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名驾驶人被吊销驾驶证,原因还是……

2019-07-09 18:54
江苏

“醉驾入刑”自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8年的时间,当下虽仍有心怀侥幸心理的驾驶人,但“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已经成为大部分人头顶上的“紧箍”。

近年来,沭阳交警也开启了严查、整治酒驾醉驾的时代。今年上半年,全县因醉驾共吊销驾照126本!

下面我们将公布部分醉驾人员进行曝光,请大家引以为戒:
126名驾驶员都是酒驾而被吊销驾驶证的

拒绝酒驾的宣传深入人心

交警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

但是还是有不少人抱着侥幸的心理

那......

等着你的就是

这个时候......
面对这种人,小编是不会同情的
驾照被吊销了!好吧,那就吸取教训

从此以后好好走路,好好坐在副驾驶

好好做人,好好等待重握方向盘之日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以下惨烈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

“田连元车祸”案肇事司机被认定醉驾

2014年5月28日晚,赵某醉酒超速驾车驶入对向车道,先后与三辆车相撞,致田连元儿子田昱死亡,及田连元等三人受伤。29日凌晨肇事司机赵晓明被警方控制,经查,其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03.9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一年后,田老还未从一场给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带来严重伤害的车祸中恢复过来。面对镜头,他想说“你的不负责任,带给别人的是一辈子无法抹平的伤痛啊!”借此告诉所有的驾驶人,拒绝酒驾、醉驾,从现在开始,停止伤害。

春运期间醉驾致人死亡案

2014年3月6日,黑龙江省富裕县驾驶人褚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搭乘4人,以时速109km/h(限速70km/h)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共5人死亡、3人受伤。经检测,褚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91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酒精对人体各项机能影响很大,饮酒后驾车会导致触觉麻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

江苏一孕妇醉驾撞断22米护栏

2014年1月12日晚,江苏常熟街头上演惊险一幕。一辆轿车突然失控,车头猛地撞向路中央的护栏,将22米多长的护栏撞飞。

不久,女驾驶员打电话叫来朋友,企图让朋友“顶包”。经司法检测,女驾驶员秦某涉嫌醉驾。交警介绍,肇事女司机秦某已怀孕五个月。

怀孕,喝酒,醉驾,这位准妈妈做出疯狂举动后还试图找人顶包,秦某的违法行为,真让人担心今后她能否为子女树立起好的榜样。但愿经过这次事件,她能学会如何遵纪守法。

还有下面这些酒驾事故,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

认清醉驾危害

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

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

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醉驾产生后果

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公务员,对不起,因为你已经犯罪并被判刑,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如果你想出国需要办理移民签证或留学签证,签证会被拒绝,因为办理出国签证时,绝大部分国家都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果你因为醉驾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如果你因为醉驾判刑而被用人单位辞退,那也很对不起,你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你想开公司,可能因为有犯罪记录而领不了营业执照。

如果你想要从事律师、安保、航空等工作,或者参军、报考军校、警校、公务员等,也会因有犯罪记录而受到限制……

如果你是营运车司机,那你要知道在醉驾判刑后,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如果一旦因为饮酒或者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成本会更大。如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最严重的是有可能会夺走你的生命

整个家庭的幸福

……

来源:沭阳交警

沭阳公安”官方微信

组稿:公安局政治处

官方微博:@沭阳公安

官方微信:shuyang_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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