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金巢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学区范围公布!(...
本文原标题:《最新消息!金巢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学区范围公布!(附学区范围示意图)》



2019年抚州高新区城区学校
学区范围确定!
看看你家孩子在哪上学?

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9〕17号)、《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通知》(抚办字〔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科学有序地做好我区城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努力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优先、免试入学、阳光招生、免费入学原则。
三、指导性招生计划
根据城区学校办学规模,2019年指导性招生计划如下:
(一)金巢实验学校
1.小学一年级:700人。
2.初中一年级:400人。
(二)高新区实验学校
1.小学一年级:300人。
2.初中一年级:250人。
(三)梦湖学校
1.小学一年级:500人。
2.初中一年级:350人。
(四)伟星小学
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180人。
(五)名仕小学
小学一年级:90人。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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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学区和确定招生范围
(1)金巢实验学校学区:以抚教基字〔2012〕39号文件划定的学区范围为依据,具体划分为:
东:迎宾大道与文昌大道交汇处至南门路与文昌大道交汇处;南门路与玉茗花园东南角交汇处至玉茗花园东北角以西地段。
南:文昌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至金巢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金巢大道与五峰路交汇处至赣东大道与五峰路交汇处以北地段。
西:五峰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南门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南门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至龙蟠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迎宾大道与金巢大道交汇处至五峰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以东地段。
北:赣东大道与南门路交汇处至金巢大道与南门路交汇处;金巢大道与龙蟠路交汇处至玉茗花园东北角以南地段。
以上各路段均只含东南西北包围区域街道内侧门牌。

具体划分为:
东:汝水大道的南门路口至安石大道路口。
南:安石大道的汝水大道路口至伍塘路口。
西:伍塘路的安石大道路口至惠泉路路口,至惠泉路的园纵二路路口,至园纵二路的迎宾大道路口,至迎宾大道的文昌大道路口,至文昌大道的南门路口。
北:南门路的文昌大道路口至汝水大道路口。
以上各路段均只含东南西北包围区域街道内侧门牌。

(4)伟星小学招生范围:伟星栖凤华都、凯旋城、景湖豪庭、金都豪庭、梦湖名都、湖景嘉园、东方威尼斯;钟岭小圩村(迎宾大道以北)。
(5)名仕小学招生范围:名仕家园、香榭国际、华福公寓、帝景豪苑、星河丹堤、城西牛角湾二组、怡居佳园、象山花园。(怡居佳园和象山花园过渡期纳入名仕小学招生范围,学位不足则安排至小圩小学就读。过渡期2018、2019年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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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金巢实验学校





梦湖学校



伟星小学



名仕小学
(1)第一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招生范围内,且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招生范围内购买名仕家园、香榭国际、华福公寓、帝景豪苑、星河丹堤、怡居佳园、象山花园商品房并入住(户籍迁入和购房入住时间均截止当年8月15日前)。认定材料为户口簿、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两个月的水电费发票、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2)第二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
父母)三代同一户籍在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未购房,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购买了名仕家园、香榭国际、华福公寓、帝景豪苑、星河丹堤、怡居佳园、象山花园商品房并入住(户籍迁入和购房入住时间均在当年8月15日前)。认定材料为户口簿、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两个月的水电费发票、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3)第三类:高新区周边适龄儿童。城西牛角湾二组适龄儿童。认定材料为户口簿、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4)第四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招生范围内自主创业人员子女认定材料:
a.原籍户口簿、户主为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b.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时间至当年8月31日达一年以上)和税务登记证;[从2020年秋季开始注册时间至当年8月31日达三年以上]
c.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实际入住的相关材料。
②招生范围内务工人员子女认定材料:
a.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
b.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至当年8月31日达一年以上);
c.原籍户口簿、户主为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d.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实际入住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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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办法
学区(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安排入学;学区内(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资格条件类别顺利序依次安排入学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安排到同一类别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在同一类别中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购房合同时间先后安排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
对学区内符合条件现役军人子女、征地拆迁户子女和高新区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企业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子女依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学区内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未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入学。认定材料为户口簿、现役军人、征地拆迁户及重点企业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学籍材料。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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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入学办法



从2020年开始,参加小学一年级免试就近入学的金巢实验学校第二类、第三类,高新区实验学校第三类、第四类,梦湖学校、伟星小学和名仕小学第一类、第二类适龄儿童和初中一年级就近优先入学的第二类小学毕业生,入学资格条件中户籍迁入和购房入住截止时间均调整至当年3月31日前。参加初中一年级就近优先入学的第一类小学毕业生,入学资格条件中学籍转入截止时间调整至当年3月31日前。
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工作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60号)文件要求,抚州高新区城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地址实施记录。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权证性质为住宅)为2018年8月31日后取得的,原则上三年内只能提供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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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见习编辑:胡琰
值班主任:万海燕
监制:陈细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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