查发现,上述非法出版活动,完全按照正版书籍印制的全部环节,犯罪链条非常完整。

今年2月下旬以来,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江苏省、市“扫黄打非”办的指挥下,在江苏省公安厅、市局治安部门的指导下,淮安市淮阴公安分局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循线追踪、深挖彻查,辗转7省市,行程5万余公里,成功破获了这起四部门督办的侵犯著作权案,全环节、整链条铲除了以王某为首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团伙,查处涉案单位5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目前,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即将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8月10日2版

淮安破获一起特大侵犯著作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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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记者从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获悉,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指挥协调下,淮安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特大侵犯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明印刷、销售的侵权盗版书籍100余万册,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

2月20日,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称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和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网络交易、物流发货的方式兜售盗版的皮皮鲁总动员系列图书。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高度重视,迅速将举报线索转办给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核处。随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与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淮安市公安局组织淮阴分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过缜密侦查,2月22日、27日,专案组民警会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分别在淮安市和北京市通州区捣毁盗版仓储窝点2个,查扣侵权盗版书籍75种11万余册。3月13日,专案组民警在北京市房山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查,2017年4月以来,王某以涉案公司为掩护,通过犯罪嫌疑人柴某、郭某购买盗制的书籍印刷文稿,交给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印刷,并贴上假冒的防伪标识。盗版书籍印刷后,王某安排犯罪嫌疑人漆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从江苏淮安、北京通州的仓储窝点通过物流公司发货。据统计,查明的印刷、销售侵权盗版书100余万册,涉及21家出版社。目前,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2019年8月10日06版

童话作家郑渊洁举报盗版图书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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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余万册,总码洋9300余万元,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浙江少儿出版社、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等21家出版单位,《红星照耀中国》《岛上书店》《平凡的世界》等75种畅销书……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与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成功侦破一起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四部门联合督办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全环节、整链条地铲除了以王某为首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团伙,查处涉案单位5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据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局长丁锐介绍,今年2月20日,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致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举报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和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公司通过网络交易和物流发货等方式兜售盗版的《皮皮鲁总动员》系列图书,侵犯了反盗版形象大使、童话作家郑渊洁的著作权。“上级交办线索后,淮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牵头,淮阴分局具体负责侦办。淮阴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快速、全面地启动了侦办工作。”丁锐说。

专案组民警辗转7个省市,经多方缜密侦查,于2月22日和27日,会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分别在江苏省淮安市和北京市通州区捣毁涉案公司的两处仓储窝点,当场查扣《郑渊洁四大名传》《摆渡人》《教父》《半小时漫画中国史》《幼儿园的一天》等75种涉及21家出版单位的图书。后经相关出版单位鉴定,两处仓库的侵权盗版书籍多达11万余册。

目前,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即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8月12日08版

全国“扫黄打非”办等四部门联合挂牌督办

首例正版盗版混搭销售特大侵犯著作权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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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辗转7省市,行程5万余公里,查处涉案单位5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明印刷、销售侵权盗版书籍85万余册,总码洋9000多万元,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被侵权出版社21家。”8月8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在通报“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情况时,介绍了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与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成果。

“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专案组组长、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淮扬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正版盗版图书混搭销售”是此案中犯罪团伙作案的一个突出特点,采用这种方式进行侵权犯罪在全国也是首例。

案件源起2月20日,拥有作家郑渊洁作品独家版权的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致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举报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和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公司通过网络交易、物流发货方式兜售盗版《皮皮鲁总动员》系列图书,侵犯著作权。

因案中图书发货地位于江苏淮安,2月22日,全国“扫黄打非”办指挥,江苏省“扫黄打非”办组织淮安市“扫黄打非”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行动,在位于淮安的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出租的仓库内,捣毁1处销售、储藏侵权盗版图书窝点,查扣70多种侵权盗版书籍共计11万余册,当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次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据介绍,此案由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联合挂牌督办。同时,全国和江苏省“扫黄打非”办指挥,淮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牵头,淮安市淮阴区分局具体负责侦办,并与淮安市“扫黄打非”办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破。

历时5个月,专案组全环节、整链条铲除了以王某(男,38岁,北京市朝阳区人)为首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团伙。目前,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即将侦结,准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2017年4月至2019年2月,王某以其实际经营,其母及其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掩护,取得销售图书许可,从犯罪嫌疑人柴某某、郭某某处购买侵犯著作权的书籍印刷文稿,交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5人印刷,并贴上浙江苍南县吴某某印制的“防伪标识”。同时,王某安排犯罪嫌疑人漆某某等5人通过网络销售,再从北京通州及江苏淮安的仓储点发货。

“为迷惑客户,王某采取正版掩盖盗版的方式,从正规渠道购买极少量正版书籍,在网络平台上公开销售,客户下单后,通过物流发出去的却是盗版书籍。”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局长丁锐说。

据介绍,此案侵权主体较多,“王某销售盗版书籍种类完全是‘市场决定’,哪些书卖得多,就销售哪些。”丁锐说,较以往侵犯著作权案,此案有上述新的犯罪手法,属新型犯罪。

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卫东说,此案值得一提的是,办案中多部门联动配合,迅速打击出版物市场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违规经营行为。就“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来说,前者“在发现线索后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对线索侦办,同时,“在办案过程中,需‘扫黄打非’办协调、帮助鉴定一些出版物”。

为鉴定此案盗版图书及数量,4月1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组织涉及到的出版社,协调安排后,4月19日,60多名工作人员到达淮安市仓库进行鉴定,历时3天,最终锁定盗版图书数量。

2019年8月11日A06版

在北京盗版,河北印刷,江苏仓储,浙江“防伪”

郑渊洁举报近亿元总码洋盗版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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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谁动了我的皮皮鲁”?8月9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通报由“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并提供线索的江苏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告破。作为一种“新型犯罪”,犯罪嫌疑人组织来自北京、河北、浙江、江苏等多省市的不同团队负责盗版书籍的各个链条,在制作好盗版书籍后,真假掺杂在京东、天猫、当当和拼多多等多个常见图书销售平台开设店铺进行售卖。

不仅图书真伪难辨,涉案图书范围也广,郑渊洁、余华、路遥等多位知名作家图书被盗版,被侵权出版社达21家。共查处涉案单位5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目前查明印刷、销售侵权盗版书籍100余万册,总码洋(总定价)9000余万元,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真假混杂

“新型犯罪”特色之一

北京,3月13日晚上11点多,北风呼呼地刮着。

郑维富和他的团队已经在北京的通州、房山一带辗转蹲点了18天。

这群干警来自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分局,负责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的侦破工作,郑维富是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也是这个专案组的副组长。2月22日该案件立案,2月24日,他们就来到北京。元宵节刚过没几天,北京的温度在摄氏零度以下,专案组成员每天步行三四万步进行侦破工作,夜间埋伏在郊区。

专案组要抓的人,就包括“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王某。

今年2月20日,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致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实名举报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和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公司通过网络交易、物流发货方式兜售盗版的《皮皮鲁总动员》系列图书,侵犯了著作权。

由于案件社会影响大、涉案数额巨大,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随即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与以往侵权盗版案件不同的是,这是一起“新型犯罪”,真假混杂是其一大特色。

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处长关永波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母亲担任法人的北京两家图书公司本有正规的销售图书许可,但为了谋取更多利润,他们从北京某图文复印店柴某某、郭某某处购买盗制的书籍印刷文稿,交由李某某负责的河北印刷团队进行印刷,并贴上从浙江购买的假冒“防伪标识”。

王某团队在京东、天猫、当当和拼多多等多个图书销售常见平台开设店铺,真假掺杂销售图书。

不仅如此,网店显示在北京接单,实际在淮安发货,跨地经营,难以发现;图书存放在机电公司的厂房内,地点隐蔽,逃避检查监管;由于有正规的图书经营许可,店铺中正版、盗版图书混搭销售,难以识别。

整个犯罪链条涉及北京、江苏、河北、浙江等多省市,其中最大的仓储和运输基地就放在江苏淮安。这也是为什么这起案件由上级交办后,由淮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牵头,淮阴分局具体负责侦办。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专案组已经铲除了以王某为首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团伙,查处涉案单位5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明印刷、销售侵权盗版书籍100余万册,总码洋9000余万元,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被侵权出版社达21家。

突击检查

清理盗版库存用了3天

让我们把时间再拉回今年2月份。

2月22日,在江苏淮安,一场突击检查发生在距离市公安局15公里的一个厂区。

当天上午,来自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淮安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淮安市公安局和淮安市淮阴区公安分局六组人马集合,对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一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给他们带队的是郑渊洁公司的版权维护团队和负责郑渊洁图书出版的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工作人员。

早在今年1月份,郑渊洁的版权维护团队就发现了北京这家公司的“不同寻常”。不仅是图书售价过于低廉,销量也远大于他们从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进货的数量。

在突击检查现场,执法人员控制了涉嫌非法销售的相关工作人员,查扣涉嫌侵权盗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2018年建筑结构与设备押题模拟试卷》、《郑渊洁四大名传》、《肚子里有个火车站》和《工业与民用供配电设计手册》(第四版)等多种图书。

南都记者后来到事发仓库,看到几千平方米的库房中堆积着大量被查获的盗版书籍和包装纸盒,纸盒上还印刷着“官方正版”。在发货区还能看到原本定于当日发货的包裹堆积在地上,约有数百件,收货地分布全国多省份。

由于暂扣的图书品种多,数量大,当晚在没有床、天气温度接近摄氏零度的情况下,淮安市文化执法人员打地铺对库房进行值守。对暂扣图书的归类清点花了3天的时间,盘点出涉嫌侵权盗版图书70余种、11万余册,涉及出版社21家。这批被盗版的书籍种类也很多,基本上是“什么火印什么”,小说、绘本、教辅、童书等“来者不拒”。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活着》、郑渊洁的《郑渊洁四大名传》等在现场发现了大量盗版。

2月27日,王某在北京通州的一家规模较小的仓储点也被捣毁。

辨别真假

21家出版社耗时3天

这批盗版书籍仿得很真,且多数真假混合放置,甚至还有出现一个纸箱中既有正版也有盗版书籍的情况。

为了确认盗版书籍的具体数量和码洋总量,4月19日,执法人员召集盗版书籍涉及的21家出版社相关负责人来淮安仓库,对书籍进行逐本认定,这项工作持续了3天。

盗版书籍的危害不仅在于对版权拥有者写作热情的打击,这些书籍使用的油墨和纸张往往也有一定危害性。

郑维富告诉南都记者,国家要求正版书籍都需要使用环保油墨进行印刷,特别是对于童书,一些儿童会触摸甚至舔书籍上的油墨。但是对于盗版书籍来说,所使用的油墨比较劣质,有的还含有铅等有害物质,一些纸张还含有漂白剂等化学物质,对阅读者的身体健康带来长久危害。

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卫东介绍,在江苏省和淮安市两级“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下,当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图书鉴定,与此同时,公安部门也奔赴北京、河北、浙江等多省市进行刑事侦办等工作。通过加强信息沟通、行刑衔接,及时解决跨地区、跨单位配合办案难点问题,共同推动案件办理。

反侦察

突击画面被实时传回北京河北

就在执法人员突击现场的时候,这些场景竟被实时传回了在北京的王某和他的合作印刷厂负责人李某某的手机中。

原来,王某的反侦察能力很强,在淮安仓库角落处偷偷安装了摄像头。不仅如此,他还让仓库负责人正版、盗版书籍混着卖,“隔几天发正版,隔几天发盗版”,如果到了“双11”等销售高峰期就全部发盗版。在仓库,南都记者还看到了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关文件。

为躲避打击,王某将销售、印刷、仓储等犯罪环节分离,由位于北京通州的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负责销售和结算业务;在河北廊坊的2个印刷厂印刷盗版书籍,直接通过物流运输至江苏淮安和北京通州仓储点,由仓储点向客户发货。

为迷惑客户,王某采取正版掩盖盗版的方式,从正规渠道购买极少量正版书籍,在网络平台上公开销售,客户下单后,通过物流发出去的大都是盗版书籍。为了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王某销售盗版书籍种类完全由“市场决定”,哪些书籍卖得多,就盗版印刷、网上销售哪些书籍,累计涉及21个出版社、75个品种、100余万册。

专案组在控制了北京的犯罪嫌疑人后,来到河北廊坊继续查找盗版链条的上游——印刷环节负责人李某某及他的团队。

李某某早就知道淮安仓库出了问题,在看到印刷厂房出现陌生人后立即转身离开。据了解,李某某平日戴帽子、口罩,衣服也是选择能两面穿的类型。

可以说,王某和李某某很明确知道自己在做一项违法的“生意”。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著作权的,“个人违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单位违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被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团队,负责给犯罪嫌疑人王某团队盗制书籍印刷文稿的犯罪嫌疑人柴某某、郭某某接连被控制。7月,为盗版书籍印制“防伪标识”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也被控制。

南都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的犯罪链条完整,按照正版书籍印制的标准,制版、印刷、储存、运输、销售、制作防伪标识等全部环节一个不漏。比较特别的是,这次执法人员也实现了全流程、整链条打击,目前该案即将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8月15日8版

码洋9300万元盗版侵权案件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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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洋(图书出版发行部门用于指图书定价总额的词语)9300余万元,印刷、销售盗版图书100余万册,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被侵权出版社21家……8月8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江苏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件侦破情况。

警方跨省追踪14名嫌疑人被捕

这起案件由“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并提供线索,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挂牌督办,江苏省淮阴市公安分局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相互配合,专案组抓捕过程辗转7个省市,行程超过5万余公里。截至目前,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即将侦查终结,准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2017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为牟取利润,以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掩护,取得销售图书许可,从犯罪嫌疑人柴某某、郭某某处购买盗制的书籍印刷文稿,交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5人进行印刷,并贴上浙江省苍南县吴某某印制的“防伪标识”。盗版书籍印刷完成后,王某安排犯罪嫌疑人漆某某等5人通过多家网络平台进行销售,消费者购买后,再从仓储点发货。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分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专案组组长张淮扬表示:“此案盗版图书完全按照正版书籍印制流程制作,从制版、印刷、储存、运输、销售制作防伪标识等环节一个不漏,盗版链条完整,制作的盗版图书普通消费者难以识别真假。”为了确认盗版书籍具体数量和图书定价总量,4月19日,专案组召集此案涉及的22家出版社相关专家来到淮安仓库,耗时3天,对书籍真伪进行逐本鉴定。

“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隐蔽,网店显示在北京接单,实际在淮安发货;图书存放在厂房内,逃避检查监管;正版盗版图书混搭销售,不易识别。”江苏省委宣传部反非法反违禁处处长关永波介绍,公安部门除了铲除以王某为首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团伙外,还对犯罪行为进行了全环节、整链条打击。截至目前,共查处涉案单位5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明印刷、销售侵犯著作权书籍100余万册,码洋9300余万元,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盗版图书涉及21家出版社。

纸张油墨劣质儿童更易受伤害

盗版书不仅侵犯了作者、出版社等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更影响了读者的阅读体验。

“童话大王”郑渊洁表示,大部分盗版书在制作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提升利润,都会使用不合格的油墨,其中铬、铅、钴、镍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大幅超标,再加之儿童抵抗力尚未完善,在长时间近距离接触后会增加患病危险。

“盗版书籍的纸张摸起来比较涩,在气味上是没有书香味的。”在涉案仓库,张淮扬拿起图书向记者展示,正版书装帧比较精美,细节设计非常人性化,切口平滑。盗版书则装订粗糙、散乱,切口不平整,甚至出现空白页、少页、倒页、掉页的现象。

盗版书纸张往往较薄,韧性不足,没有质感,很容易透墨,印刷后字迹也模糊不清;即使尺寸一样,盗版书也会轻很多,整体厚度也较薄,甚至有的盗版书商会为了降低成本而缩小书的尺寸。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专案组副组长郑维富说:“盗版图书通常使用劣质纸张,夹杂大量的荧光剂漂白纸张,盗版图书的做工、开本不适合孩子。普通读者在鉴别图书真伪时可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纸张是否光滑,裁纸是否整齐,是否有错字,装订是否整齐,是否有防伪标识等,还可以通过防伪标上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

加大治理力度谨防盗版入市场

“涉案盗版图书也有少部分流向了农村。”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卫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目前正值暑期,对于很多农村儿童来说,看童话书是他们日常娱乐的重要部分。随着农村电商和物流的发展,越来越多农村家长习惯网购,从网上买书快递到家着实方便,但是也要加强鉴别能力,以防盗版图书侵害孩子身心健康。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峰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强与市、区“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协作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强化对农村校园周边书店和图书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积极配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相结合,齐抓共管,发挥联合查处的效应,迅速、准确、有力地打击出版物市场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违规经营行为。”

2019年8月15日8版

揭下披着合法外衣“狼”的面具

——江苏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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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21家出版社的75种图书被盗版!印刷、销售盗版图书100余万册,达9000余万码洋,非法金额1000多万元!一起被定义为新型侵犯著作权犯罪活动的特大盗版图书案近日在江苏淮安告破。

狼以贪婪、凶狠、狡诈而著称。

“以‘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为首的盗版分子,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狼’!他们将盗版图书和正版混装、混卖的作案手法不仅隐蔽,而且不走寻常路,并狡猾地使用了一系列反侦查手段以逃避打击。”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副区长、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局长丁锐8月8日在通报“2·22”案情况时分析说。

“2·22”案涉案团伙的“狼踪”是如何被发现的?其“狼窝”是怎么被一锅端的?为什么这起特大盗版图书案被定义为新型侵犯著作权犯罪活动?带着这些疑问,《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于8月7日—8日远赴江苏淮安采访了侦办此案的相关办案人员。8月9日下午,记者又赶回北京采访了为这起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实名举报人——“童话大王”、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郑渊洁。

一封实名举报信,发现“狼”踪

今年2月中旬,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了一封来自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实名举报信,就是凭着这封信所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追根溯源,发现了一个从事盗版图书的制版、印刷、储存、运输、销售以及制作防伪标识的团伙。

今年春节后的一天,曾被原新闻出版总署授予“反盗版形象大使”称号的郑渊洁,又像平常一样在电脑前浏览各个图书网络平台销售其作品图书情况。当他在天猫上看到一家网店在以低于五折的价格售卖“郑渊洁四大名传”“皮皮鲁总动员”等系列图书时,立即对此产生了猎人般的警觉。

“鉴别图书真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价格,因为出版社销售的正版图书几乎都在五折以上。凭我多年的反盗版经验,如果图书销售价格在五折以下的,其是盗版书的可能性就很大。因为正版图书的制作成本比较高,售价如果低于五折出售,出版社就会亏本。而盗版图书的制作成本极低,其利润空间很大。”郑渊洁向记者解释道。但令他费解的是,这家网店的网页上明明标有“某某出版社授权”的授权书。

随后,郑渊洁率领的打假团队从这家网店购买了“皮皮鲁总动员”等系列图书。果不其然,通过多环节的鉴定后,他们判定所购买的都是盗版图书。

打假团队人员经过仔细调查发现,这家网店的经营者为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和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公司,二者都是在北京注册的,而且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令人奇怪的是,他们曾经还从郑渊洁所属的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批发过少量“皮皮鲁总动员”等系列图书。

“明明是一家北京图书销售公司,而我们从其网店购买的图书发货地址却显示在江苏省淮安市,这引起了打假团队的极大怀疑。”郑渊洁说。随后,郑渊洁所属的公司马上致电这家网店,并发去了律师函要求其下架,可等了3天这家网店依然如故。“随即,我致信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实名举报这两家公司通过网络交易、物流发货方式兜售盗版‘皮皮鲁总动员’系列图书,这严重侵犯了我的著作权。”郑渊洁说。

“反盗版形象大使”的举报信立即引起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高度关注,迅速将举报线索下发给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并派出案件督办专员赶赴江苏省淮安市查办相关线索。2月20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与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在淮安市召开案件推进会,要求迅速侦办此案。

双体仓库,隐藏着真假“李逵”

2月22日,苏北地区的气温依然在零下。有一支近10人组成的打假队伍悄悄地来到了位于淮安市郊的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淮安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以及浙江少儿出版社代表6组人马组成的打假队伍,对在机电公司厂区内的一处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结果发现,仓库内不仅存放着大量正版图书,还在其隐蔽的“内库”里存放着10余万册疑似盗版图书。

“我们在仓库内随意打开一包‘皮皮鲁总动员’图书,经过现场浙江少儿出版社打假人员鉴定,竟然有正版,也有盗版!我们又对仓库内存放的已经包装好、准备交给物流公司的快递件进行随意抽检,也是正版盗版混装。”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副书记罗时学介绍说。

真假“李逵”现象令在场的执法人员十分震动。6组人马又分别将“内库”里存放着的10余万册图书进行随意开包,发现涉及有浙江少儿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明天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等多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其中包括《活着》、“郑渊洁四大名传”、《肚子里有个火车站》、《皮肤国的大麻烦》、《牙齿大街的新鲜事》、《幼儿园的一天》、《白夜行》、《半小时漫画世界史》、《红星照耀中国》、《教父》、《解忧杂货店》等畅销书,还有由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北京科技出版社等出版的工具书以及培训、考试类的教材、教辅。

此外,执法人员还注意到,在这两个仓库内都装有监控摄像头。经询问在场进行物流包装、运货的工人后得知,是北京的王老板安装的,他可以通过电脑、手机实时监控他们运发货情况。

涉嫌盗版图书数量如此巨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迅速破案。淮安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淮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必权指示由市公安局牵头,淮阴分局具体负责侦办。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卫东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并就案件侦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江苏省公安厅、淮安市公安局治安部门第一时间派员指导协调案件侦办工作。淮阴公安分局迅速成立“2·22”案专案组,由丁锐挂帅,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治安警察大队队长张淮扬任“2·22”案专案组组长,并抽调精干警力参加,快速、全面启动了侦办工作。

“盗版分子将巨量的盗版与正版图书混装,的确给图书的真伪鉴定带来巨大困难。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总体协调下,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等21家出版社的图书鉴定人员迅速聚集到淮安这家仓库内。我常年工作在文化市场执法一线,20多家出版社鉴定人员聚在一起辨别图书真伪,这还是头一次。”罗时学说。在气温零下、极为阴冷的仓库里,21家出版社鉴定人员与文化执法人员一起连续奋战多日,不仅顾不上吃饭,困了就席地而卧,逐一对仓库内存放的上百万册书籍进行甄别、鉴定,最后确认仓库内共有75种、13万余册是盗版书籍。

据看守仓库、负责运货、装货的工人讲述,他们每天根据王老板发来的网络订单信息进行发货,王老板有时让工人们装A货(正版),有时让装B货(盗版),大多数时候让A货B货装在一起发给网络订户。

由于此案案情重大,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及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四部门将此案作为联合督办重大案件。

辗转7省市行程5万余公里,捣毁“狼窝”

3月的北京,春寒料峭。自2月24日至3月13日,“2·22”案专案组的部分公安干警已经在通州、房山一带辗转蹲守了18天,他们锁定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在淮安仓库储运、物流包装大量盗版图书的货主王某。

“由于王某在淮安仓库安装了实时监控摄像头,我们判断他已经获悉了盗版仓库被查的情况,一定会采取防范措施逃避打击。”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2·22”案专案组副组长郑维富说。

果然,2月24日,当专案组公安干警来到王某在北京通州区注册的办公地址时,已经人去楼空。为了搜寻王某的行踪,专案组成员冒着刺骨的寒风在通州、房山等区域辗转蹲守。“为了侦破工作我们想尽了一切侦查办法,每天的步行都会达到三四万步。”郑维富感慨道。

3月13日23点多,专案组在北京公安民警的配合下,终于锁定了王某躲藏的具体地点——位于北京房山区一栋自建楼房的三层房间内。“当所在地派出所民警敲开了这间房房门时,房间内除了开门人却没有王某的身影。当民警询问情况时,只听窗户外有人大叫一声,接着就是重物落地的声音。我们赶过去一看,正是王某。原来他躲到了窗外,由于所抱着的下水管折裂他就摔下去了,其左臂严重脱臼。我们迅速把他送进了天坛医院并治疗了十几天,等他完全好了才押往淮安进行审讯。”专案组干警田大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根据专案组掌握的线索以及王某的供述,4月3日,警方在河北廊坊地区抓获了为王某非法印制盗版图书的李某某。“李某某早就从王某处获知了淮安仓库被查封的消息。他是‘90后’,但反侦查能力特别强,经常昼伏夜出,甚至衣服都是双色正反两面穿,手机号码频频更换,也不与任何亲朋好友联系,锁定他我们也花费了很大一番功夫。”专案组干警田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

“我和王老板原来就有合作,承印的都是正版,但他经常欠我印刷费不还,累计多达200余万元。2017年我又找他要钱,他却说‘咱们就做盗版书吧,成本低,来钱快。你的账我也很快就能还上了’,由于贪心也就同意了。自2017年4月起,由王老板在市场上购买正版样书并寄给我。他说:‘市场上什么书好卖,你就印什么书,完全由市场决定。’我就通过朋友找到了一家做制版、复印生意的柴某某和郭某某,由他们对王老板提供的图书进行扫描,并按照正版书的版式进行制版,随后发给我所在的印厂进行印刷。王老板指令我将印刷好的图书通过物流公司运到位于淮安的仓库。为了让这些图书更像正版,王老板还让浙江温州方面制作防伪标识后发给印厂,让我们贴在印刷的盗版图书上。我现在特别后悔!因为贪心害了自己。”8月8日下午,记者在淮安市看守所里看到李某某时,他懊悔地说。

张淮扬分析说,以前公安机关侦破的盗版图书案,犯罪分子所销售的都是盗版图书。而此案的涉案团伙在制作、印刷盗版书籍后,以盗版和正版混装、混卖的形式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网络平台上大量售卖。“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完全是按照正版书籍印制的标准进行制版、印刷、储存、运输、销售并制作防伪标识的,是全部链条、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活动。所以,公安机关针对这个团伙的犯罪手法分析,认为是一种新型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活动。”

今年7月,淮安公安干警赴浙江省苍南县,将制作盗版图书防伪标识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抓获。据他供述,他已经为王某制作了100余万个防伪标识,已经使用并贴在盗版图书上的达45万余个。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总协调下,在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指挥下,由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循线追踪、深挖彻查的“2·22”特大盗版图书案终于告破了。公安干警辗转7省市,行程5万余公里,全环节、整链条铲除了以王某为首的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团伙,查处涉案单位5家,目前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案件侦查已近尾声,将移交检察机关进一步审理。此案的侦破为打击新型侵犯著作权犯罪活动提供了样本。

案件特点

“2·22”案较以往的侵犯著作权案,出现了新的犯罪手法,属于新型犯罪,主要特点是:

一是披着合法外衣。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和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公司均在北京市有关部门注册,并取得了销售图书的许可。

二是犯罪环节分离。由位于北京通州的公司连接网络平台,负责销售和结算业务;在河北廊坊印刷盗版书后,直接物流运输至江苏淮安和北京通州仓储点,再由仓储点直接向客户发货。

三是正版掩盖盗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从正当渠道购买了极少量正版书籍,但其公开在网络平台销售出去的大都是盗版书籍。

四是侵权主体较多。王某销售盗版书籍种类完全是“市场决定”,哪些书籍卖得多,就销售哪些书籍。涉及21个出版社、75个品种图书、100余万册。

五是犯罪链条完整。盗版团伙按照正版书籍印制的标准,制版、印刷、储存、运输、销售、制作防伪标识等全部环节一个不漏。

被盗版的21家出版社名单

浙江少儿出版社

北京科技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古吴轩出版社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

中国妇女出版社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海南出版社

明天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中国计划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河北教育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中国文史出版社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相关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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