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把“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相混淆,容易职责不清

向秋/四川在线
2019-07-16 21:39

有网友日前向媒体反映称,被免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改任西安市公安局巡视员至今已4个多月,张卫仍以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身份履行公务。西安市公安局官网“领导信息”一栏也未更新,对张卫的介绍仍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7月16日 澎湃新闻网)

由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改任市公安局巡视员,到底是“升”了还是“降”了?

实际上,巡视员对应正厅级别,而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应为正处级。从职务等级上看,由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改任市公安局巡视员,的确是“升”了。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而巡视员就属于非领导职务。由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改任市公安局巡视员,领导职务变成了非领导职务,从“是否是领导”的角度看,反而是“降”了。

现实中,有的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巡视员或调研员,其还直接分管一些具体业务,或协助某位领导分管一些工作。单位内部的人员,也仍习惯性地把这些“非领导职务”干部,称之为“领导”。有的“非领导职务”干部,从方便自己开展工作的角度考虑,仍然愿意“降低到任领导时的级别”,喜欢别人称呼自己为“什么领导”,而不喜欢自己高级别的“非领导职务”称谓。有的单位,明明知道某人已由“领导职务”改为“非领导职务”,仍然投其所好,迟迟不把其名字从“领导栏目”中取掉。

干部职务任命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一名干部,是什么样的职务就是什么样的职务,是领导职务就是领导职务,是非领导职务就是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有领导干部的职责,非领导干部有非领导干部的职责,将“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相混淆,容易职责不清晰,职责边界不明确。把“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相混淆,名不正言不顺,连网友也会有意见。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被免去副局长、任命为巡视员后,还能否以副局长身份履行公务?对此,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工作人员回应称,已任命为巡视员的干部继续以副局长职务履职是“不合适”的,他们已向西安市公安局反馈此事。

“领导”与“非领导”混淆不得。看来,西安市公安局该赶快更正张卫的职务信息了,并重新明确其职责分工,让公众知道其真实的职务信息,让其做“巡视员”该做的工作。(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原标题为《 “领导”与“非领导”混淆不得》)

    责任编辑: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