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年产生1亿吨生活垃圾,将通过立法增强分类强制性

张阿凤、金立红、冯雪 、毕延浩/齐鲁晚报
2019-07-16 16:58

7月15日,山东省住建厅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媒体通报会。省住建厅城管局局长杨建武透露,山东将通过立法增强垃圾分类的强制性,《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将于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提交立法计划。目前全省已投产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129座,在建49座,预计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 

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一厂填埋场,目前已封停使用并进行绿化。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青先 摄 

投产129座垃圾处理厂

垃圾焚烧率超六成

通报会上,山东省住建厅城管局局长杨建武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山东生活垃圾处理厂(场)投产运行12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6.89万吨/日;在建4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3.98万吨/日,预计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

其中已投产运行129座生活垃圾处理厂中,填埋场73座,焚烧厂53座。另外3座处理厂属于综合处理,如生物处理等,分别是青岛高新区生化处理厂、青岛胶南绿茵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以及菏泽市巨野县生活垃圾处理厂。

“目前在建的49座垃圾处理厂中,全部都是焚烧发电厂,没有一座填埋场。根据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和土地资源紧缺的现状,目前山东原则上已不再审批填埋场建设。土地资源十分珍贵现已为大家所公认,再拿出大块土地用于填埋垃圾已不可能。”杨建武介绍。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编制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

对此,杨建武透露,今年1月到5月份山东共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约1136.86万吨,其中焚烧处理728.34万吨,约占64.07%,“山东已经提前实现垃圾焚烧率60%以上的要求。”

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近期将在全省印发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方面,杨建武介绍,目前山东已建成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18座,设计处理能力约2902吨/日。此外还有3座餐厨垃圾废弃物处理设施正在建设过程中,设计处理能力160吨/日。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起步较晚,最初是为处理地沟油、泔水等问题。目前全省16个设区市,每个市都有一座,在县级还有两个,基本能够满足当地饭店、餐厅、酒店等餐饮业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杨建武说。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方面,目前山东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以填埋为主,全省已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54座,日处理能力约25.2万吨。同时,山东还在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治理,截至目前,住建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信息系统内的146个点位已整治完成134个。

此前,省住建厅在《关于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中提到,今年年内所有设区市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5日,记者了解到,目前16市中除济南、青岛、泰安已启动外,其他市尚未启动。

对此,杨建武介绍,山东省住建厅近日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征求11个相关部门和部分城市意见,“方案近期就将在全省印发实施,全面启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全省每天产生约7.5万吨生活垃圾

杨建武介绍,目前全国一年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已超过4亿吨。具体到山东来看,从2015年到2018年,4年时间山东共产生生活垃圾约1亿吨。其中2015年是2258万吨,2016年是2421万吨,2017年是2583万吨,2018年预计为2700万吨,平均每年上涨7%。

他透露,目前山东全省日产生活垃圾量约7.5万吨,而日处理能力在6.98万吨。存在处理能力不足问题。“这是因为山东和其他省份不一样,山东在2013年就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原本处理能力是足够的,但农村垃圾进城处理后,现有的处理设施就不能满足需求了。”

这个问题今年年底就有望解决。杨建武介绍,目前山东正在加快补足垃圾处理能力,预计今年年底时,全省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能达到9.5万吨至10万吨,可完全覆盖每日生活垃圾产量。

而“零填埋”目前来说尚难实现。因为即使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厂,焚烧后产生10%-20%比例的炉渣,除了部分可用来制砖,进行循环化利用外,最终仍有少量炉渣需要填埋。

博山邹城等五县试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2017年,我省济南、青岛、泰安入选国家46个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名单,2019年,选择淄博市博山区、邹城市、荣成市、郓城县、单县5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总体来看,山东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落实推进,无论是前端投放、中端收运,还是末端处理,都存在短板。“比如,试点推进力度不够,垃圾分类设施基础薄弱,末端处理技术水平不高,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分类标准和法规体系不健全,群众分类意识不强等困难问题,都亟待破解。”杨建武说。

杨建武特别提到,山东要通过立法增强垃圾分类的强制性。“一项工作推动需要通过立法来推行,尤其是垃圾分类的工作。目前省级的政策、条例和法规还没有出台,但包括上海、宁波、厦门、杭州已经有30多个城市已经出台相应的强制性的措施。”

他介绍,目前山东已经开始调研《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预计今年年底向省政府和省人大提交立法计划。

下一步,山东要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全程分类体系;要强化政策支持,在设施用地、资金支持、制度管理和激励约束政策上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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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端处理“混为一团”挫伤群众参与热情

近期,强制垃圾分类在上海等地掀起一股“旋风”,在此背景下,全国多地垃圾分类推进提速,试点范围逐步推广。尽管各地均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但进展差异较大,有的地方还处于张贴宣传材料、放几个垃圾桶的初级阶段。基层普遍反映,投放准确率低、知晓率低和资源利用率低“三低”问题交织,影响了垃圾分类的试点推广。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各地垃圾分类的处置体系残缺不全,往往前端分类、后端就“混为一团”,末端处理不足不仅挫伤了群众的垃圾分类参与热情,影响了分类体系建设,也造成我国垃圾资源化率低。

不少受访者反映,垃圾处理涉及生态环境、发改委、住建、城管、商务、供销社等多个部门,各管一段,重点不同,往往造成垃圾处理统筹不足、难以协同。

比如城市生活垃圾目前多由城管部门负责,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处置、可回收垃圾处置又涉及生态环境、商务、供销社等多个部门,在一些地方由于衔接不力、各管各的,导致有害生活垃圾无处可去、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此外,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物的处理,不少地方还存在生态环境部门不愿意接手,环卫处理难度大,进而造成这类垃圾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原题为《山东四年产生1亿吨生活垃圾,正加快补足处理能力》)

    责任编辑:朱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