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韩国人眼中的韩日之争:日本战时罪行“正当化”才是症结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申在原
2019-08-15 14:29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来,日本和韩国的贸易摩擦愈发升温,且毫无缓解之势。日韩起自半导体材料出口限制的争端几乎是近50年来两国贸易关系出现的最大裂痕,其中涉及了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经济环境下的各国处境。目前关于韩日间贸易战的经济走势已有不少文章,但是很少有聚焦于韩日贸易战的起因。韩日贸易战的起因还是得追溯到二战时期韩国劳工的赔偿问题,数年来经历了多次判决、上诉与改判。本文意在从韩国视角下,阐述贸易战背后对于这段历史的具体认知与分析。

导火索57年前已经埋下

2018年10月,韩国最高法院判定日本企业——“新日铁住金”向4名二战期间被强征的韩国被害者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1万元)。日方企业,包括政府则表示,根据1965年《韩日请求权协定》,韩方不应该再次提及并要求日方企业支付赔偿金。该事件可以理解为此次韩日贸易战的导火索,然而,该导火索实际从1962年就早已埋下。

1962年,时任韩国总统朴正熙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经济计划。由于韩国刚刚进行了货币改革,市场情况不稳定,需要大量外部资金注入。因此,在韩日之间建立外交关系、利用请求权从日本获得大量外资成为了他的首要目标。1962年,朴正熙派亲信至日本商谈下一次韩日会谈日期与细节。这一期间,非常意外地签署了《朴正熙-大平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就对日请求权方面,日本向韩国无偿提供3亿美元、借款2亿美元、贸易贷款1亿美元。

同韩国前总统李承晚的请求权做对比,日本更倾向于答应朴正熙的要求。因为李承晚是以韩国作为二战胜利国向日本索取请求权,而朴正熙则取消了这一要求,而是将日本对于韩国的赔偿定义为“经济援助”。

韩国民众均认为这是一种卖国求财的行为,纷纷向政府抗议。然而,朴正熙政府无视百姓要求、强行以干涉国会投票的方式迅速通过了与日本建立外交关系的外交方案。1965年,韩日建交,并签署《韩日请求权协定》。

因此,韩日建交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朴正熙的个人意愿,并非民意。建交并不代表遗忘过去,由此,二战被强征劳工于1997年12月24在大阪地方裁判所提起诉讼,要求日企“新日铁住金”赔偿慰藉料(韩国法律术语,指专门赔偿受害者由于他人的违反法律行为所受的精神上的痛苦)。裁判所判定原告败诉。原告不服,再次上诉。最终官司打到日本最高裁判所,原告方依然败诉。

因为先前的上诉都是在日本进行,因此,所有判决必然会遵守日本法律。于是,2005年2月28,被日本强征的劳工在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再次上诉,按照韩国法律进行裁判。然而,2008年4月3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其理由为日本的判决在韩国也同样有效,并且不能够认定现在的“新日铁住金”继承了以前的“新日本制铁”。原告不服,再次上诉至首尔高级法院,仍被驳回。然而,在日本侵略韩国时期的被害者依然不放弃,再次上诉至韩国最高法院,事情迎来了一线转机。

2012年5月24日,韩国最高法院推翻原判发回重审,其依据为日本的判决有违韩国宪法,并且认定“新日铁住金”继承了原“新日本制铁”。2013年7月10日,韩国首尔高级法院判原告胜诉,令“新日铁住金”向每一位被害人士赔偿1亿韩元。对此,新日铁住金表示不服上诉。最终,2018年10月,韩国最高法院判定“新日铁住金”向每一位被害人士赔偿1亿韩元。由于日本企业和日本政府对该判决不服,表示强烈反对,这成为此次日韩贸易战爆发的直接诱因。

日韩围绕强征劳工的法理之争

2001年,日本大阪裁判所判定“原告败诉”,其主要依据为,根据日本法律,二战被强征劳工并非是被害者。日本对于韩国的统治并非是违法行为,并且当时参与强制征用的企业同现在的企业没有关联性。

然而,根据韩国宪法序言所述,韩国政府“继承了三一运动建立的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法统”。三一运动是上世纪日本占领朝鲜半岛时期朝鲜民族发起的一次争取独立的运动。即,根据韩国宪法,日本帝国时期对于韩国的吞并是违法的。因此,日本的判决不符合韩国宪法,故韩国最高法院最终判日本企业应向强制征用被害者赔偿。

对此,日本则表示1965年已经签署了《韩日请求权协定》,因此韩国的判决应属无效。即,两国的争端变成了韩国法院的判决是否违反了1965年两国签署的《韩日请求权协定》。

其中有争议的内容为:1. 第一条“日本向韩国无偿提供3亿美元,借款2亿美元。”;2. 第二条“两国和国民间不可主张请求权”。由此,具体的争议点在于:强制征用受害者的慰藉料请求权是否适用上述第二条,这关系到他们是否还有资格向日本要求赔偿。

韩国最高法院的多数法官的意见为:

1. 原告所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非是指补偿金的请求,而是请求由于非法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损失的慰藉料;

2. 《韩日请求权协定》是为了解决韩日两国间的财政、民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政治性协议,并不包含日本帝国时期非法强制征用的慰藉料;

3. 日本政府在《韩日请求权协定》协商过程中,从未承认日本对韩国殖民的非法性,从根源上否认了强制征用被害者的赔偿,这一态度依然保留至今;

4. 因此,韩日两国的慰藉料请求权并未包含于《韩日请求权协定》,由此,慰藉料的请求权并不受《韩日请求权协定》第二条的影响。

最终结论为:在日帝国主义殖民韩国是非法行为作为前提下,由此受到精神损害的慰藉料请求权并不包含于《韩日请求权协定》内,因此,同《韩日请求权协定》无关,可以行使请求权。

日本政府认为,该判决违反了《韩日请求权协定》,要求通过其第三条的内容进行外交协商解决。

《韩日请求权协定》的第三条规定了产生纠纷时候的解决方案:第一项,若韩日两国在执行该协定时产生纠纷,应当优先选择外交通道解决;第二项,若根据上一项无法解决,可以申请提出国际仲裁。

日本政府向韩国政府施压,想通过外交方式解决问题。然而,韩国政府拒绝了这一请求。韩国给出的理由是,韩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对于韩国最高法院的判决,韩国政府无权通过政治角度强制介入并修正。

2019年5月20日,由于外交渠道不能解决问题,日本政府要求进行国际仲裁。然而,韩国政府也同样拒绝了这一仲裁请求,韩国外交部除了重申政府无权干涉司法且司法判例不属于政府间外交事项外,还强调了一点:“韩国最高法院并非是否认了1965年签署的《韩日请求权协定》,而是认可该协议并且指出了该协议的有效范围。”由于国际法院(ICJ)并不具备强制管辖权,因此,若韩国政府不答应,ICJ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对此,日本政府声明“将会通过提升关税施行经济报复”。

日本拒绝承认和想要淡化的是什么?

为了避免两国关系恶化,韩国政府实际上做出了一些让步。2019年6月19日,韩国外交部表示已向日本政府提议“针对这一次的判例,日本相关企业和韩国政府一起自发性地拿出部分资金,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从而解决该问题”。然而,该提议遭到了日本政府的反对。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称“征用问题不是历史问题,而是国家是否遵循国际法的问题。”这句话直接道出了日本所关心的内容,日本并不认可“征用问题是历史问题”,只关注了后半部分。日本政府强烈反对韩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并且不承认“强制征用”。日本政府、媒体在强制征用相关报道中,选择使用“征用工”一词。其背后的含义为,日帝国主义将韩国人民带至日本领土工作符合二战时期日本的《国家总动员法》和《国民征用令》等法律内容,是属于合法的“征用”,不能够属于“强制”。

为了淡化这一历史事实,安倍甚至在日本国会发言时使用了“朝鲜半岛出身的劳工”而不是之前日本政府一直使用的“征用工”。他再次强调,“征用”没有“强制。

简言之,韩日在强征劳工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的症结,还是在于日本对二战时期的日本帝国对朝鲜半岛人民进行强制征用的否认。

韩国需警惕过度反日情绪的反噬

如上述所言,这一次韩日贸易战的主要原因在于日本政府对于二战期间所犯下罪行的“正当化”。日本政府不愿意承认“强制征用”的历史事实,其背后包含的是日帝国主义对于吞并朝鲜半岛是“合法”的认知。由此,造成了现在韩国、日本互相将对方剔除出白名单的局面,并且局势愈加恶劣。

8月14日是韩国的“慰安妇纪念日”,8月15日则是韩国的独立纪念日。碰巧在这一时期同日本政府产生如此大的矛盾,不得不说,这对于文在寅政府而言是千载难逢的机会。通过向日本政府的强烈表态,文在寅的支持率已经恢复至50%以上。笔者认为,这两天的纪念日的反日情绪将会极其强烈。韩国已经开始了全方面的反日运动、国产化运动。

笔者认为,韩国进行国产化运动有助于韩国未来技术独立。然而,过度的反日情绪必然会对两国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也势必影响到两国的民间交流。

虽然日本方面限制了向韩国出口重要半导体材料,但是三星等大企业已经找到了替代方案。反过来说,三星等韩国大企业对于日本的半导体企业而言是大客户,由于政治问题失去了一些长期、稳定的大财主,对于日本半导体企业也将带来不利的影响。政治问题引起的贸易战对两国都有害无益。然而,问题的根本在于日本政府对二战期间所犯下的错误的认知不清晰,若能够承认这一点,笔者认为韩国政府也必然会做出一些友善的行为。

(作者是韩国人,目前在中国从事金融行业)

    责任编辑:朱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