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死者手机号需本人到场?最新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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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
一段“哥哥死亡,弟弟想过户手机号,却遭营业厅以需双方本人到场为由屡次拒绝”的话题在网上引发热议。
在南京,黄有年的父母早逝,这些年来他一直与哥哥黄有恒相依为命。




工作人员坚称:过户需要双方本人到场,死亡证明是过不了户的。

网友评论:
真的确定要本人去吗?
到场不吓死你……


说到底
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制度流程问题,
怪不得业务员

@江苏移动南京公司回应称,客服告知携带公证书等证件到指定营业厅办理,黄先生前往非指定营业厅仅凭死亡证明过户未能成功。移动承认沟通不充分导致误解。

没有将云空间清空,没有将APP解绑,
其后果相当可怕

这个规定,
显然是避免这种可能性的有效办法
黄有年相依为命的哥哥去世,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黄有年并非哥哥的直系亲属,而视频中也并未说明他的哥哥是否还有其他家人,如他的妻子、儿女。

在这样的情况下,贸然过户,如果黄有年哥哥还有其他亲人,极易引发财产纠纷。
手机号到底是否能被继承,
此类问题
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提出
可喜的是
手机号作为虚拟财产继承
已有成功案例
在法律完善上向前迈出了一步
成功案例:
2018年5月,江苏省溧阳市市民刘伟君来到公证处,从公证员手中拿到了两份公证书。至此父亲生前使用的两个手机号码,可以过户到刘伟君的名下,这也是该市第一例手机号码继承公证。
刘伟君的父亲生前经营着一家企业,这些年的生意往来,绝大部分都是通过手机完成。2018年3月份,父亲因车祸意外去世。但是让刘伟君苦恼的是,“如果我变换了号码,生意上对于客户不太方便”。
所以,如果能继承父亲的两个手机号码,成了刘伟君的最优选择。
移动公司客服人员表示,要办理手机号过户手续,必须要当事双方带着身份证亲自到营业厅办理。如果一方缺席,就无法顺利过。
无奈之下,刘伟君来到公证处,想要对父亲的两个号码办理遗产公证。但手机号码并不是客观实体,如果要进行继承公证,需要证明其具有财产属性,并以虚拟财产的名义办理继承。

律师说法:
湖北皋野律师事务所邱华律师表示,单纯的手机号码使用权不能被继承,但现在手机号码被赋予了更多财产属性。所谓过户号码,其实是市民与运营商对此号码进行一个协议的变更,通过变更协议签署人,来继承号码所附加的财产属性。“从这个角度来说,运营商要求提供公证的做法是有道理的。”邱华律师认为。
来源:新闻晨报、江苏移动南京公司
编辑:罗杰
技术支撑:张小丹
值班编委:杨奉润 刘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