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培军:袁世凯手批清帝辞位诏书的发现及其对清末民...
本文原标题:《宋培军:袁世凯手批清帝辞位诏书的发现及其对清末民初国体因革的认知意义》

在日本静嘉堂文库《袁氏密函》中发现的袁世凯手批清帝逊位诏书原件,是研究清末民初国体、政体因革问题的珍贵资料。袁世凯在上面进行手批的底稿,既非张謇拟《内阁复电》,又非张謇家藏本《拟清帝逊位诏》,由此可补辞位诏书生成史的诸多缺环。与此同时,这一发现也使诏书中袁世凯、张謇各自思想的分辨成为可能。对“逊位”“共和立宪国体”“完全领土”话语的发掘,有助于进一步揭示清末民初五族共和国体建构对民族边疆的统合意义。
作者/ 宋培军,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编审
原载/《文史哲》2019年第4期,第74-93页
对清帝逊位诏书的不同版本及其改动,历来记载不一,且多系传闻。笔者认为,有两个人的考证成果特别有价值。吴讱《关于〈清帝退位诏书〉和〈秋夜草疏图〉》一文厘定秋夜草疏、冬日诏书两者的先后关系,基本认定诏书出自张謇之手。傅国涌《百年辛亥:亲历者的私人记录》一书则搜集了更多文献,作了目前为止最为详尽的考证,并有一些推断,只不过判定诏书“不可能出自一个人之手”,反而对张謇稿的基础地位有所忽视。据台湾学者张维翰、吴相湘的介绍提示,洛宝善、刘路生在日本静嘉堂文库发现了《袁氏密函》,尤其珍贵的是袁世凯的手批逊位诏书原件,他们主编的《袁世凯全集》《辛亥时期袁世凯密牍:静嘉堂文库藏档》也于2013、2014年先后出版。这为进一步重构诏书文本的生成史提供了不仅可靠而且直观的第一手资料。杨天石认为袁世凯添加“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显示尚未利用这一发现,其根据仍是胡汉民自传;桑兵提到洛宝善、刘路生“比对原稿,得以还原真相”——袁世凯仅仅把“与民军”三字从“组织”二字前后移,并未注释具体出处,显然未及全面利用这一发现。
对逊位诏书相关文本的考察,不仅有助于填补辞位诏书生成史的既有缺环,而且有助于揭示民族边疆的国体建构和领土统合意义。这是因为,清末民初南北和谈之际,伴随着清帝从“逊位”“退位”到“辞位”的话语转变,“共和政体”的南方话语,经过“共和国体”“共和立宪国体”的北方转圜,最后达成“民主国体”“五族统一”的新共识。
一、“张謇原稿”
既有寻找思路的不足
从《拟清帝逊位诏》入手探寻“张謇原稿”的真实面貌,进而考证其草拟时间、地点、修改、流转,是传统的研究思路。据种种不尽意处,这一思路势必需要反思。
洛宝善、刘路生在日本发现《袁氏密函》,为解决种种遗留问题提供了必要的资料。袁世凯的手批逊位诏书原件,在他们主编的《袁世凯全集》书前彩页中被命名为《手批清帝退位诏书》,在正文中则被称为《手批清帝逊位诏书稿》,而在他们主编的《辛亥时期袁世凯密牍:静嘉堂文库藏档》中则被称为《清帝辞位诏书草稿(二)(袁世凯手批本)》。名不正则言不顺。到底退位、逊位、辞位三者,哪个命名更准确,是首先需要澄清的。
在笔者看来,“逊位”“退位”字眼,尤其是前者,为张謇所习惯使用,孙中山亦用,因此影响甚广,延续至今,很多论著相沿称呼“逊位诏书”“退位诏书”,其实按照当时南北达成共识的说法应该是“辞位”,此诏书应该叫“辞位诏书”或“辞位诏”。可以看到,早在1911年11月11日,伍廷芳、张謇等四人联名电监国摄政王载沣主张共和,对“大位”要“以尧舜自待”。随后致函庆亲王奕劻,明确告知“电请皇上及监国逊位,同赞共和”。11月13日,张謇《致库伦商会及各界电》表示“清帝退位,即在目前”。直至唐伍南北议和,伍廷芳仍把“逊位”视同“辞职”,而张謇也把孙中山1月5日所言自己“逊位”等同“退位”。张謇拟《内阁复电》使用的就是其常用的“逊位”字眼,尽管判定此电的时间目前仍然存在争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从“逊位”字眼的使用看,可以为推定其拟定时间提供线索帮助。这是因为“内阁袁世凯”曾先后明确反对“退位”“逊位”字眼,最后南方代表同意改为“辞位”,从这个角度来说,在袁世凯的文件题名中出现“逊位”或“退位”字眼,恐怕不太合适,应该还原到双方最后达成共识的“辞位”之名。基于此,本文行文一般采用“辞位”“辞位诏书”的说法。
二、袁世凯对辞位诏
的四点手批改动
袁世凯进行手批的诏书底稿,既非张謇拟《内阁复电》,又非张謇家藏本《拟清帝逊位诏》。张謇拟《内阁复电》、辞位诏书、《拟清帝逊位诏》三个文本应是先后生成的关系。
就辞位诏书的最终定稿来说,袁世凯有非常具体的改动:第一,添加“多”字,定稿为:“多倾向共和。”第二,把“暨完全领土”删除,把“悉行付畀国民”先改为“完全公诸全国”,又把“完全”圈掉,定稿为:“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第三,把“全权”之后的“与民军”后移,定稿为:“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军民协商统一办法。”第四,在“五族”后添加“完全领土”,定稿为:“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似乎解读为把前面特意删除的“完全领土”后移至此,也未为不可。据《汪荣宝日记》辞位诏发布当日日记,或可显示手批底稿中汪荣宝的思想痕迹。
袁世凯四条手批改动在张謇家藏本《拟清帝逊位诏》上都有体现,这意味着其形成晚于辞位诏书。《张謇全集》页下注显示:“《校补稿》原注:……传记列此文不备,今本传抄者补入字句略有异,尚无碍于大体。曹文麟识。”作为张謇弟子,曹文麟这一认识有很大的局限性:其一,坚持张謇在《内阁复电》之外草拟了逊位诏书,其二,把袁世凯的手批混入张謇思想。
据叶恭绰回忆,“至十二月二十前后,方拟动笔,而南方已拟好一稿,电知北京(此稿闻系张季直赵竹君二公所拟),遂由某君修改定稿。此稿末句‘岂不懿欤’四字,闻系某太史手笔,余甚佩之。”据刘厚生回忆,“辛亥十二月”,此稿由他“在二三十分钟草就”,张謇“略易数字”,“传与唐绍仪,唐据以电告北京”。他听闻电稿到京后,汪荣宝“遂援笔修改”将原稿末句“有厚望焉”改为“岂不懿欤”。从他所录该稿来看,实系《内阁复电》缩略本。据《民国梁燕孙先生士诒年谱》,“末三语为天津某巨公所拟,末一语尤为人所称道”。由上可见,“某太史”“天津某巨公”当系汪荣宝。既有资料使我们可以约略知道两点:其一,与赵尊岳所言张謇于赵家惜阴堂拟稿不同,刘厚生说该稿系他“在二三十分钟草就”、张謇“略易数字”定稿,从用时来说与胡汉民所说“不移时,脱稿交来”也可兼容,不过刘并没有具体说明张的改动,笔者核对后发现“旬月以来”其自引是“旬日以来”,不知到底是张的改动所致,还是严服周笔记有误。不管如何,南方一稿成于张謇并由唐绍仪电京,当为双方承认。其时在十二月二十日即2月7日前后,是目前所见史料最为明确的时间记载。其二,在南方一稿电京后,又经过多人之手,比如“某君修改定稿”、汪荣宝改定“岂不懿欤”。
但是,从初稿到定稿似乎尚有不小距离。李健青认为定稿的这几句“是幕后人刘厚生的手笔”,辛亥时身为上海交大学生的他对此显然只是“听闻”不可为据,因为这有悖于刘厚生自己的说法。新发现的日本静嘉堂文库《袁氏密函》显示,“予与皇帝但得长承天眷,岁月优游,重睹世界之升平,获见民生之熙皞,则心安意惬,尚何憾焉”以及后两语被手批改为“岂不懿欤”,应该是两者之间的修改状态,这为我们重构辞位诏书文本生成史提供了一把钥匙。
与《辛亥时期袁世凯密牍:静嘉堂文库藏档》对文件影印呈现的直观效果相比,《袁世凯全集》对《清帝逊位诏书各种修改稿》(一)(二)稿的编排方式本身妨碍今人发现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编者所谓(二)稿其实是在(一)稿上的直接手批。
《清帝逊位诏书各种修改稿》(一)稿指出:“前经降旨,召集国会,将国体付诸公决。近日东南留寓诸大臣及出使大臣并各埠商团纷纷来电,咸称国会选举节目烦难,非一日能以解释,吁请明降谕旨,俯顺舆情,速定国体,弭息战祸各等语。”后一句话在(二)稿上被删除了。由此可以大致确定(一)稿及其手批的草拟时间。查此次“降旨”时间是1911年12月28日。这一天,袁世凯内阁联名上奏《拟恳召集宗支王公会议请旨以决大计折》。基于此,《清廷致内阁》《与诸国务大臣会衔副署上谕》《会致各省将军督抚都统等电》,后两者内容完全一致,三份文件都出现的是“共和政体”。1912年1月16日袁世凯密奏的《内阁请速定大计折》显示,袁世凯在“国体”“政体”上有所区分。袁世凯认为,共和政体只关系政治体制,君公宗社、帝位邦家才关系君主国体,总理大臣作为行政官负责“全国之枢机”,于国体问题无权“擅断”。两折的内容分别是建议召开宗支王公会议决大计、召开皇族会议定大计,“君主国体”的表述非常明确,“共和”更多与“政体”而非直接与“国体”连用。
《内阁请速定大计折》明白揭示“奏为和议难期”,这可为判定此折草拟的大致时间提供参照系。1月8日伍廷芳庚三电复袁世凯,提到袁“前电谓停战延期至十一月二十七日午前八时止”即十五日延展期(1911.12.31.8-1912.1.15.8),此处“前电”指的是1月2日盐二电,3日伍电袁对此延期提议未置可否,但似乎默认了袁的延期提议,不过直到8日伍才电孙中山、黎元洪向二人同时报告延期到1月15日。值得注意的是,早在3日伍觉电致黎元洪是单独报告,4日黎元洪电伍允准,5日收电。电文没有说明唐请展的七日的具体起止,不过据情理推断,只有三种可能,其一上次停战终止之后的七日(1911.12.31.8-1912.1.7.8),或者从3日开始的七日(1912.1.3.8-1912.1.10.8),或者从8日开始的七日(1912.1.8.8-1912.1.15.8)。无论哪一个七日,应该都不影响作出如下判断:不仅1912年元旦前有一个七日停战期,元旦后也有一个七日停战期。与桑兵基于前者不同,《袁世凯全集》的编者也许正是基于后者,把速定大计折判定为草拟于1912年1月5日前。笔者认为,这一判定还可进一步斟酌。
从孙中山北伐的实际进程来看,并不顺利。孙中山北伐局限于东部一线,黎元洪或许是基于对“唐代表请展停战期七日”的允准而采取不配合态度的。从袁世凯电商的实际进展来看,也不顺利。对于袁世凯“以和平解决为词,提议延期”的要求,伍确定了延期期限:“本代表承认再展期十四日。”针对此电,袁世凯宥第三电即1月14日电进一步确认“停战展期十四日,应从十一月二十七日午前八时起,接算至十二月十一日午前八时止”,即1月15-29日。基于以上两点,如果按照当事人溥仪认定的16日作为密折出奏日期,拟稿日期应该更早。根据12日袁世凯提出没有具体延期天数的请求、14日接电允准延期十四日这一情形,笔者认为,该折很可能拟于1月3-13日。
据甘簃《辛亥和议之秘史》,“共和国体”这一新表达于朝廷谕旨中首次出现当为2月3日,“共和立宪国体”一词的使用不会早于此时点。也就是说,《清帝逊位诏书各种修改稿》(一)稿及其手批稿即(二)稿当草拟于2月3日之后。
底稿上的“著授袁世凯以全权,筹备共和立宪事宜”被手批改为“应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领土保全。满、汉、蒙、回、藏五族仍能合为一大中国,即为至幸”,底稿上的“予与皇帝但得长承天眷,岁月优游,重睹世界之升平,获见民生之熙皞,则心安意惬,尚何憾焉”末两语被手批改为“岂不懿欤”。从旁批的语气来看,此手批改动当为袁幕僚而非袁本人所为;从两点“略”的内容来看,其实(一)、(二)稿都“省略”了,只有(三)稿齐全,张謇拟《内阁复电》只有前者而没有后者;从参照对象来看,张謇拟《内阁复电》、(三)稿的出现时间要早于(二)稿,否则也就谈不上“略”。(二)稿中的“满、汉、蒙、回、藏五族仍能合为一大中国”到(三)稿即袁手批底稿则改为“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为一大中华民国”。可以肯定的是,(二)稿上述改动都绝非张謇拟《内阁复电》所有,如果“岂不懿欤”四字的改动确实出自汪荣宝而非徐世昌之手,则该旁批人也应是他。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二)稿保留了(一)稿对国体问题的表达“自应将权位公诸天下,即定为共和立宪国体”。《优待清室条件各种修改稿》第七稿,编者所谓“首行右上端有另一种笔迹批写的‘此稿不用’四字”,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其实,除此之外,底稿上还在第一款前批写“今因大清皇帝宣布共和国体,以权位公诸天下”,并有其他批写,尽管从笔迹上尚难断定此批写人就是上述旁批人,但是同属袁世凯一方当无疑。另外,上述“以权位公诸天下”字眼很可能同样出自梁士诒之手。
据《伍廷芳通告全国文》自言,2月12日下午伍廷芳就看到了“内阁回电”,早在11日已发出与辞位诏书完全一致的上谕并电伍廷芳、孙中山,但是孙中山直到13日上午“十点得退位诏”,张謇日记显示,2月16日“清帝以是日逊位”,18日在家“见逊位诏,此一节大局定矣,来日正难”,三人见诏无疑有一个时间差。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伍廷芳所谓“内阁回电”,孙中山所谓“退位诏”,张謇所谓“逊位诏”,内容是完全一致的。胡汉民所说“退位宣言草稿”,所指比较模糊,与之比较,胡汉民、张孝若所说的“内阁复电”更为确定,其实就是张謇拟《内阁复电》。两者内容并不完全相同,不过从伍廷芳的说法上,可以说明“内阁回电”与“内阁复电”之间具有某种内在联系。这里的悖论在于,张孝若所谓“来到我父的手中”的《内阁复电》恰恰不是张謇见到的“逊位诏”,而张謇“见逊位诏”,预感“来日正难”,其隐忧或在两者的差别上。
由上可见,张謇拟《内阁复电》的大致时间范围是:1911年11月27日-1912年2月7日前后,其实可以进一步确定时点。基于胡汉民的书信,断定张謇拟《内阁复电》的时间,最起码要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时优待条件已定”。第二,胡汉民“适至沪”。第三,必须张謇、唐绍仪、胡汉民三人同在沪。1911年12月25日-1912年1月1日这一时段,即符合张、唐、胡三人同在沪的条件。
综上,就辞位诏的形成史来说,张謇拟《内阁复电》最早可能时点是1911年12月25-31日,最迟可能是1912年2月6-7日,袁世凯手批则很可能在9-10日。
三、共和:
从政体到国体
辞位诏书所说的“政体”,诉求在于君主立宪,实际上强调的是立宪,与强调共和的“共和立宪国体”并不一致。“共和政体”,张謇、孙中山、蔡元培,甚至唐绍仪在1911年12月30日上海第四次和谈会议上采用的都是这一组合表达;“共和国体”,是因应唐绍仪、袁世凯提出的所谓“国体问题”,是基于国会公决君主、民主(共和)这一“转圜之法”而产生的组合表达。共和由政体变为国体,其具体情形需要揭示。
据张謇拟《内阁复电》以及张謇同期类似言论比如“众议政体”“会议政体”,可以更准确地把握张謇的“国体”“政体”思想。在张謇拟《内阁复电》中,“政体”出现了两次:其一,“公决政体”,同于辞位诏书;其二,“政体一日不决”,辞位诏书改为“国体”。张謇拟《内阁复电》说的是“民主立宪政治”,辞位诏书为“共和立宪国体”,后一表述恐怕并非出自张謇。
张謇曾把政体区分为“少数政体”与“多数政体”,并在早年区分“立宪国”与“专制国”的基础上,把“专制”到“立宪”之变视为“改革政体”。张謇对“国体”字眼的运用,很多是与“政体”在同一电文出现的。在张謇看来,专制、民主是“国体”之别,是最高政权机关问题;而君主、共和是“政体”之别,是政权组织形态问题。
尽管上海和谈开始之前法部副大臣梁启超表达过“国会定国体”的思想、上海留守各省代表电袁世凯使用了“共和国体”这一字眼,但只有汉口各省代表联合会对“共和政体”的使用才是共识表达。12月9日伍廷芳作为11省总代表奉派谈判,12月20日第二次唐、伍会谈之际双方对“民军主张共和立宪”有明确的共同认知和完全一致的表达,12月28日夜得袁世凯电后,次日举行第三次会议,唐提议会商“招集国民会议,决定君主民主问题”,并言“国民会议将来必为共和”,最后议定“开国民会议,议决国体问题”,12月31日下午第五次会议临终之际伍言:“未决定国体以前,彼此猜疑甚多。故速决为佳。”唐言:“所以问优待皇室之事。”伍言:“先决定国体问题为宜。”至此,“民主”,尤其是“共和”对应“国体”,这一南北共识逐渐形成,“共和国体”这一表达也呼之欲出。由“共和政体”到“共和国体”,不仅是名词之别、表述不同,更是清末民初历史变革的内涵跃迁。
这里值得注意的表达细节是,唐、伍会谈之际,伍廷芳于1911年12月20日在与“君主立宪”对比的意义上使用“共和立宪”,但“共和立宪”一词是唐绍仪提案在先。在唐绍仪那里,“君主共和问题”“君主民主问题”“国体问题”具有同等的含义,共和、民主都是国体表达,辞位诏书中的“共和立宪国体”这一表达本身很可能是北方话语。张謇把“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或“民主立宪”对举,不见其有“共和立宪”的表达。由此或可佐证,辞位诏书,尤其是“定为共和立宪国体”,并非出自张謇之手,而是出自袁世凯的幕僚。
“袁世凯以全权与民军组织临时共和政府”这一改前底稿同样出自袁世凯幕僚,凸显了袁世凯的权力。袁世凯把“与民军”字样后移,显然降低了民军在南北共和、组织统一政府中的地位。
对于有意袁世凯作为自身权益的保障人,隆裕太后有两次类似意思的表达。唐在礼作为侍从武官,其回忆自然有可采信之处,但是他本人即表示:“当时关于诏书的传闻是不少的,究竟如何,很难确定。”也许正是出于隆裕太后对革命党的担心,袁世凯才实际上充当了辞位遗嘱执行人的角色。
四、国体:
从共和到民主
南京临时参议院北迁北京之际,参议员们开会专门就“民主”“共和”是“国体”还是“政体”的问题进行表决。通过表决,在法理上确定下来,定名“民主国体”,而非“共和国体”。南京临时参议院就是这样静悄悄地完成了“共和国体”到“民主国体”的话语变奏,而“共和立宪国体”这一辞位诏书话语本身则是透视清末民初历史统一性的关键词。
清末民初,联邦制的呼声与反联邦制的声音交织。对藩部之于清朝国体的建构意义,杨度有独到的认识,其所谓蒙回藏“各为其地主”,是清帝作为五族范围之内所谓“中外共主”的国体基座。在“统一民主国体”之下,蒙藏青海地方改行省县两级制的立法规定尽管被视为“统一”字眼的基本内涵,但实际上已经添加省得制定省宪这样的联邦制要素。在这样的思想脉络下,张謇的“合五族”才能更好定位。
五族结合的基本方法,张謇“纳两族于共和之中”这一思想无疑对于纳五族于共和之中具有相当的适用性。这一“汉财蒙力”结构是“中财外力”模式的缩影,其实也是清帝国边疆治理的制度遗产。张謇《致袁世凯电》建议“采众论以定政体”,这里“政体”待定论的思想是明确的。张謇《致袁世凯函》则直接出现了“共和政体”的概念。由“调停于共和民主之间”可见,共和、民主,在张謇那里,是有比较明确的区分的,共和政体、民主国体的思想隐含其间。在共和政体与民主国体之间的调停,在大总统与国会之间的调停,在汉、满大总统与蒙、回、藏大皇帝之间的调停,表达了张謇在统合清末疆域方面的思考。而从“会议政体”的说法来看,倒是与辞位诏书“议开国会,公决政体”十分接近。从清末预备立宪的进程来说,1911年11月3日宪法“十九信条”颁布后,政体由“国会公决”,成为清政府拖延立宪的“转圜”之法。从武昌首义后的政治形势来说,共和政体或共和立宪国体不必经过“国会”议决,皇帝宣布承认即可,乃势所必然。张謇由最初主张逊位宸裁到拟《内阁复电》时主张逊位公决,历史的发展正走了相反的行程。
辞位诏书所谓“仍合五族”,所秉承的是“满蒙一体”“满汉一家”这样的国家制度遗产,其运作实际上经常游移于单一制与联邦制之间,具有“行为联邦制”的特点,由此成为民初国体建构的重要方面。
对于总统制到内阁制的民初政体变革,谷钟秀有一个被后人批评为“因人立法”的解释。孙中山的政体主张也有一个变化过程,从1895年“创立合众政府”、1897年“作联邦于共和之名下”而倾向联邦制,到1912年1月21日南京临时政府阁议主张中央集权,1913年则明确主张内阁制。孙中山、谷钟秀依据政府组织形态的不同把政体区分为总统制、内阁制,与梁启超的政体概念是一致的,但是孙中山把联邦制、单一制视为政体,则与梁启超视之为国体不同。联邦国体需要加强中央集权,很多奉行总统制政体,而君主国体富有集权专制传统,改制虚君议会内阁制比较普遍,如果当时能够充分重视胡汉民的各省联邦总统制思路,而非单纯依靠没有实力保证的参议院、内阁,更有利于制衡大总统的集权专制。
蔡元培作为迎袁专使曾谈及总理的组阁问题,认为当时袁“在北京行就职式,而与南京、武昌商定内阁总理,由总理在南京组织统一政府,与南京前设之临时政府办交代”。蔡元培对政体、国体概念都有使用,“共和政体”也未与国体混同。而“由专制政体改为共和政体”这一“过渡之时代”的特殊历史际遇,无形中提升了唐绍仪作为首任内阁总理的历史地位,事实上加重了总理对总统组阁权的制约。对于国务员副署权,宋教仁早在1911年12月31日即主张修改《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添加此权,但1912年1月2日并未获得通过,而《临时约法》添加此权恐怕不能仅仅归结为宋教仁担任法制院长。笔者认为,所谓《大纲》与《临时约法》之间存在着总统制到内阁制的政体变革,说法未免有简单化之嫌,谷钟秀所谓国体政体配伍论(联邦国体配总统制、单一国体配内阁制)也难说没有法理和事实根据,关键是对因人(孙中山、袁世凯)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临时约法》第三十条规定:“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总统总揽政务,国务员(内阁总理、各部总长)辅佐、副署,两者都对参议院负责,在法理上可谓是带有某些内阁制特征的总统制。
从辞位诏书的“共和立宪国体”,到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决的“民主国体”,再到《中华民国宪法》第一章“国体”第一条规定的“中华民国永远为统一民主国”即“统一民主国体”,“国体”的表述日益清晰,从辞位诏书的“仍合五族成国”被排除出“共和立宪国体”的内涵之外,到“统一”的内涵中包含联邦制的某些要素,看似矛盾的表述之下,无法回避的是藩部、行省的地位这一张孝若所说的“国体”问题。《中华民国宪法》第十三章宪法之修正解释及效力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国体不得为修正之议题。”这保证了“永远”的效力,“统一民主国体”的表述再次得到确认。从事实来说,在君主立宪政体与共和立宪国体之间,历史的发展选择了后者,但不能因此漠视君主立宪政体曾经是清末的政体选项。拖延立宪政体,招致君主国体不保,这就是清政府的历史命运。至于如何限制统治权,代表人民的参议院如何限制对外代表国家的大总统,还不是辞位诏书发布之际的核心议题。
五、结论
上文对辞位诏书袁世凯手批的文本考察,尤其是对“逊位”“共和立宪国体”“完全领土”三个关键词的变迁发掘,有助于揭示清末民初国体建构对民族边疆的统合意义。
第一,由于袁世凯手批清帝逊位诏书的发现,对清帝逊位诏中,袁世凯、张謇各自思想的分辨成为可能。可以看到,“辞位”作为清帝优待条件谈判的正式电文、公文语言,逐渐取代了张謇、孙中山、伍廷芳关于“退位”“逊位”的表述。张謇拟《内阁复电》是清帝逊位诏书的最初形态。袁世凯四条手批改动即共和条、统治权条、全权组织政府条、领土条在张謇家藏本《拟清帝逊位诏》都有体现,肯定出现于正式诏书发布之后。
第二,1912年4月3日南京临时参议院开会议决“共和政体”改为“民主国体”,其意义应该放在清末民初国体因革的角度理解。在辞位诏书“仍合五族完全领土成国”思想与“共和立宪国体”表述的基础上,南京临时参议院对“民主国体”的议决正是补充了约法制定的不足。政体、国体概念在清帝辞位诏书中先后出现并被袁世凯认可,与袁世凯的思想变化与清末民初的形势变化是一致的。由“共和政体”到“共和国体”,不仅是名词之别、表述不同,更是清末民初历史变革的内涵跃迁。在退位共和——逊位公决——辞位宸裁三步曲的共识脉络逐渐清晰的同时,清末民初国体共识的三步曲也逐渐达成:君主国体——共和国体(共和政体)——民主国体。
第三,辞位诏书“仍合五族成国”的思想与“共和立宪国体”的表述,出自袁世凯幕僚之手,两者合在一起,是《中华民国宪法》“统一民主国”这一国体表述的重要思想源头。五族框架是架在帝国“五族共主”与民国“五族共和”之间的制度桥梁,而国体民族、政体民族的分殊,或许有助于在尊重历史传统的基础上更好地反思近代多民族国家的制度建构问题。袁世凯对清帝辞位诏书的手批,强调了对蒙藏土地的领土意味、主权意味。蒙藏地区作为二十二行省之外的地方单位,对其地位的认知有一个逐渐拓展、深化的过程。民族机会平等与民族地位平等,前者是行政体制即政体问题,后者是国家体制即国体问题。更好地厘清共和国体与共和政体的分野,正如孙中山对政权与治权的分野一样,必将有助于开拓近代史研究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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